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独断专行,任性执法,随心所欲贴罚单,谁来监管“城管”?

2022-01-05 23:47 253627人阅读 275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呼声] 城管局独断专行,任性执法,随心所欲贴罚单,谁来监管“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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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版主 发表于 2022-1-7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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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楚楚 发表于 2022-1-7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法盲,一看便知。交通管理,尤其是罚款,与你城管何干?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82# 2022-1-7 11:36 评论 收起评论
冯楚楚 发表于 2022-1-7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部拟将行政处罚道路违停纳入城管执法范围,同样遭到质疑。《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属于部门规章,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规章、办法不能赋予某个组织、机构以行政处罚资格,需要法律法规赋予处罚权限,才可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管部门对违停车辆的处罚权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授予的,住建部拟将类似的执法权授予城管,会不会和国家法律产生冲突?

将处罚道路违停拟纳入城管执法范围,有多头管理的风险。在违法停车被分为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前者交由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后者划归城管部门处罚之时,就有法律人士表示,一个完整的行政处罚权不宜分割,不宜因为占用道路的不同就交由两个部门分别行使行政处罚权。否则,就会产生“多龙治水”而治不了水的情况。

城管现有的执法权限和手段,已经在社会引发了强烈的不理解情绪,如果再增加城市道路违停处罚权,可能加剧执法部门和被执法群众的对立情绪,进而造成更多冲突。

另外,如果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发生权限交叉,会导致有利益时多头管理、无利益时无人管理的尴尬。
83# 2022-1-7 11:45 评论 收起评论
李老师61802 发表于 2022-1-7 1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看帖子都不是我真实的目的,就想看看大家在聊些什么
84# 2022-1-7 12:46 评论 收起评论
驾驶老大 发表于 2022-1-7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将违法停车执法权移交给城管以后,违停车辆越多越胆大,堂而皇之停在红绿灯下,就因为交警不管监控不拍,大家发现没,现在交警的监控违停已不再显示,哪怕是红绿灯下,路口旁等,有一次打车辆违停110,结果一个多小时后城管来电话违停车在哪里?违停车早已走哩!以前反映国花路状元红路西侧违停问题治理好了吗!不还是违法照旧!
85# 2022-1-7 13:14 评论 收起评论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2-1-7 13: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驾驶老大 发表于 2022-1-7 13:14
自从将违法停车执法权移交给城管以后,违停车辆越多越胆大,堂而皇之停在红绿灯下,就因为交警不管监控不拍 ...

龙鳞路汤馆那里,为了治理违停特意装了几个摄像头。现在也成摆设了
86# 2022-1-7 13:43 评论 收起评论
做好事必留名 发表于 2022-1-7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贴子里城管也挺多
87# 2022-1-7 14:10 评论 收起评论
2007002 发表于 2022-1-7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的道路,没有划线的时候天天贴,划了线就不贴了,难道就不影响交通?
奇了怪了
88# 2022-1-7 15:11 评论 收起评论
hnly12369 发表于 2022-1-7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洛龙区城管经常治理违停,涧西区尤其是珠江路、丽水路、兴江路根本见不到城管执法,路上到处都是违停车辆,严重影响了小区车辆的出入!!!
89# 2022-1-7 17:39 评论 收起评论
文语 发表于 2022-1-7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寻常布衣人 发表于 2022-1-6 16:36
你要不是城管局的人,我现在把手机吃了

你是局长让你来和稀泥的吧,城管局真不要脸
90# 2022-1-7 18:51 评论 收起评论
LaoYou42463 发表于 2022-1-7 21: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在停车位该罚!
别扯没用的。
91# 2022-1-7 21:42 评论 收起评论
2022_01_06_223610696.jpg
河洛布衣 发表于 2022-1-7 21: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迷雾中的小雨 发表于 2022-1-6 10:46
罚单上不应该只有咨询电话,应该有个能监督城管所谓执法的监督电话

