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独断专行,任性执法,随心所欲贴罚单,谁来监管“城管”?

2022-01-05 23:47 259946人阅读 273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呼声] 城管局独断专行,任性执法,随心所欲贴罚单,谁来监管“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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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You42463 发表于 2022-1-10 22: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迷雾中的小雨 发表于 2022-1-6 10:38
谢谢你的提醒,但是,车停的地方确实是锁着门处于停业没人状态,如果人家在营业,咱肯定不会停在人家门口 ...

智商堪忧
121# 2022-1-10 22:13 评论 收起评论
锄禾洛阴 发表于 2022-1-11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明同学怎么看?
122# 2022-1-11 07:58 评论 收起评论
菩提子42628 发表于 2022-1-11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一直好奇,为啥违停罚款就高不就低?有低于200的么?这不扯淡么
123# 2022-1-11 08:49 评论 收起评论
寻梦拉萨64233 发表于 2022-1-11 09: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菩提子42628 发表于 2022-1-11 08:49
我只是一直好奇,为啥违停罚款就高不就低?有低于200的么?这不扯淡么

在这一点上,当年我就对交警大队提出过异议,按道理说顶格处罚是需要在同时满足两种以上违章行为才可以,但现实中执行时却很随意,现在改由城管执法后基本上只认最高处罚这个数了!当然,在专项交通治理或城市治理行动中的处罚就高不就低是会有专门的地方文件规定的!
124# 2022-1-11 09:01 评论 收起评论
gdt218 发表于 2022-1-11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125# 2022-1-11 10:06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迷雾中的小雨 发表于 2022-1-11 10: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aoYou42463 发表于 2022-1-10 22:13
智商堪忧

外星人,请指点迷津
126# 2022-1-11 10:12 评论 收起评论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2-1-11 10: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寻梦拉萨64233 发表于 2022-1-11 09:01
在这一点上,当年我就对交警大队提出过异议,按道理说顶格处罚是需要在同时满足两种以上违章行为才可以, ...

河南违停按照这个法律。以前交警也是这样回复。现在城管局也是这个回复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不按规定停车处以200元罚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违章停车“处二百元罚款”的规定,是根据我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实施以来,对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发挥了应有的停车秩序管理和整治作用。如需了解详情请查阅《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127# 2022-1-11 10:52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迷雾中的小雨 发表于 2022-1-11 11: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2-1-11 10:52
河南违停按照这个法律。以前交警也是这样回复。现在城管局也是这个回复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

明白了,全国人大制订并通过的《交通法》没有河南省的《条例》有效。
128# 2022-1-11 11:38 评论 收起评论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2-1-11 11: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迷雾中的小雨 发表于 2022-1-11 11:38
明白了,全国人大制订并通过的《交通法》没有河南省的《条例》有效。

明白了,全国人大制订并通过的《交通法》没有深圳的《条例》有效
129# 2022-1-11 11:44 评论 收起评论
黄铜 发表于 2022-1-11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只要不违反以上条款的都不应该贴条吧?
法无禁止既可为啊

130# 2022-1-11 14:12 评论 收起评论
清晨1 发表于 2022-1-11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2-1-11 11:44
明白了,全国人大制订并通过的《交通法》没有深圳的《条例》有效

看你每次跟帖都那么不着调,原来还处在牙牙学语的阶段……黔驴技穷
另外你极力推崇省里和深圳的处罚条例,但处罚的依据(看下图)却是《交通法》》……
不值得再理睬你
131# 2022-1-11 14:37 评论 收起评论
25ef7bc9cf024972983749b0ccb6e83.jpg
长矛 发表于 2022-1-11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民评代表们严重关注此事件,自从洛阳市交警支队移交对违停车辆执法权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洛阳市城管局对违停车辆贴条执法有以下几点意见:1、执法主体问题,据了解贴条人员多数属于雇佣的临时工,没有执法权;2、对马路边违停车辆贴条具有选择性,属于选择性执法;3、贴条人员驾驶的摩托车安装有警灯等,属于违法行为。希望洛阳市城管局能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优先解决停车难问题,其次才是违停贴条问题,贴条应当合法进行,不能以罚款为目的去贴条,这样可能就违背了洛阳市政府将违停处罚执法移交给城管局的初衷了......
132# 2022-1-11 15:55 评论 收起评论
锄禾洛阴 发表于 2022-1-11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世界大城市主城区免费停车都难。
133# 2022-1-11 15:58 评论 收起评论
静秋好风光 发表于 2022-1-1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城管下面管理的很多公司都在利用道路公共资源划线坐地收费,不停在收费公司划的线内就给你贴罚单,反正你的车在城管线内、线外都得把钱交给城管。线内按停车费收,线外按罚款收,给你选择权自己选择。建议每个月把收的钱在媒体公布用到哪里去了才是正事。
134# 2022-1-11 16:13 评论 收起评论
404 发表于 2022-1-11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黄铜 发表于 2022-1-11 1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 ...

