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与房地产有什么关系? 专项债与房地产、基建、土地财政高度关联,专项债主要投放与土地相关的基建,如通水、通电、通路、通燃气、通网络、通地铁,然后带动土地升值和房地产发展,创造土地财政收入,然后偿还专项债。可以这么理解,专项债是土地的债券化,地方政府用土地债券化的方式先获得资本,然后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来还债。 最近几年发行了这么多专项债,专项债的平均周期目前是五年,未来三到五年是地方政府的还债高峰期,这意味着未来几年地方政府还得依赖“卖地”来还专项债。 地方政府为什么不多发一般性债券、少发专项债,以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 地方政府债券基本由国有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持有,四大行持有规模接近50%。国有商业银行购买政府债券,倾向于土地锚,而不是税收锚。如果将地方债额度调配给一般债券,银行购买积极性会下降。为了获取更多的融资,地方政府倾向于以土地收入为担保发行专项债。专项债发行越多,土地债券化规模越大,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度越高、债务规模越大。 理解了土地财政和专项债,我们再来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过去,财政部门以土地收入为担保发行专项债,还债要靠“卖地”,但是“卖地”收入征收,财政部门说了不算,得看自然资源部门的脸色。土地财政依赖度越高,财政部门对自然资源部门的依赖度越高。 这会削弱地方政府的债务信用,还可能引发地方债务的不确定性风险。自然资源部门将专项债投放到基建上,然后通过“卖地”赚取收入,但不对负债直接负责,也不对当地的财政支出直接负责。自然资源部门允许地产商分期付款,还有一些返还。自然资源部门的征收更具“灵活性”,但是可能会对财政部门带来收入压力。财政部门需要统筹当地的所有财政开支与收入,但对收入大头的土地出让金缺乏征收权。如此,地方财政的开支刚性与征收柔性发生冲突,在财政约束软化的环境下,可能放大地方债务风险。最近一些年,一些地方大建大改,财政部门借了不少钱,包括专项债,但是征收回来的土地出让金,还不够覆盖债务,结果财政入不敷出,债务问题凸显。 疫情以来,地方财政收入压力增加,负债率上升,地方各项收入向税务部门统一归口,如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此更有利于财政部门统筹财政的开支与收入,强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的刚性,更好地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由于国税和地税合并,上面虽然不能抽走,但可以更好地掌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所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背后并不是终结土地财政,而是土地财政依赖度提高,专项债规模和比例扩大,地方财政收入和债务压力增加。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大头,划转过后的税务部门也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土地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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