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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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 洛阳市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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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手 发表于 2018-8-31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在我市打响,警方在首次集中收网行动中处理涉恶人员271名,抓获省公安厅督捕逃犯13名、洛阳籍涉黑涉恶逃犯45名。这是记者昨日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上获得的消息。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确保及时打掉一批涉嫌黑恶势力的团伙,为广大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我市警方根据统一部署,于1月24日至2月1日开展了首次集中收网行动,打响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

  打击谁?村霸、市霸等12类重点对象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公安机关将瞄准12类重点对象严厉打击: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暴力讨债、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5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在交通、建筑、矿产等行业领域非法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 “套路贷”“校园贷”“裸贷肉偿”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的黑恶势力

  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怎么打?犯罪分子要打,“保护伞”也要打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公安机关将集中优势力量向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倾斜,各警种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指定管辖”“异地用警”等方式严打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及时查封、冻结涉黑涉恶资金、账户财产,摧垮黑恶势力经济物质基础。

  同时,警方还会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背景进行深入调查,抓出致使黑恶势力逃避打击,甚至为黑恶分子入党或当选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帮助的“保护伞”,并坚决依法追查到底。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洛阳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379-110、63133482、63629080、17737738415

  外网邮箱:lysshcebgs@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洛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办

  扫黑办办公地址:洛阳市公安局605室         (洛阳晚报记者 刘嘉仪 特约通讯员 范进通 通讯员 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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