临时停车是是指车辆在非禁止停车的路面,在驾驶员不离开车辆的情况下,靠道路右边按顺行方向作短暂停留。
135# 2022-1-11 16:16 评论 收起评论
二菇凉不忧伤 发表于 2022-1-11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矛 发表于 2022-1-11 15:55
民评代表们严重关注此事件,自从洛阳市交警支队移交对违停车辆执法权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洛阳市城 ...

版主政策理论水平就是高;
眼明心细切中要害讲的好。

洛阳城管披着执法外衣孬;
违法执法挖空心思图钞票。

为民服务城管千万别忘了;
热衷罚款人人喊打要脸否?
136# 2022-1-11 16:38 评论 收起评论
闲人 发表于 2022-1-11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更为奇怪的是,若复议车辆还不能移动,这就说明即便是罚错你也没有复议权,因为现场移动了,真可笑执法程序。
137# 2022-1-11 17:01 评论 收起评论
闲人 发表于 2022-1-11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把执法权还给交警吧,既强硬又人性。还让人心服
138# 2022-1-11 17:05 评论 收起评论
黑脸包公2019 发表于 2022-1-11 2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与违法者争论 发表于 2022-1-11 09:32
开车有十多年了。其中开的比较多的最近7年,总共有两次违停罚单,最近一次是在五年多前。
第一次在2015年 ...

有钱人
139# 2022-1-11 21:40 评论 收起评论
龙腾终端货源主 发表于 2022-1-11 23: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不服,人心不附咯,已经黑的不能再黑了
140# 2022-1-11 23:18 评论 收起评论
社会观察 发表于 2022-1-1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监管的了
141# 2022-1-12 09:05 评论 收起评论
泡泡龙 发表于 2022-1-12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帖子里很多人都被贴过条,难道错了不该先认错么,有那么豪横么
142# 2022-1-12 09:47 评论 收起评论
liqiufeng007 发表于 2022-1-12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E62GNMM05148STL.html  你们可以看看这个帖子,对洛阳市城管局有个更深层次的了解!洛阳市城管局被点名:滥用行政权力帮助哈啰单车搞垄断?7月2日发布的《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纠正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通告》显示,早在2020年11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洛阳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洛阳城管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2017年以来先后有三家共享单车公司入驻洛阳市城区。洛阳城管局在当地共享单车管理中,于2019年12月以洛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印发市区道路保洁人员参与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洛城管委办〔2019〕68号),要求三家共享单车公司与各区环卫部门、河南控尘公司共同承担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2020年3月,洛阳城管局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洛阳市城区唯一一家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并在双方签订的《共享单车管理与服务合作协议》中约定“期限届满后,甲方再招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未中标企业被要求于招标结束后十日内无条件退出洛阳地域市场。资料显示,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为江苏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是哈啰单车。洛阳城管局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之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出《行政建议书》,建议洛阳市人民政府责令洛阳城管局改正相关行为,恢复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审查。
2021年5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洛阳市人民政府反馈材料,反映洛阳城管局已按照行政建议书整改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废止了《关于印发市区道路保洁人员参与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洛城管委办〔2019〕68号)等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文件,解除了有关合作协议,恢复了相关市场公平竞争,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
143# 2022-1-12 09:55 评论 收起评论
长矛 发表于 2022-1-1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易勋局长出来解释一下了。
144# 2022-1-12 10:00 评论 收起评论
liqiufeng007 发表于 2022-1-12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泡龙 发表于 2022-1-12 09:47
看来帖子里很多人都被贴过条,难道错了不该先认错么,有那么豪横么

如果城管在同一条路上贴你的条,不贴别人的条,不知道你会不会介意?你违法了,别人也违法了,却只追究你的违法,对别人违法视而不见,你觉得公平吗?我遇到了,也投诉了,没用的!
145# 2022-1-12 10:00 评论 收起评论
泡泡龙 发表于 2022-1-1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liqiufeng007 发表于 2022-1-12 10:00
如果城管在同一条路上贴你的条,不贴别人的条,不知道你会不会介意?你违法了,别人也违法了,却只追究你 ...

