2017洛阳杂文征文大赛优秀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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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洛阳杂文征文大赛优秀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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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7-12-29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孙悟空不应该只呆在神话里

倪玥玥

        看过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的人都知道,书中的主人公孙悟空是一个本领超群、能降妖除魔、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神话形象。殊不知,孙悟空还有另外一个本事,就是他的火眼金睛不仅能识破妖魔鬼怪,而且对贪腐特别敏感,一有风吹草动,立即使尽浑身解数,将腐败消除在萌芽状态,在神话里构筑了一道灵活有效的反腐机制,使得猪八戒这样一个“贪”的典型最终也能修成正果,西天成佛。
        作为天宫里的天蓬元帅猪八戒,因“贪”被贬凡界保唐僧西天取经,但他贪吃、贪睡、贪财、贪色“贪”的性格特征却难以根除,遇到适合的条件,便自觉或不自觉地一犯再犯,如果没有孙悟空这个识贪、防贪和止贪的活机制,猪八戒恐怕早已成了难以自拔的“腐败分子”,不仅西天取经不成,而且还要受到天条戒律的严惩。在《西游记》第七十六回《心神居舍魔归性,木母同降怪体真》中,偷偷攒了私房钱的猪八戒被老怪捉去,捆住手脚浸泡在池塘里。孙悟空假冒勾司人要索猪八戒的性命,猪八戒害怕“追命绳”,“索上就要断气”,终于招供藏在左耳朵眼里的四钱六分私房银子,要不是孙悟空使上这一妙招,猪八戒是不会供出私房钱的,或许还会越陷越深,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掉进贪欲的泥潭。在第三十八回《婴儿问母知邪正,金木参玄见假真》里,孙悟空深夜来到猪八戒的床头,揪着耳朵,抓住鬃,说“有一桩买卖,我和你做去”。猪八戒听说有宝贝“都与他”,“满心欢喜”。其实孙悟空是以宝贝为借口,一来骗猪八戒到井底背国王尸身,二来惩罚猪八戒的贪心,做到既做了实事又达到收敛贪欲的双重效果。此外,在第八十五回和第九十四回等章节中,猪八戒的贪婪也都在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尽数被孙悟空直接或间接地点破、制止,弄得猪八戒想贪不敢贪,一贪就露馅,想贪贪不成。尽管贪心不改,但贪而无果,没有酿成危害取经大业、有损个人修炼的悲剧。当然,猪八戒的贪还表现在贪吃、贪睡、贪色等诸多方面,由于孙悟空的原因,猪八戒成为神话世界里“贪而不厌”的典型形象.
        贪婪是人类本身的欲望所致,是一种最原始的腐敗表现形式。用现代人的眼光来审读《西游记》,孙悟空善于识贪、敢于防贪和勇于止贪的快速反应,很值得引进今天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近年来,我国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严查严惩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胜利。然而,随着反腐斗争的深入,防腐工作显然比较薄弱和滞后,在很多关键环节上设防不够,防不胜防,孙悟空严重缺位,孙悟空机制不健全,重惩轻防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给反腐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形势不容乐观。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应该以防为主,防惩结合,尤其在防腐这一方面,要借鉴《西游记》中的孙悟空智勇双全的做法和经验,只要贪腐一露头就及时运用“火眼金睛”,给予“当头一棒”,真正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态势。可以想象,如果孙悟空多了,孙悟空机制灵活了,那么,腐败分子必然少了,反腐的压力自然也会小一些.
       从这个角度来说,《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是不是应该尽快法治化,走出神话,走进社会生活,走进防腐反腐第一线?







作者简介:倪玥玥,机关干部,文学爱好者。2014年开始文学和歌词创作,先后有多篇作品发表或获奖。



121# 2017-12-29 09:59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7-12-2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念华人的尊严

孙建兴

        据“中国网事”,2011年1月9日苏州高新区马浜花园小区发生“人跪狗”事件:一辆面包车在行驶途中,意外撞死一条宠物狗。狗的主人要求肇事者要么赔偿5000元钱、要么给狗尸下跪1小时,面包车上的两名男子选择在寒风中下跪1小时。
        大凡值得纪念的,是那些逝去的、感人至深的人和事。尊严,是人类固有的,是与思想同在;一个有思想的人,为何要纪念尊严呢?
        中国五千年历史,从不缺少尊严,五伦、五常、四维、八德延佑过无数朝歌,一成不变的尊严就像不老面具,从一张脸换至另一张脸:帝王的、臣子的、子民的,甚至仆婢、侍奴都固有尊严。
        帝王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无论世袭还是篡位,无论是倜傥才子还是草莽野夫,只要屁股沾上龙椅的木香,再丑陋的面孔也会光芒万丈!
        一杯砷酒,一段白绫,只要渗着帝王的味道,那些“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人会觉得死也是一种尊严。
        别看侍奴诚惶诚恐,只要迈出金銮殿,不用招呼,那些公卿王侯就会呼啦啦地叩在这双沾着龙尘的脚下。就这样,侍仆、乏奴也有了尊严。
        尊严成了气候,子民也跟着效仿: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孔乙己,因为会写茴香豆“茴”字有几种写法而有了尊严;公堂上的阿Q,不急自己的命,“满头大汗”只想有尊严地把供状上的圈画得圆一些……
        这些尊严,不是我要纪念的,犹如村野间千年没断过的草木灰味儿,有什么值得纪念的呢?
       中国崛起了,国民自信指数全球第一!GDP世界第二!一个精神上的,一个物质上的,这是何等的尊严——那些风靡世界的“旅游潮”、“购物潮”,那些悬挂在异国wc里的方块汉字……这些尊严也不是要纪念的。
       我要纪念的,是20世纪30年代张贴在上海租界的牌示:华人与狗不准入内!
       之前,我从未想过在如此的耻语中会悟出尊严,直到苏州“人跪狗”事件之后,才感悟到“狗”原来是洋人赐予华人的一种尊严!
        我没有这份尊严, 就算撞死的是我而不是狗,也不会有两个不亲近的人,严冬里为我跪悔。“狗”的尊严我没有,河北大学校园内被撞死的女学生也没有!
       媒体间曾引发过一个话题:是否该捕杀30天无人认领的流浪狗?一位医生的回答令人扼腕:行医中发现,咬人伤人的狗,都是有主的、仗着人势的狗。而流浪狗,从来都是夹着尾巴低调生存。就像社会上危害性最大的不是乞丐,而是某些仗势欺人的“大型狗”!
        我为有人理解流浪狗而欣慰,我为司空见惯的狗咬人而自卑。当不再认为“人”胜过“狗”的时候,我只有在烟花迸溅的除夕夜,默默地纪念着那份曾经的华人的“尊严”。






