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咨询】9月23日民间借贷、经济合同、婚姻家事等专业律师为您解忧!

2018-09-21 11:03 7308人阅读 2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公益法律咨询】9月23日民间借贷、经济合同、婚姻家事等专业律师为您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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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都2020 发表于 2018-9-21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周日律师咨询室”是由洛阳市律师协会、“张运超商事诉讼律师团队”和洛阳晚报主办的公益法律咨询平台,本咨询室由洛阳律师界的一批律师志愿者组成,他们为了奉献社会,发挥所长,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及时解决矛盾冲突。旨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权威、专业、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周日律师咨询室”自2015年初成立以来,已成功组织公益法律咨询183期,已累计义务为群众提供电话免费咨询32770余人次,律师面对面免费咨询9355余人次。
公益法律咨询热线:18603792005(微信同号)

本期将开设“民间借贷、经济合同、婚姻家事”等法律问题的公益法律咨询活动。请三位专业律师为大家排忧解难!当面为您免费答疑解惑,一对一支招儿。
本周出场的律师是谁?让我们先来认识一下他们吧......

一、民间借贷:

唐红雷律师  联系电话:13937962660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学士学位,现河南大学商学院在读工商管理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学员。工作17年有余,现专注于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纠纷及借贷担保类纠纷、刑事辩护等事务。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纠纷及借贷担保类纠纷、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

二、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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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菲律师,电话:15138752633


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河南科技大学法学本科。洛阳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金融与公司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涧西区法学会常务理事。2015年度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2016年度优秀晚报特约律师。执业以来,凭借科班出身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专业领域: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互联网金融。

三、婚姻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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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飞飞律师,联系电话:13271501793

河南耀骅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河南大学法律硕士。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对
婚姻家事、房产交易、民间借贷纠纷的研究,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代理婚姻家事、房产交易、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百余起,获得众多当事人的好评。



专业领域:婚姻家事、房产交易、民间借贷等。


即刻起,您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加:
1、电话方式报名:18603792005 (短信报名,信息格式为“您的姓名+咨询内容)(50字以内概括)”(微信同号)
2、微信报名: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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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法律咨询”微信公众平台(lyfalvzx),关注后发送数字“666“报名,报名时只需通过此平台向我们发送您的报名信息。信息格式为“您的姓名+咨询内容)(50字以内概括)”

关注有惊喜且可享多名专业律师为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18时,活动全程免费,您只需提前报名,届时带上您所咨询案件的书面资料即可。

活动时间:2018年9月23日 上午 9:00-11:00

活动地点: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东北角中信银行南门3楼河南法铎律师事务所(公交路线:K99路、57路、62路、63路、49路、96路、K37路、70路、29路等。)