是啊,大多数人都是这种心态,但是你也要考虑到车是陆陆续续的停在路边的,交警和城管也不是一直在路边等着贴条的,而是隔断时间巡查一次,所以就有人贴了,有人没有贴,这就造成了贴条的人心里不平衡而忽略了自己违法的事情,这玩意没什么好比的
146# 2022-1-12 10:14 评论 收起评论
liqiufeng007 发表于 2022-1-12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泡龙 发表于 2022-1-12 10:14
是啊,大多数人都是这种心态,但是你也要考虑到车是陆陆续续的停在路边的,交警和城管也不是一直在路边等 ...

如果像你说的这样就不怪城管了,我说的情况是我比人家车来的晚,人家车没贴,我车被贴了,选择性贴条,就这被贴条,你再换个理由给城管吧,呵呵
147# 2022-1-12 11:30 评论 收起评论
liqiufeng007 发表于 2022-1-12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泡龙 发表于 2022-1-12 10:14
是啊,大多数人都是这种心态,但是你也要考虑到车是陆陆续续的停在路边的,交警和城管也不是一直在路边等 ...

https://www.lyshangdu.com/thread-223147-1-1.html 如果你是城管的小号的话,给我这个帖子做个解释吧,城管的回复我也发到里面了,你来说说是不是你们城管回复的,你们城管说的有道理没?
1、城管局说我发的位置盲道内侧晚七点以后可以停车不贴条,但是当时城管贴条的时间是六点半,盲道内侧没有贴条,城管给我回复是人性执法,不知道人性执法的尺度怎么衡量
2、城管说盲道内侧压网格线肯定会贴条,我展示的照片显示中间车辆已经后轮压网格线了,城管给我回复说压一半不算,没有彻底给银行门堵上,还留了个缝,不知道这个尺度是谁定的,有无法律依据
3、城管又说建议白天停盲道内侧也不会贴条(城管电话里说明的),那我不明白同样是停盲道,为何尺度不明确,执法不按规章制度来,而且根据城管人个人主观思想来衡量
148# 2022-1-12 11:47 评论 收起评论
泡泡龙 发表于 2022-1-12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liqiufeng007 发表于 2022-1-12 11:30
如果像你说的这样就不怪城管了,我说的情况是我比人家车来的晚,人家车没贴,我车被贴了,选择性贴条,就 ...

有必要换理由么?你违法了不该罚么,讲那么多干嘛,有志气点,别违法,让他们一毛钱都赚不到
149# 2022-1-12 11:47 评论 收起评论
liqiufeng007 发表于 2022-1-1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泡龙 发表于 2022-1-12 11:47
有必要换理由么?你违法了不该罚么,讲那么多干嘛,有志气点,别违法,让他们一毛钱都赚不到

我认罚,我的意思是作为城管,你们执法要明确,要表里如一,别动不动就选择性执法,就好比这个帖子,人家不影响通行,也照样罚!堵路不罚城管说人性化执法,不堵路罚了城管说严格执法,唉,没法说
150# 2022-1-12 11:51 评论 收起评论
404 发表于 2022-1-12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liqiufeng007 发表于 2022-1-12 11:51
我认罚,我的意思是作为城管,你们执法要明确,要表里如一,别动不动就选择性执法,就好比这个帖子,人家 ...

有网友说,这帖子中的车主堵了人家酒店,这个酒店是这个网友朋友的店,这怎么解释呢?
151# 2022-1-12 15:24 评论 收起评论
大象回河南 发表于 2022-1-12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404 发表于 2022-1-12 15:24
有网友说,这帖子中的车主堵了人家酒店,这个酒店是这个网友朋友的店,这怎么解释呢?

且不说人家酒店早已关门停业、大门紧闭、黑灯瞎火、无人进出,即使人家酒店灯火辉煌,车停人家门口,人家酒店把车砸了,与你城管有啥关系。你城管正经事不去干,用你去打劫呀?
152# 2022-1-12 17:00 评论 收起评论
二菇凉不忧伤 发表于 2022-1-12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liqiufeng007 发表于 2022-1-12 09:55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E62GNMM05148STL.html  你们可以看看这个帖子,对洛阳市城管局有个更深层 ...