* 作者简介:孙建兴,笔名疯人呓语、子彻。大连市杂文作家,辽宁省杂文学会副会长,《辽宁杂文家》编委,特约撰稿人。



122# 2017-12-29 10:04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7-12-29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Q”论“唐·吉诃德”

孙建兴

       题目有些荒诞。东西方两个“精神领袖”胡扯一起能论些什么呢?或许,他们会切磋技长,一个战风车,一个骂老子;或许,他们一个用箸,一个用叉,边酌边争执着谁的自豪感高大一些……
       不遑奇想吧——我也是徒生念头,想膜拜他们!
       我久违了膜拜。中国的道经、佛学、儒家思想,早已嬗变为孔方兄的尊宠;曾经的崇仰过的圣贤们,也一抹尊容附着香薰的榴裙嘤嘤地诺着。
       膜拜没有了,人们的精神就像失去引力的潮汐,涌向各自所需:拜金的,崇洋的,谄媚的,叛逆的;就算拮据百姓,时常也要舍点本钱求签卜卦来聊以慰藉。如此一来,空靡的精神像一头饥不择食的饿兽,四处饕餮着寄托——有钱的去买,没钱的去想,有点文化的自然要说、要写。我想到“阿Q”与“阿唐”,正是囿于求食的信念:人,总得有一种精神!
       之前,我写过一些文章,说是杂文,感觉是杂话,入不得文。
       杂话无章法,犹如挥墨嬉皮士,欲描即描,欲泼即泼,动辄太岁头上动土,常被谪为“国骂”的本源。
       丁西林先生在《批评与骂人》中说“批评式的骂人‘丢别人的脸’,骂人式的批评‘丢自己的脸’”,他的话不无道理,可“丢脸”之后呢?敢“批”敢“骂”的人,谁会珍贵自己的脸皮;而珍贵脸皮的人,你让他丢了脸,你会丢什么呢?
        丁先生不述后果,我也慎言吧,感觉中国历史只是年代在发展,心量仍然揣在曹操的肚子里。总是强调“增强忧患意识”,有得忧患吗?敢“批”社会的人,谁能够主宰社会?敢“骂”老子的人,谁能是“老子”的老子?人们“批”过、“骂”过只图睡个好觉,醒来了,照旧夹着尾巴服侍被骂过的“老子”们。
       鲁迅先生最懂这个理儿:“阿Q”骂老子,天塌不下来!偏偏有人容不得,一提“阿Q”就想到“变革”;结果呢,砍了阿Q的头,满清的辫子留下了吗?
       骂老子,阿Q是鼻祖,杂话人顶多是徒子徒孙。同为“杂”族,杂话不想拖累鲁迅先生,他是杂文大家,是纵横捭阖的斗士!只是不解,古老的文明如何会产生叛逆的杂文?
       政治家奥马尔·艾哈迈德在《纸和笔推进政治进程》演说中说:“政客是奇怪的生物,促使他们关注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用感动的语言,坚持写一个月的亲笔信,甚至比支票还有效。”
       这位西方政治家,脑子里大概都是上帝的影子,人类思维未必有一样的思想。
       纵观中国历史,留给国人最多的就是信——官方称奏折,民间称诉状。累牍笔笺,尽穷了文字能表达的所有“感动”,可政治进程又推进多少呢?或许,史上第一篇杂文就是一封呐喊的诉书!
       文章《鲁迅和“批评家”身份》中有帧插图:鲁迅骑匹瘦马,一手举报旗,一手挥笔枪,秽形俨然塞万提斯笔下的唐·吉诃德。
        我深深理解。古往今来,鼎鼎大名的批评家、杂文家,几个不是大战风车的唐·吉诃德!
        鲁迅逝世之后,有人衅言:鲁迅狺狺攻击我们,何损我们一丝一毫!面对强大的统治阶级,鲁迅先生都难撼一根毫毛,况且我们呢?
       相比之下,中国斗士着实比不得唐·吉诃德。论斗场,中国斗士纵然叱咤风云也是战于无形;西班牙人就不同了,他是战风车,枪枪有回声。再论国情,风车主人或许会调整转速、颜色,甚至会考虑将风车拆除,让这个无厘头的狂人从此消停一些。
        由此,我膜拜“阿Q”与“阿唐”,觉得精神胜利也是入得了天堂的!





123# 2017-12-29 10:10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1-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廉吏不言,下自成蹊