赞成!任何没有监督的权力都是可怕的。
92# 2022-1-7 21:58 评论 收起评论
清晨1 发表于 2022-1-8 07: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aoYou42463 发表于 2022-1-7 21:42
不在停车位该罚!
别扯没用的。

能说出这样愚蠢之言的人,必然是个不能客观看待事实、眼光短浅近乎瞎眼的人,必然是个不能以正常思维分辨是非、麻木不仁头脑不能客观思考的人,或者是常以粗暴简单野蛮、我行我素、居高临下口吻训斥他人的某些所谓“执法”者。
93# 2022-1-8 07:21 评论 收起评论
LaoYou42463 发表于 2022-1-8 09: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晨1 发表于 2022-1-8 07:21
能说出这样愚蠢之言的人,必然是个不能客观看待事实、眼光短浅近乎瞎眼的人,必然是个不能以正常思维分辨 ...

无理取闹之人总会找客观理由为自己违规辩解。
94# 2022-1-8 09:27 评论 收起评论
凉风习习吹 发表于 2022-1-8 09: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一个真实的事。一次在耶路撒冷哭墙那里,挺标准的停车位,老板停车下来,走人。我咋觉得不对劲,问,怎么没交停车费呢?人家回答,今天周末,收费员不上班。。。。。。。唉。
95# 2022-1-8 09:37 评论 收起评论
火柴棒 发表于 2022-1-8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晨1 发表于 2022-1-6 17:06
说别人是法盲,人家车停在边边角角,不挡路,不堵人行道,城管偏要去处罚,那些真正占压人行道的车辆,你 ...

支持清晨说的
96# 2022-1-8 09:55 评论 收起评论
南极捉泥鳅 发表于 2022-1-8 16: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后续呢...
97# 2022-1-8 16:21 评论 收起评论
清晨1 发表于 2022-1-8 20: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人不慎落水,路人聚而欲救之……有人说,看上去像是城管,路人皆散去……。”

这个传播甚广的笑话,引  人  深  思  呀!
98# 2022-1-8 20:12 评论 收起评论
龙腾终端货源主 发表于 2022-1-8 23: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加油,加油城管
99# 2022-1-8 23:37 评论 收起评论
洛阳云彩 发表于 2022-1-9 11: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个人感觉可以警告,罚款20元,下次不停,这样比停车场收费高,又紧急解决了停车问题!
100# 2022-1-9 11:47 评论 收起评论
404 发表于 2022-1-9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停总是有理由的。
101# 2022-1-9 16:24 评论 收起评论
八部天龙 发表于 2022-1-1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100辆车有120个车位,我们没停车位里,算我们违停。现在是100辆车只有20个车位,还拼命贴单子,你叫我们停哪?摞起来?车位不足造成的“违停”应该罚你们,而不是车主!!!
102# 2022-1-10 09:23 评论 收起评论
锄禾洛阴 发表于 2022-1-10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洛阳新建、次新楼盘大把待售、待租车位,业主买不起、租不起,路边停满。其它地方的车来了,如何能找到车位。
103# 2022-1-10 09:46 评论 收起评论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2-1-10 09: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人1955 发表于 2022-1-10 09:46
洛阳新建、次新楼盘大把待售、待租车位,业主买不起、租不起,路边停满。其它地方的车来了,如何能 ...

对。大部分停车场都是空的。
104# 2022-1-10 09:51 评论 收起评论
锄禾洛阴 发表于 2022-1-10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下一步,如果私人买飞机,政府都得给配个飞机场,买不起飞机的可遭殃了。
105# 2022-1-10 10:02 评论 收起评论
笑脸(陈) 发表于 2022-1-10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娟子 发表于 2022-1-6 15:25
违章停车,全国都是由交警依据交通法处罚,唯有洛阳奇葩,让城管上路执法,胡来不奇怪,呵呵。

你高看了洛阳的管理,就这也是跟外地学的哈
106# 2022-1-10 10:23 评论 收起评论
笑脸(陈) 发表于 2022-1-1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飛我莫属 发表于 2022-1-6 16:24
同样的遭遇,去朋友家小区,门口没地方停,找了20分钟,无奈停到一个距离一公里多的犄角旮旯,四下看看周边 ...

