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确保招标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市城乡规划局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落实“应招尽招”“应进必进”的要求;严禁违规泄露任何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信息。 二、招标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和投标人及评标专家私下接触、联络、吃请,以及接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违者一律严肃处理。 三、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以暗示、授意、打招呼、递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非法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严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亲友通过各种途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四、严禁招标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投标各方主体违规接触,严防投标人信息泄露和围标串标;严禁授意、默许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 五、严禁非法干涉投标人自主投标活动;严禁行政监督人员向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取费用。 六、严禁以备案方式干涉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跨区域开展业务。 七、严禁以明示、暗示等方式干扰评标委员会评标,影响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 我们将严格履行承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9-63225230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379-63279020 延伸阅读: 权力成了敛财工具 受贿犯罪终被判刑 他曾是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领导,手中有一定的权力,与商人打交道是他的工作,要谁的货、采购谁的商品,他的意见举足轻重,可谓“位小权大”。但是,长时间游离于监督之外,就容易滋生腐败,手中的权力也容易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李建国,男,1968年出生。2009年至2017年,李建国在担任宜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泽豫商贸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李某、牛某等人给予的现金53万元,以及2万元购物卡和5000元加油卡。 2017年年底,李建国被宜阳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同时,李建国也被宜阳县监察局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李三旺 陈聚涛) 案件警示:把制度建设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当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权力又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是为民造福的“好”工具,反之则易扭曲为个人敛财谋私的“坏”工具。 李建国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手中之权就成了“坏”工具。其犯罪行为的发生,除其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外,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也为其腐败提供了土壤。 腐败的实质是权力滥用。防止权力滥用,根本上要靠制度来保障。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须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从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抓起,从制约规范权力的难点问题抓起,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把制度建设贯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李三旺 陈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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