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洛阳扫黑办现将受理范围、受理方式公告如下,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一)着力解决农贸市场、建筑材料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黑出租”拒载宰客等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沙霸”“矿霸”非法采矿破坏自然资源、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建筑市场领域采用非法手段恶意欠薪,黑物业、黑保安等物业管理乱象问题。 (五)着力解决文化旅游行业强买强卖、欺客宰客、欺行霸市及为“黄赌毒”提供便利等问题。 (六)着力解决“村霸”“街霸”等群众身边的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欺压群众、侵害集体利益等问题。 (七)着力打击盗窃、赌博、故意伤害、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严肃查处线索核查中存在的久查不结、当地查否异地查实等失职渎职及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九)严肃查处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反“三个规定”干预插手案件、利益输送,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纪违法问题。 (十)严肃查处涉案资产处置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导致资产流失、价值贬损,及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受理方式
洛阳市举报电话:0379-110、17737738415 举报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28号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
偃师区举报电话:0379-67722313、67798600 举报传真:0379-67732599 举报邮箱:yssshb@163.com 邮寄地址:偃师区首阳新区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1809室
孟津区举报电话:0379-67920866 举报传真:0379-67913269 举报邮箱:mjshb866@163.com 邮寄地址:孟津区会盟大道融媒体中心10楼扫黑办
新安县举报电话:0379-63138137 举报传真:0379-67293110 举报邮箱:xagaxjdd@sina.com 邮寄地址:新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办公室
宜阳县举报电话:0379-60661968 举报传真:0379-68882414 举报邮箱:shcezhb@163.com 邮寄地址:宜阳县委政法委324室
伊川县举报电话:0379-69358937 举报传真:0379-69358937 举报邮箱:ycxshb12345678@163.com 邮寄地址:伊川县立奇大厦B区902室
汝阳县举报电话:0379-68251156 举报传真:0379-68230778 举报邮箱:ryxzfwzdb@163.com 邮寄地址:汝阳县城关镇杜康大道中段36号政法委107办公室
洛宁县举报电话:0379-66231067 举报传真:0379-66231067 举报邮箱:lnxshb2018@163.com 邮寄地址:洛宁县凤翼北路36号县委106办公室
嵩县举报电话:0379-66312815 举报传真:0379-66312415 举报邮箱:sx66312815@163.com 邮寄地址:嵩县行政路3号院县委政法委扫黑办
栾川县举报电话:0379-66835288、63039888 举报传真:0379-66822425 举报邮箱:lcshceb@163.com 邮寄地址:栾川县七里坪村县公安局9楼扫黑办
涧西区举报电话:0379-64823324 举报传真:0379-64823324 举报邮箱:lyjx701@163.com 邮寄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综合楼609室
西工区举报电话:0379-63200132 举报传真:0379-63892771 举报邮箱:xgshceb@163.com 邮寄地址:洛阳市行署路3号院区委政法委扫黑办
老城区举报电话:0379-63514539 举报邮箱:lczfw@126.com 举报传真:63964578 邮寄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人民政府(区委政法委扫黑办)
瀍河区举报电话:0379-63999779 举报邮箱:lyschqzzzx@163.com 邮寄地址:洛阳市九都东路18号院瀍河区委政法委1313室
洛龙区举报电话:0379-65955889 举报邮箱: llqshcebgs@163.com 邮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洛龙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洛龙区委政法委B1406办公室)
伊滨区举报电话:0379-69660507 举报传真:0379-61275006 举报邮箱:ybjkshceb@163.com 邮寄地址:洛阳市环湖路与新源路交叉口东南80米政法信访部扫黑办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上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洛阳市扫黑办 2024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