孙庆丰

       时下的官员们似乎做点好事就喜欢张扬,转瞬之间,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相关报道就铺天盖地。
       其实张扬有时未必是件好事。难道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吗?一个官员一旦为老百姓做了一点好事,如果不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就没人知道了吗?这样宣传的目的是什么?无非就是想在老百姓面前急于表明自己是个廉吏。
       事实果真如此吗?大肆张扬就一定能证明这个官员是个廉吏吗?真正的廉吏是靠媒体宣传出来的吗?我看未必。中国还有句老话,公道自在人心。一个官员是不是廉吏,终究得老百姓说了算。
       古代社会没有电视、网络等媒体,甚至正史对许多廉吏的功绩都没有充分详实的记载,包公、海瑞等那些廉吏依然能千古流芳。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深受百姓的爱戴,他们的廉政事迹经由百姓口口相传就会一传十、十传百,一代传一代,千秋万代经久不衰。
       不要低估老百姓的智商,也不要认为卑微的人就一定脑残。真理往往就掌握在那些没有话语权的人手中,百姓的心中有杆秤,称得起称不起就不是你官员和你所管辖的媒体一厢情愿说了算了。
        我说张扬有时未必是件好事,为什么这么说呢?远的不说,就拿前几年发生的一件事来举例。一位官员到农村去慰问基层贫困党员,本来是件很平常的事,官员关心穷苦百姓的冷暖是他的分内职责,可硬要大肆宣传一把,给官员戴个廉吏的高帽子。当消息在网络上一发布,舆论却是一片哗然,因为细心的网民发现那位官员在慰问现场居然抽的是天价烟。可想而知,那位官员在当地百姓中的口碑一定会因此一落千丈。
       孔繁森在阿里工作期间,鲜有人知道他做了那么多顺应民心、关爱百姓的大好事,在他生前我们甚至都看不到媒体只言片语的报道,可他的廉政事迹如今却家喻户晓。就在去年我因公到阿里出差,居然了解到孔繁森为老百姓做过的好事远不止宣讲团零星收集讲述的那些,他的灵魂已经像一尊神,永远活在藏民的心里。
       廉吏不言,下自成蹊。焦裕禄、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等等,这些廉吏的名字和廉政功绩如今在中华大地可谓妇孺皆知,也必将流芳百世。因为他们做事从不考虑自己的得失和安危,心中想的只有百姓,他们生前想着百姓,身后也自然会被百姓牢牢记在心里。







作者简介:孙庆丰,1977年4月生。河北省作家协会会员,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作家协会理事,作品散见于《诗刊》《中国诗歌》《青年文学》《时代文学》等刊物。现供职于河北省总工会北戴河工人疗养院,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124# 2018-1-2 10:17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1-2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通海案”看于成龙的检察官素养


王 剑
   
       近日,央视一套的开年大戏《于成龙》正在热播。于成龙胸怀社稷、心系民生、清廉淡泊、莅事忠勤的为官风范,再次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
       于成龙是山西人,45岁才踏上仕途,短短23年,三次被举“卓异”,由罗城知县做到两江总督,实属大器晚成。在二十多年的为官生涯中,于成龙做过的“大事”“奇事”很多,他怜贫苦、抑豪强、治盗贼、赈灾荒、清杂派、平冤狱、肃吏治,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在福建不到一年的按察使(相当于检察长)任上,重审了惊动全国的通海案,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他的人生添上了精彩的一笔。
       所谓“通海案”,是指当地渔民与台湾人正常往来,而被判刑入狱的刑事案件。原来,顺治十八年,为了对付郑成功的反清势力,清朝政府下令:不许片帆入海。有违禁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许多无辜的渔民因此而被捕入狱。康熙十八年,于成龙到福建上任的时候,福建省的监狱里关满了违反“迁海令”的百姓。他查阅案卷发现,通海一案,已定案的有350多起,待审的有3000起,涉案人员达6000多人。据他的前任按察使章吉仁所言,这些案子都是由按察使、布政使先审,再交给巡抚、总督,甚至康亲王重审,早已定了性的“铁案”。
       按理说,面对这些“定了性”的铁案,于成龙接手后只需照办就是,只要朱笔一圈,手一挥,这几千名罪犯就人头落地了。但是,此时此刻,于成龙却体现出了一个优秀检察官不同凡俗的政治智慧和卓越才能。总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怀疑精神。“迁海令”是朝廷法令,在一般人眼里,朝廷法令自然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是不能更改的。而于成龙根据实地调查,则提出了自己的怀疑,他认为,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十八年,福建的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迁海令也应与时俱进。即便不废除该法令,官员执行时也应灵活掌握,不能一概而论,不能伤及无辜。否则,就违背了司法精神,进而会失去民心,增加不安定因素。
       非凡勇气。要争取重审“通海案”的权力,可不是说说而已。于成龙的上面还有布政使章吉仁、巡抚吴兴祚、总督姚启胜、康亲王杰书,每一个关口他都得知难而上,据理力争。甚至要敢于在紧急关头,挺身犯险,破格办事。弄不好,他的正三品的顶戴花翎就没了,他61岁的生命就终结了。但于成龙不怕,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觉得,用自己一颗脑袋换回几千颗脑袋,还是值得的。于是,在康亲王的军帐外,他长跪不起,以死抗争,充分体现了他为民请命、勇于担当的非凡勇气,体现了他不计个人得失、“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无畏英雄气概。
       精明高效。于成龙平生的特点,一个是“廉”,一个是“能”。当时和后世的人们更重视他的“廉”,而对其“能”有所忽视。其实,于成龙不是一个只会打嘴仗的花瓶,而是一个切切实实的能臣。面对繁杂的政务,他总能想到有条有理的解决办法。他常常微服出行,喜欢在实地考察上下功夫。比如,在剧中,他从黄浦村的案子入手,剥茧抽丝,迅速找到通海案的突破口。没过多久,就把一桩大案审得水落石出。按照少杀多放的原则,无辜的人被释放,钻空子的人被惩罚,福建百姓欢声载道,纷纷感念朝廷的恩德。巡抚吴兴祚称赞于成龙是“执法决狱,不徇情面,屡申冤抑,案牍无停,不滥准一词,不轻差一役,而刁讼风息,扰害弊除”。康熙皇帝下旨:“于成龙清介自持,才能素著,允称卓异。”
       宽厚爱民。于成龙心里装着百姓,装着将毕生所学造福一方百姓的理想。他心忧天下苍生,不昧“天理良心”,尽显爱民情怀。他在福建当“检察长”期间,发布了《简讼省刑檄》,要求下属各府州县,在农忙时节,一律不得受理民间诉讼。他发现朝廷经费缺少,监狱犯人的口粮普遍不足,饿死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于成龙心里过意不去,就动员各地的官绅富户,捐助银钱,购买粮食,增加犯人们的口粮;捐助医药,为犯人们看病疗伤。这些举动,在当时是非常罕见的。于成龙说,作为“父母官”,就要像父母爱护子女那样去爱护百姓,把百姓的饮食寒暖以及礼乐教化时时放在心上。这种爱民之心要真诚无伪,即使力不从心,事有掣肘,但只要有这颗真心在,哪怕只是一点一滴的作为,也都会化为百姓的福气。这些言行,都突显了于成龙以民为本、为政以德的理念。
       看着于成龙清癯的面容、破旧的官袍,我总会想到梅树,想到那一树溢香的梅花。这个集“廉吏”“能臣”于一身的人,爱民如子,刚正忠勤,不忘初心,敢于担当。他是检察官中的佼佼者,是“民族的脊梁”,是“国家的良心”。我认为,时至今日,于成龙的为官品质和人格魅力,依然是扭转民族衰落、复兴传统文化精神和价值体系的光明之炬,永远代表着中国百姓对清流正气的一种渴望和诉求;于成龙胸有大爱、克己奉公的担当精神和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悲悯情怀,仍然是今人学习和效法的榜样。







