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以共有产权房为主,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 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职住平衡要求,推动雄安新区居民实现住有所居。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这次意见的发布为雄安新区落实“房住不炒”提供了明确解决思路。可以预见,共有产权房将成为雄安新区解决个人住房的主力,也是雄安新区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模式。 “房住不炒”的定位是我国继1998年住房市场化改革、2007年加强住房保障后,对未来房地产和住房发展又一个改革定位和发展导向。 基于此导向,雄安新区的创举更具有历史意义。从起点开始规划,崭新的雄安新区或将成为落实“房住不炒”目标下进行体制创新的试验田。 在我国新区规划和发展面临严重的“房地产化”倾向的时候,雄安新区从根源上 “去房地产化”,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 一方面避免了“土地财政”的弊端,另一方面,也为雄安新区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奠定了基础。 对于雄安新区的发展,**总书记明确提出,“建设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努力打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 一张蓝图绘到底,雄安新区会在制度创新上迈出坚定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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