咱也是左看看,右观观,找到个空闲地停了十几分钟,还是被逮点了,长了记性;外出要么小电电,切记停车别侥幸,总有一只眼盯着你
107# 2022-1-10 10:27 评论 收起评论
桃花灿烂 发表于 2022-1-10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看到这个帖子的那一刻起,我就有预感:无论这个帖子的诉求是否合理,“相关部门”是不会给予答复、解释和理睬的。
    果然,这是第五天了,除了几个城管的小号在跟帖中摆着教师爷的傲慢姿态,以简单粗暴、蛮横霸道的口吻不停的在训斥网民是法盲、训导百姓不该买车之外,面对楼主反映的情况和大家深为关切的这个热帖,至今未见“相关部门”出来应对诉求,继续延续着这个部门一而贯之的漠视、冷血恶习和衙门做派。
    禁止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停车,是正确的,占用停车位收费,也支持。但是,在车主兜转几圈之后找不到停车位,将车停在不阻挡车辆、行人通行或停在根本没有车辆、行人通行的暂时闲置的空地上,甚至是根本不适宜、不具备、不存在车辆、行人通行的旮旯偏僻处,也要被以“占用人行道”为借口处罚,这种不能从实际出发、不为便利停车、不愿服务百姓的做法,貌似严格“执法”,说白了,就是一种一昧只为本部门利益着想的“短钱”行为,是一种罔顾事实、目空一切的丑陋面孔和恶劣行径!
    交通法明文规定,违停应给予督促离开、批评教育、警告或视情节不同处以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但是在洛阳,谁见过低于200元的罚款。车停在不阻挡通行的地方,即便违停了,也不至于动辄就处予最高限的罚款呀。
    有目共睹的是,在这些所谓“严格执法”的同时,有多少车辆在违停,真正挡占了人行道,为什么没人去严格执法?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相信明眼的人们早已看出了这其中的蹊跷……
    选择性执法、失明性执法、偏执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利益性执法……如此随心所欲“执法”,不仅背离了执法初衷,并且严重缺乏监督机制,对待监督甚至不同意见或看法,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这怎能提高服务意识?怎能改变工作作风?怎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怎能不令百性心生怨气和不满,怎能成为令百姓赞许的部门?怎能在群众中树立令人敬重的形象?
    “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因为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才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而有的所谓执法部门和执法者完全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不正确使用和珍惜手中的权力,随意践踏和污损人民政府树在群众心中的声誉和形象,甘当人民与政府心相通的障碍、任己成为人民与政府连心桥上的一颗锈蚀的螺丝钉!
   这颗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锈蚀愈来愈严重的螺丝钉——该除绣了!
108# 2022-1-10 14:08 评论 收起评论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2-1-10 14: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款的规定对不按规定停车处以200元罚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违章停车“处二百元罚款”的规定,是根据我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实施以来,对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发挥了应有的停车秩序管理和整治作用。如需了解详情请查阅《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109# 2022-1-10 14:13 评论 收起评论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2-1-10 14: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二条、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全市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规停车”)实施分档处罚,现将具体执行标准通告如下:

一、在下列道路、路段违规停车的,处500元罚款:

① 立交、高架桥上(含匝道);

② 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路段(单条车道宽不超过4.5米);

③ 我局依法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具体道路请登录市公安交警局主页http://szjj.sz.gov.cn查询)、施划有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的路段。

二、在下列道路、路段、部位违规停车的,处1000元罚款:

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确不得停放、临时停车的路段;

② 小区、单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

③ 因违规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处2000元罚款。

④ 除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外,在其他道路、路段违规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⑤ 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罚。

⑥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我局可以将其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⑦ 在依法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规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在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禁停区域违规停放、临时停车,责令立即驶离并依法处罚;