洛阳城管,劣迹惊人
153# 2022-1-12 17:05 评论 收起评论
二菇凉不忧伤 发表于 2022-1-12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矛 发表于 2022-1-12 10:00
欢迎易勋局长出来解释一下了。

支持版主正义呼声
154# 2022-1-12 17:11 评论 收起评论
笑脸 发表于 2022-1-12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监管的执法,完全看心情,也许你堵的酒店老板刚好“有关系”
155# 2022-1-12 17:28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迷雾中的小雨 发表于 2022-1-12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象回河南 发表于 2022-1-12 17:00
且不说人家酒店早已关门停业、大门紧闭、黑灯瞎火、无人进出,即使人家酒店灯火辉煌,车停人家门口,人家 ...

你把视频看的很认真,是个明白人,说的有道理,谢谢
156# 2022-1-12 17:56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迷雾中的小雨 发表于 2022-1-12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矛 发表于 2022-1-11 15:55
民评代表们严重关注此事件,自从洛阳市交警支队移交对违停车辆执法权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洛阳市城 ...

谢谢版主,谢谢民评代表们,谢谢所有关注此事件的网友们,谢谢你们良善的帮助和支持。正是有了你们正直正义的发声,洛阳才有湛蓝的天空,才消除了我心头的阴云。
谢谢此帖中所有的城管小号,因为你们的反面表演,才让人们更请楚的辨清了是非和看明白了某些所谓“执法”者的丑陋行径。
157# 2022-1-12 18:14 评论 收起评论
泡泡龙 发表于 2022-1-12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liqiufeng007 发表于 2022-1-12 11:47
https://www.lyshangdu.com/thread-223147-1-1.html 如果你是城管的小号的话,给我这个帖子做个解释吧, ...

1.说先声明我不是城管小号,哥们有正规工作,再说了,只要有反对的意见就要定义为城管小号?你们这也太霸道了吧,那就是不让别人说话呗
2.违停是什么心理?无所谓就是些侥幸心理,觉得贴不到自己,或者是随众心理,大家都违停了,自己也违一下,没贴单洋洋得意,贴了单就开始撒泼打诨,找各种理由,没啥意思,就像酒驾年年查,大家也都知道查住的后果,但是还是有人去酒驾
3.不知道你经过一条挺宽的路,但是路两每侧都能停2排车,把一条挺宽的路堵得是路上不好走,人行道也不好走,心理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你有没有体验过在接送孩子的时候,总有些不自觉的家长通过违停、随意掉头,把2个方向的车堵的死死的情况?所以要我说交通违法目前处罚太温柔,要罚就罚的肝痛
4.咱们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得到的结论也不一样,争来争去没个蛋用,违停依然是常态,贴单也依然是常态,没个卵用,就此别过吧,祝新年快乐了,哈哈5.其实可以搞个投票,看看众网友对违停是个什么样的态度哈
158# 2022-1-12 21:31 评论 收起评论
LaoYou42463 发表于 2022-1-12 2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泡龙 发表于 2022-1-12 21:31
1.说先声明我不是城管小号,哥们有正规工作,再说了,只要有反对的意见就要定义为城管小号?你们这也太霸 ...

不要跟那些胡搅蛮缠的讲道理,他们任何时候都看不到自己违规行为。
159# 2022-1-12 21:41 评论 收起评论
清晨1 发表于 2022-1-13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泡龙 发表于 2022-1-12 21:31
1.说先声明我不是城管小号,哥们有正规工作,再说了,只要有反对的意见就要定义为城管小号?你们这也太霸 ...

把整个跟帖看下来,没有一个反对违停的,反对的是某个执法部门本身就是在违法“执法”,并为部门利益进行选择性失明性的随意执法……
谁说你是某个部门的小号了,你坐立不安着急啥……你敢说这里没有城管小号……
你牵头搞个投票呗,不仅搞个对违停的投票,还要搞个城管随意执法的投票,中不中……
你说“争来争去没个蛋用”,老百姓也只能在这里说说意见,提提建议,别的还有啥法?是非曲直,执法部门对群众呼声不理不睬,不能理性对待不同意见,不敢正面回复,这正常不?是不是衙门作风……
你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有“正规工作”的人,感觉你这有“正规工作”的人说话太不接地气,太盛气凌人了,你能堵住大家的嘴不叫说话?……请问,啥叫“正规工作”,啥叫不“正规工作”……
建议有“正规工作”的人通读全部帖子,先弄清网友们有啥意见,反映的是啥,你再表态不迟,不要先给网友们扣上个反对违停的帽子……谢谢!
160# 2022-1-13 00:04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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