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地紧“傍”公路“长”出门面房 无规划交通隐患大

2019-09-05 10:25 133310人阅读 8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呼声] 企业用地紧“傍”公路“长”出门面房 无规划交通隐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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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河南 发表于 2019-9-5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用地紧“傍”公路“长”出门面房 无规划交通隐患大消费视窗 2019-08-26 15:20:50

紧挨县级公路不到2米盖起三层门面房,没有规划手续,土地性质为企业用地,这样售卖的房子合法吗?连日来,不断有洛阳伊川县群众反映,在吕店乡原洛阳顺启服装厂厂址内新建了一栋商铺,每平方2600元起,这样没有规划、手续不合法的房子竟然售卖过半,相关职能部门竟然视而不见。
据李先生说,这栋房子的建设者为朱某,这块地是原洛阳顺启服装厂的土地,土地性质是企业用地,房子最近处距离县级公路掘丁路不足3米,具有较大的交通隐患。
“掘丁路在拓宽时占了洛阳顺启服装厂一部分地,而现在这些房子所建的位置就在原来路加宽时拆除厂房的位置。 在补偿过的土地上建房子,不知道当时参与补偿和拆迁的伊川县交通运输局、吕店镇政府相关领导是否知情?“李先生说。
在李先生的带领下,现场看到,一栋3层高的楼房已经封顶,一楼8间房门朝着掘丁路,房子左角距离路边护栏不到2米。
“现在房子价格每平方2600元起,一套250平方左右,上下两层,售价大概70万左右,现在已经卖的差不多了。“据一位买房子的村民说。
“这是企业用地,按照规定不允许进行商品房开发和买卖,这些房子没有经过规划审批。”伊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表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而这些门面房距离掘丁路最近不足2米,如果发生交通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开发商在未变更土地性质的情况下,用企业性质的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和销售属于违法行为,所建设的商品房属于违法建筑,而购房者购买类似的商品房将无法办理房产证,相应权利也得不到保障。



老李 发表于 2019-9-5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有人
沙发 2019-9-5 12:19 评论 收起评论
锄禾11 发表于 2019-9-5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 2019-9-5 12:53 评论 收起评论
伊川自然资源局 发表于 2019-9-5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网帖中反映服装厂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人为顺启洛阳服饰有限公司,面积6333平方米。
2018年5月,该地块由伊川县人民法院裁定给与朱某。朱某在获得该地块使用权后,于同年11月份建设三层楼房(面积1200平方),据朱某叙述:“该楼房一层用于产品展示、销售,二、三层用于服装加工车间。该楼房未对外销售。
对于朱某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其它问题,我局将在调查核实后,进行处置。
地板 2019-9-5 16:19 评论 收起评论
笑脸 发表于 2019-9-5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法制不健全,管理混乱。。。开发者说这是我自用的,政府懒得找他卖房子得证据,最后倒霉得还是买房子得
5# 2019-9-5 17:13 评论 收起评论
法制与新闻洛阳 发表于 2019-9-5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自然资源局深入调查!!!
6# 2019-9-5 21:02 评论 收起评论
洛城风 发表于 2019-9-6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起来了,是该查查了
7# 2019-9-6 06:37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法制河南 发表于 2019-10-24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
8# 2019-10-24 17:14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法制河南 发表于 2019-10-31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局将在调查核实后,进行处置                请问调查是什么结果?
9# 2019-10-31 12:38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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