作者简介:王剑,男,1971年生,洛阳孟津人,教师。作品散见于《人民文学》《莽原》《奔流》《四川文学》《山东文学》《名作欣赏》《诗刊》《星星》《散文世界》《散文诗》等报刊。著有诗集《溅在思绪里的泥巴》,文学评论集《冷火焰》,作品多次获奖。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河南散文诗学会理事。



125# 2018-1-2 10:22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1-2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惕任人惟“缘”

王景慧

        近来重温中国现代史,又有一处新发现,就是蒋介石的军队在解放战争中之所以一败涂地,除因蒋家王朝独裁、腐败、卖国,从而丧失了民心士气外,蒋介石推行任人惟缘的干部路线,客观上“帮”了共产党相当大的忙。
       蒋介石所讲究的缘,一是血缘。即蒋介石格外倚重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其子蒋经国在留苏时,加入了苏联共产党,并在一份《反蒋声明》中签了名。但蒋经国回国后,蒋介石不但让他把持了巨大权力,而且还“效先王之法”,将一个宝岛传与蒋经国“经营”;二是亲缘。即蒋介石对与自己沾亲的人因有一种先天的亲近感而妨碍了判断力,进而盲目地偏袒这些人。其连襟孔祥熙整天清醒的时候少,不清醒的时候多,蒋介石却委任他当了“财政部长”。此后,只要是蒋介石需要**经费,孔祥熙总是不闻不问就说“去拿”,最后国库都掏空了;三是乡缘。即蒋介石过分信任自己的浙江老乡,即使是“大草包”“大饭桶”,蒋介石照样委以重任。出生浙江金华的汤恩伯是个名副其实的“常败将军”,然而耀武扬威却赛过阎王。统军驻守河南时,无力抗日只知扰民,所部军纪荡然无存,以致民谣传唱:“宁愿日军来烧杀,不要汤军来驻扎。”就这样一个“当师长都过分”(副总统李宗仁语)的人,竟被蒋介石委任为“第二方面军总司令”“南京卫戌总司令”“京沪杭警备总司令”等官职;四是学缘。即蒋介石对黄埔军校出来的嫡系格外青睐,并在“好为人师”的虚荣心驱使下,重用了许多黄埔出身的人。黄埔一期毕业的胡宗南是个志大才疏的狂妄之徒,仗打得一塌糊涂,却被蒋介石委任为“西北军政副长官”。
       因沾足了蒋介石任人惟缘的光而“光芒四射”的一干人,多为蝇营狗苟之徒,仅仅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就罢了,然而,这些人表现出一种令人窒息的权力傲慢,当年在蒋介石的中下级军官中,勇猛善战者不乏其人,却经常陷入了那些“大草包”“大饭桶”的漩涡和掣肘之中,其“才智”和“活力”被挡在决策体制的框架之外,但仗打“好”的时候是那些“大草包”“大饭桶”们指挥得好,这时什么“辉煌的名将”“战略家”等红盖头便纷纷落在了“大草包”“大饭桶”们的头上,这更增加了他们在把蒋介石的手令“从纸上落实到纸上”之后,向蒋介石总结浮夸、邀功请赏的资本,而仗打“不好”的时候,“大草包”“大饭桶”们则不约而同归罪于部属普遍士气低落等,却忘了部属的士气恰恰反映了对长官的信心。
       实际上,蒋介石对那些“大草包”“大饭桶”们“黑得流油、腐得流脓”等昭著劣迹心知肚明,但是,这些并没有影响蒋介石任人惟缘,这一方面体现了蒋介石的“聪明”,因为“大草包”“大饭桶”们并非“一无是处”,他们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的“优点”,就是惟蒋介石的马首是瞻,并能自觉接受蒋介石昏庸跋扈的考验,使蒋介石得以从座机出出进进,代替他们瞎指挥,搞得“中正手令”满天飞。同时,他们对蒋介石很“忠心”,因为越腐败的人蒋介石就越重用,而被重用的人离开蒋介石根本就不好过或过不了,唯有死心踏地依附蒋介石才能自保,如此“忠心”的人一多,蒋介石的权威似乎就建立起来了。另一方面则恰恰体现了蒋介石的愚蠢,因为“大草包”“大饭桶”们成事不足而败事有余,爱心不足而贪欲有余,激情不足而暮气有余,必然把蒋家王朝搞得乌烟瘴气、死水一潭,如此拿“党国”的大事当儿戏,最终加速断送了蒋介石在大陆的基业。
       而今,蒋介石任人惟缘的种种劣行,早已成为历史的陈迹和笑料。在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面前,当年蒋介石任人惟缘加速了“党国”的失败。同样,在知识经济洪波涌起的今天,如果我们对人才没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必将被世界潮流“边缘化”。
       任人惟缘其实就是任人惟亲。





   作者简介:王景慧,辽宁省大连普兰店区国税局纪委委员、监察室主任、税务学会秘书长。系大连市作家协会会员、普兰店区作家协会副主席。作品散见于《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税务报》《辽宁日报》《大连日报》《海燕》文学月刊,有15篇作品在党政机关或新闻媒体征文中获奖。

126# 2018-1-2 10:28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1-2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颜本无罪

