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董楠 文图)评选高校教授职称、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职称、称号,应是极其严肃和权威的。近日,河南科技大学部分教师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称,该校农业装备工程学院副院长张伏,竟然先后利用弄虚作假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作为个人科研业绩,分别参评并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注:教授)和“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称号。 根据反映人提供的情况,连日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调查得知,学校已经得知张伏弄虚作假的情况,并及时给予其行政记过1年的处分。
凭不被认可科研项目,副院长获聘教授 “上个学期末(注:2018学年下学期),张伏被人举报,学校调查落实后,给各个单位都下发了给予张伏纪律处分的红头文件。”接受采访时,反映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落款为“河南科技大学”的河科大政{2018}4号红头文件。文件签发日期为2018年12月12日。签发人为孔留安,记者查询发现,孔留安系河南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文件内容显示,2016年,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大学、河南科技大学等15家单位,联合申报并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智能电动拖拉机开发(2016YFD071000)”,其中该项目下设5个课题,而课题2又下设3个子课题。其中一个子课题“双电机独立驱动电动拖拉机能量管理关键技术研究与整机控制器开发”由河南科技大学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副院长徐立友主持,张伏是该课题参加人,排名在课题主持人徐立友之后,居第二位。 徐立友主持的该课题下边分为两项任务,为方便研发,接到子课题任务初期,课题主持人徐立友将其中的“电动拖拉机整机控制策略及能量管理系统”研发任务交给张伏负责。并拟将70万元子课题经费中的30万元,直接拨付给张伏承担的课题任务。2016年底,张伏将其负责的这项研发任务,到学校科技处进行项目登记,课题登记名称为“电动拖拉机整机驱动控制策略及能量策略研究”。
然而2017年11月,徐立友到天津参加项目阶段总结汇报会时,得知子课题不能再进行分割。最终该子课题的研发任务和经费也未进行分割。 当年12月,徐立友随即将该信息面告张伏,希望张伏今后不要再以主持人身份使用该课题任务书。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相关管理规定,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的科研项目,没有经费到账,一律不予认可。然而张伏却违反这一规定,弄虚作假,先后在以下时间使用该学校不予认可的科研项目作为自己的科研业绩,参评相关职称和荣誉称号。 2016年9月,在该校进行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张伏将这一课题,名称改为“双电机独立控制的政绩控制器开发”,填入《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个人重要业绩信息参考简表》,以课题主持人身份使用该项目,作为自己的科研业绩,并最后获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注:教授)。 2017年3月和7月,在分别参与“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和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中,张伏再次以课题主持人身份使用了这一学校不予认可的项目,作为自己的科研业绩,并获评”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称号。 学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仍担任学院副院长、教授 记者查阅发现,学校红头文件最后显示,因张伏违反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给予张伏政务记过处分(处分期间12个月)。 3月19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登录河南科技大学官方网站,打开农业装备工程学院现任领导一栏中发现,张伏,男,博士、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年7月在河南科技大学工作至今。现任河南科技大学农业装备工程学院副院长,学院工会副主席,负责研究生工作、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学院网站建设工作。主讲微机原理与应用、电气控制技术、机械仿生技术、科技论文写作等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主要从事农业装备测试技术和机械仿生方面的研究。
而在该网站科学研究一栏中“国家及省部级项目”中,从2014年至2016年期间,记者未能找到张伏作为主持人的上文提及的科研项目。 19日下午,记者来到河南科技大学农业装备工程学院采访。该院一名副院长告诉记者,张伏人挺好的,他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学校对张伏的处分对各学院也进行了下发,“具体情况不清楚”。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张伏本人采访。他表示自己在上课,想要采访可以联系河南科技大学宣传部门,随后挂断电话婉拒了记者的其他采访要求。
教师不解学校处理决定,感觉“敷衍了事” “通过造假的课题项目取得教授职称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校仅仅给了一个行政记过处分,我们实在是想不通。”该校一名教师直言,很多教师都对学校的处理决定表示不理解。 这名教师直言,对于伪造国家级科研项目这种比论文造假都要严重得多的行为,学校仅仅给了一个行政记过一年的处分。而且本就是靠弄虚作假换来的教授职称及荣誉称号,却能够继续得以保留。那以后谁想要评职称了,也可以虚报一个项目名称,“评上后即使学校发现是虚假项目,也仅仅是给个记过处分,评定的职务还可以保留,那就太划算了”。 那么,相关部门对此种行为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记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上,查询到一份名为《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其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申报人是保证材料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其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记入社会信用体系。对抽查、巡查、复查发现条件不够却评审通过的人员,撤销其取得的职称,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有投诉举报的评审通过人员,政府职称综合管理部门责成相关单位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针对此事,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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