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交管局获悉,5月1日,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增的“两类设施”中第一批已通过全流程测试,津蓟、荣乌高速公路的新增摄录设备已经开始试运行。其中,用于车间距管控的电子警察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用。
据介绍,5月1日,交警高速支队在津蓟、荣乌高速公路率先投入使用10处电子警察进行试运行,期间摄录到的违法暂不录入系统。5月底前,全市高速公路范围内将正式开通50处新增电子警察。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处以200元的处罚(驾驶证不记分)。
相关技术人员介绍,“车间距检测”是建立在电子警察系统和车牌识别基础上的检测系统,其与电子警察系统共用车头抓拍相机和智能终端管理设备,同时还增加了一台车尾抓拍相机、一台测速雷达、一个补光灯。对于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交通违法行为,该系统实现了摄录抓拍功能。车辆发生此种违法行为时,该系统监测抓拍到两张车尾照片、一张车头照片,可从车尾照片中看出违法车辆与前车的间距和位移情况,并将车头与车尾照片比对,确定违法车辆前后号牌一致后录入系统。
交管部门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车距与控制安全车速的关系密不可分。驾驶员应根据所驾驶的车型及所处车道,按照沿途交通标示牌指示严格控制车速,变更车道后应及时调整到符合规定的车速。遇到能见度较低的气象条件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很快,驾驶时肉眼是很难判断本车与前车的车距。在此次“两类设施”建设中,天津市各条高速公路路侧新增了一批高速公路车距确认标志、标线,驾驶人可通过观察这些设施确定和保持安全车距。
据了解,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增的50处电子警察点位除具备车间距抓拍功能外,还能实现全区域高清视频巡查、定点测速、区间测速、占用应急道抓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型车长期占用一车道等)抓拍、不系安全带抓拍、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驾车接听手机等)抓拍等功能,并采集交通数据信息,为科学决策,精准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沙发
2018-6-12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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