三、对存在下列情形,从严适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取证查处:

① 在高快速路段违规停车;

② 在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黄方格、公交站等违规停车;

③ 未紧靠道路右侧违规停车;

④ 在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区域路段违规停车;

⑤ 违规停车造成排队拥堵或在排队缓行拥堵路段违规停车的;

⑥ 在高峰期时段违规停车;

⑦ 违规停车其他严重影响交通的情形。

本通告有效期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6月27日
110# 2022-1-10 14:17 评论 收起评论
放羊拾柴火 发表于 2022-1-10 14: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桃花灿烂 发表于 2022-1-10 14:08
从看到这个帖子的那一刻起,我就有预感:无论这个帖子的诉求是否合理,“相关部门”是不会给予答复、解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真知灼见,切中时弊!
111# 2022-1-10 14:30 评论 收起评论
☆挚友☆ 发表于 2022-1-10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112# 2022-1-10 15:02 评论 收起评论
寻梦拉萨64233 发表于 2022-1-10 15: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桃花灿烂 发表于 2022-1-10 14:08
从看到这个帖子的那一刻起,我就有预感:无论这个帖子的诉求是否合理,“相关部门”是不会给予答复、解 ...

注册个新号进来长篇累牍胡搅蛮缠也根本不能说明你们停车堵人家酒店大门就能这么理直气壮,把这里几个老网友都说成城管你也不是第一个,我们曾经都被当成过交警的小号、社区的小号,也不差你多叫我们一个城管的小号,违停就是违停,这个事实改变不了,连停车不堵大门这个基本的公共道德都不能遵守,还有什么理由来这里讨论什么法律呢?
113# 2022-1-10 15:20 评论 收起评论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2-1-10 15: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14# 2022-1-10 15:27 评论 收起评论
九门提督 发表于 2022-1-10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执法必须两人以上,持执法证,去路边贴条子的都没有执法证,条子上也不显示执法证号,你可以向洛阳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115# 2022-1-10 15:28 评论 收起评论
光头二胖 发表于 2022-1-10 15: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寻梦拉萨64233 发表于 2022-1-10 15:20
注册个新号进来长篇累牍胡搅蛮缠也根本不能说明你们停车堵人家酒店大门就能这么理直气壮,把这里几个老网 ...

没用的。他们有无数个理由违停的。
116# 2022-1-10 15:29 评论 收起评论
wusf 发表于 2022-1-10 15: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错了,我该罚。不是,我错了,他也错了,为啥不罚他。
117# 2022-1-10 15:44 评论 收起评论
锄禾洛阴 发表于 2022-1-10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洛阳违停如果都罚,矛盾必将激化。所以适当罚一部分,控制一下局面,这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事情。
118# 2022-1-10 15:51 评论 收起评论
锋语 发表于 2022-1-10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八年,因违停被处罚四次。
第一次是在单位餐厅门口,媳妇进去吃饭,我坐在车里等,被监控摄像头拍到,投诉无门。能调出当时的视频,但是视频只有10分钟,看不到车里有人,也没有上下车开门的动作,自认倒霉。
第二次是去机场接外甥女,停在几丈宽,难得看见一辆车的路边。虽然不服气,但认了。
第三次是在宝龙广场,进去逛超市,车停在开元大道慢车道上,刚进超市就遇见一个本地车友,打了个招呼就道别了。出门的时候看到这个车友在QQ上呼叫我说有交警在贴单,让我赶紧出去,可惜晚了,罚单已经贴上了。
第四次是跟媳妇去西工小商品市场买扣子,当时唐宫路在修路,我本来是坐在车里等,可是发现媳妇的包忘在车里,奔进去找她又奔回来,10分钟时间,雨刷上多了张纸条,只有在心里骂娘。
119# 2022-1-10 17:38 评论 收起评论
有差距 发表于 2022-1-10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有在正规停车位停车被罚的记录????
120# 2022-1-10 19:45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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