重要忠告:当您遇到法律问题,请您相信律师的专业及经验,能为您创造价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xzgpzy 发表于 2018-9-21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洛阳中院长期不依法办案、不遵守诉讼程序和办案流程怎么办???1,---嵩县法官故意制造假文书、假卷宗,保犯当官,败露后为了毁灭真、假判决书,藏匿送达回证非法拘禁残酷迫害受害人张松河案,2008年5月依照法定程序申诉到洛阳中院,受理后长期不答复,逼受害人频繁到省、京上访申诉!拉大损失、增大伤害!2012年1月17日洛阳中院立案二庭寇玉民庭长到嵩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听证,查清事实后,因符合《刑事诉讼法》242条所列五种情形的全部,应当依法决定重新审判,却死压久拖十年不出结果!不依法决定重审,也不枉法驳回,堵死依法申诉渠道,故意制造“六难三案”!逼迫受害人频繁到省、京恶性上访!拉大损失,增大伤害!【依照法理洛阳中院应当做出五次重新审判决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洛阳中院只需及时做出一次重新审判决定,即可实现程序公正。增强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的实际效果!】2,---2000年7月19日嵩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非法拘禁向嵩县法院发出嵩检法建(2000)1号《检察建议》认定嵩法的行为属适应法律错误、做法错误、属违法侵权行为。建议在适当的场合向张松河赔礼道歉,给适当的经济补偿,但至今未落实!!!3,--- 2010年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评查,纵然遭到强力干扰,但结论仍有让嵩县法院落实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赔偿张松河20万元,当时已向张松河宣读,但至今未落实!!!4,---2012年10月18日豫法阳光公开接访洛阳中院对《洛阳中院长期压案久拖不出结果怎么办?》的第一次公开回复:【#河南法院微博接访日# 网友,您好。我院和嵩县法院已对此事进行初步了解,并高度重视,此事我们会依法秉公处理,并尽快给您回复,感谢你的关注和支持!】但至今未落实!5,---2012年10月18日豫法阳光公开接访,洛阳中院对《洛阳中院长期压案久拖不出结果怎么办?》的第二次公开回复:【#河南法院微博接访日#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我院会尽快落实,及时给您做出书面答复意见,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但至今未落实!6,---2013年洛阳中院下文要求嵩县法院:该再审再审!该追责追责!做到让张松河息诉罢访!但嵩县法院说洛阳中院是信访交办无法律效力,只有接到洛阳中院裁定指令再审,才能交刑庭审查!两级法院相互推诿造成无数次找两级法院无果!2015年12月因找嵩县法院立案庭白宏高庭长要求落实中院《交办函》,他不但耍横,而且还污蔑张松河扰乱办公秩序让多名法警将张松河拷上手铐按在他办公室内殴打并拘留十天!至今未给拘留处罚决定书!洛阳中院应当依法按程序裁定:指令嵩县法院重新审判!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以公开促公平促公正!充分依靠法律程序制度,以庭审为中心查清事实,增强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的实际效果!而不是信访交办,造成推诿扯皮,长期拖延!激化矛盾!】 7,---2017年9月26日豫法阳光对《向河南高院紧急呼吁求助!》的回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收到,现转洛阳中院核实回复。" 十一个多月过去了,洛阳中院至今还没回复!8,--- 嵩县法院不但不落实上级处理意见,而且还将错就错,欺上瞒下秘密向最高法上报虚假材料,并输入最高法申诉接待窗口电脑中,阻止着当事人正常申诉登记!还长期派人到最高法拦截阻扰并运用暴力殴打,抢走身份证,手机,钱物,限制人身自由等恶劣手段干扰阻止张松河到最高法申诉接待窗口登记!企图永久掩盖着嵩县法官故意制造得冤假错案!!!【嵩县法院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法院,洛阳中院不依法按程序做出重新审判裁定,共同造成法律失效、程序瘫痪、监督机制失灵! 】 -------此案是扶强欺弱、践踏法律、警犯勾结、官犯串通、故意制造得冤假错案!把法律搞失效了!审判监督程序搞瘫痪了!各种监督机制搞失灵了!罪犯好像大熊猫得到保护,受害人好像小羊任人宰割!!!司法公信力,因法官之信而立!司法公正,因法官之心公正而公正!法官依法办案,百姓才能依法维权!!! ------- 现被逼已走投无路,精神崩溃,绝望之时只有向您紧急呼吁求助!请督促洛阳中院依法按程序将张松河2008年5月依法申诉到洛阳中院的刑事案件做出裁定!并督促嵩县法院落实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查意见》,并主动将欺上瞒下上报到最高法并输入到最高法申诉接待窗口电脑中的虚假材料消除,不再玩阴谋诡计欺上瞒下,让法律程序回归本位。畅通依法申诉渠道,不再阻诉逼访,激化矛盾,故意制造极端恶性信访事件!危害社会!让弱者也有依法维权的机会!感受到司法公开公平公正!!!----请求洛阳中院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依法做出裁定!!不再阻诉逼访!!!
沙发 2018-9-21 12:00 评论 收起评论
三缄其口 发表于 2018-9-21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 2018-9-21 14:41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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