尹宗国

        “鼎湖当日弃人间,破敌收京下玉关,恸哭六军皆缟素,冲冠—怒为红颜”。这是清初诗人吴伟业在《圆圆曲》的句子,写的是明末大将吴三桂为了爱妾陈圆圆,不顾民族大义而毅然引清兵入关的事。此诗一出,迅即传唱天下,据说唱得大汉奸羞惭无地,整日坐卧不安,便派人携重金前往诗人家中游说,请求梅村先生修改诗句,但遭到断然拒绝。于是,历史的耻辱柱上多了吴三桂三个字,却也牵连了陈圆圆这名无辜的弱女子。
       说起吴三桂这个人,也算得上名人了,他的出名,并非因为他有盖世才华倾动古今,更不是因为他有什么杰出成就,仅仅因为他把清兵引进山海关内,并充作了消灭李自成农民起义军和明朝残余力量的急先锋,这几件事他都干得很卖力气,因而成为清朝的“平西王”。然而就在天下已定四海归一的时候,他又扯起“复明”的旗号造反,自封的头衔是“大周皇帝”,不料没到半年就一命归西,不但于九泉之下无颜见明朝君父,亦愧对清朝的皇恩浩荡,“晚节不保”地成为乱臣贼子,同时成为中国历史上不可多数的另类名人。
       关于吴三桂降清的真正原因,一直以来众说纷纭,比较主流的说法是因爱妾陈圆圆被夺。据《平吴录》和《吴三桂请兵始末》等书记载,吴三桂本来是准备投顺李自成的,他已接受了闯王代表送去的四万两银子,可是行至滦州时,听说爱妾陈圆圆被李自成麾下大将刘宗敏夺占,当即怒不可遏,拨出佩剑砍断桌案,觉得握有重兵却难护佑一个女子,有何面目存活于人世?于是赌气开关降清,演了一场“恸哭六军皆缟素,冲冠—怒为红颜”的千古儿戏。
        然而,后世学者不少人对此持有异议。论者以为,吴三桂对陈圆圆的感情深厚无可怀疑,但他作为守边大将,必然深知军国大事的重要,怎会为一小妾而冒千古骂名?关内关外美女如云,有权势者可任意挑选,又怎能为一歌妓而下这么大的赌注?不过,他开关降清后,一面追歼农民起义军,一面根除南明政权,穷凶极恶地坐上了中国历史上头号汉奸的交椅,却是不争的事实。
      后来,他慢慢集聚自己的力量,在自以为羽翼丰满时终于亮出了反叛的旗帜。可是,他错误地估计了当时的形势,清廷入主中原已近30年,人心思治,不愿再乱。他那种“乃思窃帝号自娱”的大型闹剧,只能满足一下虚荣心而已,毕竟不能使社会倒退。所以,他折腾了没几年,最终彻底走向毁灭。
       纵观吴三桂的一生,既不能说他真正愿意投降清朝,也不能说他想恢复明朝,他的一切策略和目的,似乎只是为了保存自己的实力,争取割据一方,然后慢慢扩充力量,最终目的是要取得天下,想要自己当皇帝。不幸的只是陈圆圆,在朝代更迭的关键时刻,凑巧成了吴三桂勇为汉奸的藉口。而从历史的深处看,纵使没有陈圆圆之事,吴三桂或许一样会降清,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一样难逃败灭的命运。
       红颜本无罪,兴亡自有因。其实,陈圆圆作为一名歌妓,在这场大型悲剧中是没有任何决定权的,甚至连她自身的命运也是掌握在几个男人手里,怎能将她拉扯到历史的审判席上呢。只是,中国古代的王朝衰亡,常常把责任推在几名女子身上。商纣王的败亡,据说是因为妖姬妲己的迷惑。而接管它的西周王朝,一个历经数百载朝代的覆灭,最后居然被归结到褒姒的红颜一笑上,实在是让人对美丽女子不得不满怀敬畏。







    作者简介:尹宗国,男,山东省青年作家协会理事。作品散见于《中国青年》、《2014中国杂文年选》、《当代散文》等文学刊物。

127# 2018-1-2 10:32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1-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式报复

尹宗国

       中国古代之神兵利器,排名第一的,不是什么宝刀,也不是什么名剑,而是文人的口诛笔伐!为何这样说呢?因为刀剑再厉害,也不过是消灭肉体,一死而已,但那些口诛笔伐,却能让人死后也不得安宁。比如秦始皇,一不小心结怨于文人,于是,一项“焚书坑儒”的千秋大罪从天而降,弄得百世唾骂,好不可怜!
       关于“焚书”,似乎铁证如山,无可分辩,但是“坑儒”一事好像疑点甚多,有待商榷。从《史记》中看,这件事是由两个术士侯生、卢生的畏罪潜逃引起的。两人诳称与神相通,哄骗秦始皇,为其求长生不老之药,但久久未果,只好逃亡。逃则逃矣,却节外生枝地在逃亡之前嘀咕:“始皇为人……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上乐以刑杀为威”,明显是非议秦始皇,不可再为他求仙药。秦始皇知道后大怒:“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是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命御史审问儒生和方士,欲寻侯生、卢生,弄得大家互相告发,共牵连了460多人,遂下令在咸阳把这些人全部活埋了。这一事件,后世往往和焚书并列,合称“焚书坑儒”。
       然而,有些学者认为:所谓“坑儒”,可能是“坑方士”之讹传。理由是:其一,《史记》记载之侯生、卢生,与徐福等人都是一伙方术之士,并非儒门学士;其二,被杀者的罪名是“诽谤”皇帝,而非信仰传播儒家学说,并未因此定罪、杀人,怎能算“坑儒”?应该只是对方士的一次坑杀。只不过,因为株连过多,连累一些儒生送命罢了。《史记•儒林列传》中也有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说明被杀的主体是术士,并非儒生。而当时及后来很长时间内,儒家学者均平静对待,直到西汉中期,仍称这次事件为“坑杀术士”;其三,汉初名儒贾谊、董仲舒等人,距此事件只有几十年时间,应该略知一二,如果真有坑儒之事,何以从未论及?其四,司马迁的坑杀记载,明显指的是神仙学派事。而到东汉班固写《汉书•儒林传》,提到此事时,仍以“杀术士”名之。之后的一些大儒,如韩愈、司马光,都不说“坑儒”,而说“坑杀学士”或“屠术士”,可见对此事历来就有不同认识。
       只是,历史上占上风的看法,是认为秦始皇坑杀的多数是儒生而非术士。与司马迁同时代的理财专家桑弘羊,在西汉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就提出了秦始皇“坑儒”的说法。而西汉经学家孔安国,在《尚书序》中明确指出:“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东汉哲学家王充尽管斥责当时流传的以焚书坑儒为一事,并增大被杀人数为“增语”,却又令人惊讶地武断:秦始皇“燔诗书,坑儒士,实也”。
       另外,唐人颜师古引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中所述说,秦始皇不但“坑儒”,还坑了两次。情况是:秦始皇焚书之后,害怕天下人不听更改了的法令,便以封官“拜为郎”作诱饵,吸引“诸生贤儒”七百多人聚集咸阳。他先是命人“冬种瓜于骊山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人不同。乃命就视之。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七百多位文人雅士顷刻化为冤鬼,可见这一次“坑儒”规模更大,而且是利用“机关”干的,手段极其诡秘,故而不为当时人知,直到二百五六十年后,才由卫宏揭露出来。对这第二次“坑儒”,有人认为更不可信,一是卫宏的说法颇类传奇故事,二是秦汉其他史料不见此事,只凭卫宏一人之口,且在二百五六十年后才说的,既无具体时间,亦无佐证,怎能当真?
       咸阳杀人,固然悲剧。但是,秦始皇是暴君不是昏君,儒生本无罪,何必要坑儒?综合来看,很可能是他被徐福欺骗后,心中窝火,便借侯生、卢生之事报复方术之士而已。至于后世文人说他“坑儒”,或许,也是一种报复。



