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这两辆车哪辆更应该贴罚单?

2017-11-01 17:03 54280人阅读 60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看看这两辆车哪辆更应该贴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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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1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11月1日)上午,在玻璃厂路中州路口北30米路西的一家眼镜店去看眼镜,停在店门北3、4米的路肩(不知道是不是叫路肩)上。进去十来分钟,出来看见被贴了罚单。这里距大路约有8米,东边路盲道目测有5米,不阻挡交通也不阻挡行人,更无占用盲道,也没有禁停标志。但是就是被贴罚单了。路边一人说,两个女的刚贴完向北走了。我往北车,大约30米的马路边停着一辆警车,并没有罚单。
        气愤至极,打110投诉,110接线员说不受理,要我到车站交巡警大队去说明。关于停在马路上的警车通知交警去处理。我是10点36分打的电话,在路边等14分钟,没有见交警到来,10点50分,一男姓穿警服人员开走了这两警车。
       图片如下 ,大家看下,到底哪辆车更应该贴罚单?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1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停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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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2017-11-1 17:04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1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一点是眼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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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2017-11-1 17:05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1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站交巡警大队的罚单。上面没有地址和联系电话都是空白的,也没有处理警员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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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2017-11-1 17:07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1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目测我车左边离盲道有5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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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7-11-1 17:08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1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北,同样是路肩上更靠路边的位置,也停有车辆,奇怪的是没有被贴单。心中纳闷,难道他们缴过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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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17-11-1 17:11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1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路上赫然停着一辆警车,不是在路肩上,是在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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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7-11-1 17:12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1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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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7-11-1 17:13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1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14分钟后,没有见到交警人员到来,一男姓穿警服的人赶来开走了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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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17-11-1 17:15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1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停车的地方在路肩最靠边的位置,这里地方很大,没有禁停标志。如果这里违章,给出合理的道理和法律条文,我认罚。但是如果这样的位置都要罚款,那多少车辆都需要给你们交钱呢?
10# 2017-11-1 17:20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1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站交巡警大队,乱罚款真是罚疯了。
11# 2017-11-1 17:24 评论 收起评论
lyzjt 发表于 2017-11-1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眼镜店门口那一辆贴了吗?
12# 2017-11-1 17:27 评论 收起评论
lyzjt 发表于 2017-11-1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位置不能算路肩吧,应该是人行道。
13# 2017-11-1 17:28 评论 收起评论
lyzjt 发表于 2017-11-1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去交警队找找,看他们到底是什么理由?
14# 2017-11-1 17:29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1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lyzjt 发表于 2017-11-1 17:27
眼镜店门口那一辆贴了吗?

也贴了。我没有拍照
15# 2017-11-1 17:43 评论 收起评论
中年老驴 发表于 2017-11-1 17: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没压盲道吧?我是搞不懂的
16# 2017-11-1 17:52 评论 收起评论
lasabudala 发表于 2017-11-1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位置不应该罚,可以去复议,估计很多车主因为麻烦就吃个哑巴亏,贴罚单的也看准了这一点。
17# 2017-11-1 18:13 评论 收起评论
手术刀 发表于 2017-11-1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哪辆更应该贴单的问题,是想贴就贴,不想贴就不贴的问题。贴单就是这么任性
18# 2017-11-1 18:18 评论 收起评论
twzx 发表于 2017-11-1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乱罚款真是罚疯了。
19# 2017-11-1 18:23 评论 收起评论
驾驶老大 发表于 2017-11-1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张照片应该是协议或者是 。。。。。。你懂得
20# 2017-11-1 19:18 评论 收起评论
敌敌畏 发表于 2017-11-1 21: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是停第五张那外头肯定木事.你懂的!
21# 2017-11-1 21:11 评论 收起评论
城事版主 发表于 2017-11-1 2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贴单很任性的,又一次我在新区妇幼车里睡着了还被贴一张
22# 2017-11-1 22:54 评论 收起评论
mangshan 发表于 2017-11-2 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盲道外不归交警管,可以去行政复议
23# 2017-11-2 05:45 评论 收起评论
歌神胖虎 发表于 2017-11-2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你到马路上看看,有一半甚至以上的车辆都是违停的,但并不是全部都有罚单。
你被罚了也说明只是运气差,因为对待违停并不是一视同仁的,听到最多的解释是警力不够忙不过来。
24# 2017-11-2 08:19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2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丽京上空的云 发表于 2017-11-1 20:50
警车若是在执行公务也无可厚非,关键是第五张那几辆车

一个穿警报的人,最起码不是现场外置紧急事件,可以在马路上随意停车吗?
25# 2017-11-2 09:29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2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歌神胖虎 发表于 2017-11-2 08:19
现在你到马路上看看,有一半甚至以上的车辆都是违停的,但并不是全部都有罚单。
你被罚了也说明只是运气差 ...

马路上停车有的贴了有的没有。这个我见的也多了。可是,你看我停车的地方是道牙上方最靠里面的位置,离盲道有五米远。这里店面关闭,门前有数百平米空地,没有禁停标志。法无明文禁止,百姓可为。法无明文授权公权力不可妄为。这个道理我知道。
26# 2017-11-2 09:32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2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是运气问题。我没有用违法行为去碰运气的意思。
27# 2017-11-2 09:34 评论 收起评论
歌神胖虎 发表于 2017-11-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人行道不允许停车,按照条例死扣罚款很简单。
28# 2017-11-2 10:50 评论 收起评论
小叮咚 发表于 2017-11-2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地方不能停车,哪能停呢?想罚款想疯了还是看不得百姓有点方便?太过份了!!
29# 2017-11-2 10:51 评论 收起评论
秋水 发表于 2017-11-2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停在大马路上没事,停在那么一个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倒被贴单?真是没天理了!!
30# 2017-11-2 13:49 评论 收起评论
志由飞翔 发表于 2017-11-2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31# 2017-11-2 15:00 评论 收起评论
鲁豫情 发表于 2017-11-2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位置不应该罚,
32# 2017-11-2 15:24 评论 收起评论
陶莎 发表于 2017-11-3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地方也贴单,只能说罚款罚疯了!盯着贴单人的车,看你都停哪?城市里只有三个地方,一个是路,一个是街边,还有一个是缴钱给人家的地方。
33# 2017-11-3 12:24 评论 收起评论
弹弓 发表于 2017-11-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4# 2017-11-3 13:17 评论 收起评论
弹弓 发表于 2017-11-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35# 2017-11-3 13:17 评论 收起评论
弹弓 发表于 2017-11-3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36# 2017-11-3 13:23 评论 收起评论
弹弓 发表于 2017-11-3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楼主,行政复议有时效,60日内。
37# 2017-11-3 13:30 评论 收起评论
喵了个咪 发表于 2017-11-3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罚死你都不亏,挡着我们店,无法开门营业,你还有理了?
38# 2017-11-3 13:48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5 1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楼上的是哪一部分的?是店主吗?我知道这个店好几个月沒开门了。
39# 2017-11-5 17:40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7-11-5 17: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停车挡门的都归交警管吗?
40# 2017-11-5 17:42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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