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下达资金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及农村危房改造
为支持各地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67.7亿元,加上已提前下达的928.6亿元以及在新疆兵团部门预算中安排的4.6亿元,2018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00.9亿元已全部下达。
这些补助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五方面支出。
据财政部社会保障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参考各地困难群众数量、财政困难程度、地方财政努力程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对困难群众数量多、工作绩效好、贫困程度深的省份给予倾斜支持。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下拨。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支持各地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8.5亿元,加上已提前下达的187.5亿元,2018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66亿元,支持完成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190万户。至此,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排查统计的全国585万户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安排完毕。
这位负责人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分配2018年改造任务时,将“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现有的35.4万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全部提前安排,并在分配补助资金时增加深度贫困地区任务因素,提高对深度贫困地区省份的户均补助水平。两部门同时要求,各地要在任务安排和补助标准制定上,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优先解决好边境地区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问题,于2018年完成抵边行政村的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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