128# 2018-1-2 10:37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1-2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枭雄名言,害人不浅        

余显斌

        曹操是诗人,出口成章,文采斐然。再加上他是名人,更是那个时代的伟人,因此,每一句话说出,传之四海,流播至今,以至于成为名言。可是,细品曹操的名言,里面的臭话实在不少。这些话放在职场里,却伤人于无形,属于下品。
        夸海口,吓走同事
        开始的时候,刘备不是老曹的敌人,是战友。两人站在同一条战壕里,对付猛人吕布。吕布战败,两人并马回朝,每天小酒喝着,知心话谈着,特别快乐。刘备知道,曹操这人,妒忌心超强,谁要是超过他,就毫不客气地给他一碗“刀削面”。刘备于是就躲在家里,整天种着小菜,什么韭菜啊、黄花啊,一畦一畦的,绿乎乎的。曹操如果没有后来那句名言,刘备就有可能老死许都,归园田居了。可是,曹操几杯小酒下肚,就发飙了,大嘴一咧,大话脱口而出:“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一句话,将刘备吓得浑身发软,酒杯落地。几天后,找了个借口,和他挥手再见,成为一生的敌人。
        刘备是想以锄菜韬晦,向曹操显示,我没有野心,只想过平安日子,饶过我吧。曹操呢,做为上级,就应当假装糊涂,百事不问,有时找对方来喝喝小酒聊聊天联系一下感情,让他安下心,过自己的日子。他不,偏要耍聪明,夸自己,捎带着揭破刘备的小心事。刘备想,这老曹看穿了我,下来一定要动刀子了,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下属有点无关大局的小秘密,领导应帮着保守,而不应揭穿。
        赞敌人,伤及同盟
        曹操带着大部队,尘烟滚滚,剑指荆州。荆州小老板刘琮觉得,和老曹对着干,自己企业力量太小,资金周转不开,不如加盟老曹企业,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于是,就投降曹操了。当时,刘琮如果不是加入老曹企业,而是转过身去,加入刘备企业,那对老曹下江南,可是相当不利的。对于这位紧急时刻的盟友,老曹应当万分感激的。可是,恰巧相反,老曹不但不感激,对刘琮的态度还相当不好,甚至可以说是蔑视。多少年后,老曹再下江南,和对手孙权对阵时,看到孙权军阵整齐,刀枪映日的状态,名句瘾又上来了,捋着胡须脱口而出:“生子当如孙仲谋,如刘景升子,真犬彘耳。”
       曹操这话,也实在太不够意思了。刘琮将企业让出来,心里一定很难受,但是,内心却是好的,拥护中央,消除战争,早日统一嘛。对于这种友好态度,曹操应鼓励,应夸奖,应到处宣传。谁知,他竟然讽刺挖苦,甚至谩骂刘琮猪狗不如,并用来衬托孙权的了不起。如此以来,老曹的敌人,就会更加对抗到底:谁也不是脑残,去学习刘琮,做了贡献,还受到讽刺谩骂和侮辱。
       哭谋士,讽刺下属
       赤壁之战,失败的原因,更多在于曹操本人。由于一连串的巨大胜利,灭袁绍,诛吕布,败刘备,让他得意起来,觉得自己就是东方不败,有一种“天下英雄,舍我其谁”的感觉。于是,不顾劳师远征,不管水土不服,也不看形势如何,就大手一挥,摆下战船,排开战士,和孙权、刘备两人宣战。宣战,又不做好充分准备,让黄盖一把大火,烧得灰头土脸,大败而归。走在半路上,为了顾忌自己的面子,又脱口而出,名言飞溅:“若奉孝在,不使孤至此。”随之,女人一样,抹着眼泪号啕大哭,“哀哉奉孝!惜哉奉孝!痛哉奉孝!”一番话说完哭完,他是舒服了,他手下的参谋们,一个个羞愧难当,受伤巨大。
       做为一个领导,胜利了,应当将功劳推让给他人;失败了,就应当勇于承担责任。曹操却相反,失败了,觉得完全和自己无关,都怪自己手下的参谋,一个个酒囊饭袋,木头脑袋,提前不提醒他,才会酿成悲剧。为了让他们受到良心责罚,也为了推脱责任,他抬出那位已经死去的郭嘉(字奉孝),将身边这些活着的人作贱一番。大家在战场上,九死一生逃出来,现在又受到心灵的创伤,在老曹手下打工,其苦可知。
        说狠话,得罪天下人
        曹操从京城逃出,无路可走,就骑着马儿,直奔老友吕伯奢家。晚上睡觉,听到外面有隐隐的响声,以为是磨刀的声音。老曹是诗人,诗人善于联想,老曹更善于联想,心说不会是磨刀擦枪,准备屠杀自己吧。老曹想罢,恶从心头起,狠向胆边生,爬起来,抽出长剑,把老朋友一家人杀得一个不留,随之发现是失误,人家是在洗擦事物器具。他不爽了一会儿,于是吐出一句名言:“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然后,骑着马挎着剑而去。
       自己做错了,而且是铸成大错,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积极弥补。曹操倒好,不但不这样,反而给自己的血腥屠杀找了一个理论依据。他说这话,大概是想安慰一下自己的良心。谁知,这句话一出,更加暴露出他的残酷,他的无情和乖戾:他简直要和天下所有的人为敌了。这样的上司,谁敢伺候,稍不如意,他认为你有负于他,就会抽出长剑取你性命。因此,很多人都远离了他。刘备就是一个例子,著名的史学家陈寿,在谈及刘备离开曹操时说,刘备屡败屡战,不是为了创业,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远祸,怕曹操的长剑和无情。
       名言,不一定句句都是精华,值得做座右铭的。很多名言,是取祸之道,也是取败之道。曹操文才武功,都是那个时代的翘楚,他之所以最终难以统一天下,和他那张爱胡咧咧的大嘴是不无关系的。起码,上面几条,是最明显的个案。







