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县领导关注

2018-08-18 16:41 6348人阅读 0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请县领导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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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倩 发表于 2018-8-18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孟津县房管局以员工请假为由,不承担职工在职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责任,并扣押经济补偿金迟迟不予发。根据《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缴费是强制性规定,员工离岗,请长假,只要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就应不间断地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事假期间,单位也应缴社保。房管局领导有法不依,以单位自定制度行事,请县领导关注,尽快解决下岗职工失业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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