     作者简介:余显斌,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人,任职于一中学。

129# 2018-1-2 10:43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1-2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不要惹他”,折射出了什么心态

钟庆作

        火车站上遭遇骗局的事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只要我们凡事多留个心眼就可能不会上当受骗。但有人把因爱心而受骗的责任归咎于被骗人去“惹”了骗子,却有点说不过去,说这话的人况且还是个警察。
       江西二套《都市现场》曾经播了“四川游客:再也不想来第二次”的新闻:一个四川德阳女孩小刘电话讲述了她在南昌火车站受围攻的经历,源于她给了一个中老年妇女20元钱的帮助,这个妇女其实是乞讨的另一种形式“借钱团伙”中的一员,当小刘在另一个地点看见她以同样手法“借钱”后,感觉爱心受到了亵渎,她拿出手机偷偷拍照时被发现从而遭到团伙成员的围攻,要她删除照片,好在她机智脱险,但这事让她心里留下阴影。
       万幸的是小刘安全脱险也没有受到很大的损失。当记者去某派出所采访时,相关人员说取证太难,不好管理。但有个人却不耐烦地说“不要给她钱就是了,她偏偏要去惹她”让我十分不爽。好一个“不要惹”,如果这话从一个普通百姓或父母口中说出来那绝对是忠告,但从一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警察口中说出来,这话就听得十分刺耳,让人听了觉得个中很不是滋味,如鲠在喉,不得不说。
       我也不知道那个说这话的人究竟是什么真实身份,但估计应该不是协警。无论是警察还是协警,这一句轻描淡写的“不要惹”至少折射了这么几个事实:一是说明这个“借钱团伙”早就存在于火车站里,时间究竟多长不得而知,相关部门肯定心知肚明。二是为什么不去管或不敢管,除了可能有“取证难”等诸多因素,更多的是相关部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在作怪。那句话虽然只是从一个人口中说出,但我想肯定代表了那个部门大部分人的心声。三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的天职,外地游客受到了欺骗和围攻,身心受到侵害时却把责任推到她“偏偏要去惹她”上,是不是有点“强盗逻辑”的味道。
        一句轻描淡写的“不要惹”明显地“颠倒是非”。本来受害人已经受到了钱财的损失,同时还受到了人身威胁,是个不折不扣的受害者。而一句“不要惹”完全颠倒了是非。相关部门的言下之意是本来没什么事,是你受害人去“惹”了他们才会出事,那只能怪你自己倒霉,运气不佳,怪不得别人,更怪不得警察。但明眼人都清楚,正本还必须清源,只要“借钱团伙”还在,就永远不可能像某人说的不要去惹他们就没事了。反过来想,如果那些人“借钱”不得逞,会不会生出其他什么事来?会不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隐患?
       一句轻描淡写的“不要惹”,更折射出了相关部门的“助纣为虐”。
       本来是害群之马害怕人民警察,就如同是老鼠见了猫,唯恐逃之不及,而现在“猫”不抓“老鼠”,或视而不见,老鼠就堂而皇之地在大街上溜达,偷吃人家东西了。如果有人大喝一声:打老鼠!或者猫能忠实履行职责,不要说猛扑过去,光是一声“喵”就足以吓破老鼠的贼胆,逃之夭夭。朗朗乾坤,毕竟邪不压正。
        我想正是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的这种“不要惹”的思想在作祟,使得类似“借钱团伙”的欺骗长期存在,不仅损害了城市的形象,更损害了相关部门的声誉。但愿以后再也不会从某些人嘴里说出类似“不要惹”之类的话了。当然,除了父母对孩子的告诫另当别论,毕竟还是要以人为本,以生命为重!





    作者简介:钟庆作,江西上犹人,赣州市作家协会会员,现供职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赣州市中心支局。有散文、诗歌、小说、故事、杂文散见于上百家报刊杂志。





130# 2018-1-2 10:51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1-5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多少资源不能共享

朱天泉

        母亲患脑梗,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8天明显好转后,医生让她回家继续吃药治疗,并说出院一周后,家属可以再来县医院,为她办理慢性病治疗的有关手续,这样,药品就能得到医保报销,便宜很多。
        一周后,笔者如约为母亲办理慢性病手续。先是在主治医师处开了母亲在县人民医院看病的证明,接着将证明拿到护士站加章,再到病例档案室去复印了病例,最后将这些材料送到母亲户籍所在的蓼城办事处。办事处的经办人员收下材料,告诉我一个月后再来,取回一张证明,把它交给县人民医院的医师即可。我问,交给哪位医师,答曰患者原来的主治医师,由他开药的嘛。
        医师自己开证明,弄了一圈,回到自己手里;慢性病手续,从人民医院出发,再回到人民医院。从起点回到起点,画了一个圆。可是,各位看客不要小瞧了,这一定是经过了严格的审批旅行,人家一定有着严格的管理程序和规定,现行体制就是这样,又能奈何。所以,病人及其家属不必对其怀疑和玩味。但是,其中的复制病例这个环节,存在着明显的硬伤。复印了8页病历,工作人员收了我8元钱,没有给我票据,我见她也没有记账。何况档案室门前,复印病历的家属一直排着长队,有的病历老厚老厚,这复印的收费去了哪里,又有谁来管?
       1张纸1元钱,收费是否合适,暂且不论,难道这个复印病历的程序不可以取消吗?移动互联网时代,当内网、外网一起建设,当微信、qq、电子邮件满天飞,这些不涉密的资料为何还要如此搬来弄去?近在咫尺的县乡医院为何不能资源共享,却硬生生地增加群众的办事程序,加重群众的经济负担?(且不说造成不必要的纸张浪费)病根恐怕在于官僚主义严重,思想保守僵化,部门利益作祟,权力私欲膨胀,导致甚或故意造成资源不能共享。
       有时候想想,资源不能共享,办事程序繁冗,增加群众负担,甚或损害群众利益、国家利益的事情,可谓多了去。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参加各类考试时,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等证件需要反复出示和复印;在职人员提拔重用时,有合格学历还不行,必须经过认证,出示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工商税务营业执照、小汽车行驶证、多套房产证,甚至拿退休工资的人员也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大量的精准扶贫资金被贪污、挪用;一些中央惠及农业的生产生活补贴被套取,等等。欣喜的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征途上,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坚决惩治腐败,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强力推行简政放权,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公开行政权力、办事流程和服务时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继实现“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证明“我妈是我妈”等尴尬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还有多少资源不能共享?相信只要不断打破部门利益,杜绝部门掣肘,解除“肠梗阻”,简化程序,强化部门之间合作,就能实现资源共享。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才称得上便民、利民,才能取信于民,毕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作者简介:朱天泉,河南省固始县纪委宣教室主任,县小说学会副会长,曾任小学校长,河南省跨世纪园丁工程小学语文学科带头人。已在《奔流》《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青年报》等刊物发表文字30多万,有多篇文稿入选图书,或在全国大赛中获奖。



131# 2018-1-5 09:42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1-5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后 记

      《洛阳杂文·2017》在广大作者和读者的期许中就要面世了。在征稿的时候,我们同时举办了“检察文化杯”洛阳杂文有奖征文活动。所以,这本书同时也是这次有奖征文活动优秀作品的结集。
       这次征文活动共收到省内外作者的作品200余篇,经过评委认真评选,选择了其中的近100篇相对优秀的作品结集出版。这其中,我们着重选编了市内作者的优秀作品,也选编了少量的市外作者的优秀作品列入本书,供我市的杂文作者学习品鉴。
      洛阳市杂文学会承编年鉴式杂文选集活动至今已持续了7年,从2011年起,我们每年都会把当年洛阳市杂文作者的优秀杂文作品结集出版。因此,《洛阳杂文·2017》也可以看成是2017年度洛阳杂文创作成果的展示和检阅。
       由于众多洛阳杂文家和杂文作者的坚持和努力,洛阳杂文在河南乃至全国杂文界连续多年保持了相当的影响力,因此有“河南作家群在南阳,河南杂文家群在洛阳”之说。尽管如此,洛阳杂文人还是应该保持“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心态,永不止步,砥砺奋进,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杂文作品。结合本次有奖征文评选活动,评委们一致认为,作为洛阳杂文的年度优秀作品,必须要有更高的质量要求和更高的评选标准,基于此,我们对今年征文活动的一等奖做了空缺处理。
       在活动进行中,我市广大杂文作者纷纷拿出最优秀的作品,踊跃投稿,使得今年的作品不但篇数多,而且质量高、分量重。这也无形中增加了我们在编选过程中的取舍难度,不少优秀作品也因本书篇幅所限,不得不忍痛割爱。在这里对踊跃投稿的朋友表示深深的感谢,也对未入选本书的作者朋友表示由衷歉意。
       这次活动也是洛阳杂文学会和洛阳市检察文联联合举办的第二次有奖征文活动。洛阳市检察文联和新安县检察院对今年的活动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支持和帮助。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建伟先生在百忙中抽出时间为本书作序。在这里表示诚挚的感谢。
       尽管在本书的编审过程中,我们做了最大的努力,但因为水平所限,遗误之处在所难免,欢迎批评指正。



                                                      编者
                                              2017年9月20日
132# 2018-1-5 09:48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5-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雨天读杂文,重温一下。
133# 2018-5-18 11:03 评论 收起评论
铁道员 发表于 2018-5-18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134# 2018-5-18 11:34 评论 收起评论
芯势力 发表于 2018-9-10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贴,一天看一篇。
135# 2018-9-10 10:01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9-11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元芳 发表于 2018-9-10 18:05
最近看到老伊版主搞征文活动,看了几篇文章,内容其实很平常,大多是一些见闻,或者是一些发生在他人身上事 ...

有些改变不要因为自己没有看到就认为没有发生。我猜你也是读过鲁迅的《呐喊》自序的,这篇文章以前是高中课文。其中这样一段对话: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
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
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
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136# 2018-9-11 08:40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18-9-11 09: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好文,学习+欣赏!
137# 2018-9-11 09:15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9-11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元芳 发表于 2018-9-11 14:31
伊版主啊,我就贴论事给您老捧场贡献了两篇杂文啊(忘了写题目了),可不是简单的发言啊,你仔细读读,我 ...

哈哈哈,看出来了,请你参加明年的征文。
138# 2018-9-11 16:51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9-11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元芳 发表于 2018-9-11 14:32
标准的教科书般的杂文

这就不对了,如果有教科书式的杂文,杂文就不成其为杂文了。元芳,你怎么看?
139# 2018-9-11 16:53 评论 收起评论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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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iangansi 发表于 2018-9-12 1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日一读
140# 2018-9-12 19:06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尹君子 发表于 2018-9-13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141# 2018-9-13 08:31 评论 收起评论
shiniangansi 发表于 2018-9-13 21: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42# 2018-9-13 21:27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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