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名制举报看扫黑除恶斗争中的“疑难杂症”

2018-09-25 15:55 16794人阅读 1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从实名制举报看扫黑除恶斗争中的“疑难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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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网辣评 发表于 2018-9-25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中纪委发文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并重点针对12类突出问题。通知要求,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比如,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

纵观当前扫黑除恶态势,形势之严、力度之大、人心之快,实属空前。扫黑除恶斗争,何以如此兴师动众?

这是因为:扫黑除恶乃最高层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因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党委政法委要建立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分组挂牌督办制度,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刑罚等措施,排除干扰阻力。

那么,扫黑除恶斗争中遇到的实质问题都有哪些?扫黑除恶的“绊脚石”究竟有多大?笔者试从近期基层部门处理一些网络事件所作出的有悖于作风整顿精神进行点滴剖析。

先看一则最新报道。乡村振兴,老百姓首先要有安全感。山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群众看见往日耀武扬威的黑恶势力纷纷倒台,一致拍手称快。广大干部群众赞扬党和政府“打得准、打得稳、打得狠”。吕梁打掉陈鸿志这批黑势力,对于巩固党的乡村政权,老百姓安居乐业,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有基层干部表示,村镇干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精准把握政策要求,发挥好跟群众“零距离”接触的优势,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斗争,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决打赢这场人民战争,为实施振兴乡村战略扫清障碍。

再看网络上一则河南洛阳的实名举报案件,文章主题为:河南洛阳村霸杨志红设圈下套诈骗我178万元竟然立不上案?案情大致为:2014年7月,洛阳当地一村干部杨志红伙同本村无业游民王建西,假借村委换届选举之机,瞅准受害人受人之托租地建厂之需求,设圈下套巧演双簧,签订租地合同并加盖村委会公章,遂以协调费为名先后骗取李建中178万元中饱私囊。受害人实名举报的原因是:原本承诺的工业用地手续苦等三年成泡影,当地公安机关还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


单从这名举报人李建中描述被诈骗的案情来说,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也勉强可以说得过去。但是,我们从以下一些更多信息的披露,大致可以看出其中涉案人员更多猫腻,甚至很多问题不言自明!

我们不妨先分析下实名举报人李建中当初毫无防范造成的弱智和杨志红王建西团伙的超级聪明式的狡诈:

1、李建中受河南同成泰公司朋友之托,在熟人王建西的撮合下,毫无防范地先后将巨款178万元转账给王建西。除了所谓的土地租用合同、相关的打款凭证以及李建中的报案口述外,确实难以证实现任村干部(村支书)杨志红参与其中,套取款项,形成欺诈之实。这也符合古人所讲的“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之语。也许我们判断不了杨王之行为能否构成诈骗,但是这个足可以说明李建中太实在了!杨王之人太聪明了!好在李建中手里还有打款凭证,老李看来不是老实到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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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诟病百出的合同显示设圈下套者的狡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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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行使公权别"太极”)


2、李建中拿到的土地租用合同尽管毛病百出,但“合同”之诟病就是杨志红王建西的十足的欺诈之实。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河南同成泰公司占用这个位于洛阳岳滩堤头村工业大道旁的50多亩地(举报材料反映共计130亩)是要种庄稼吗?还是给当地村民每年拿出一亩地双千斤(亩产粮食随行就市价)做慈善呢?在双方责任条款中“乙方如中途不在租用,应将土地恢复耕地原样”表明这个地块肯定不是给河南同成泰租下来种菜种草的,难道除了建厂还准备当牧场吗?

一句话:合同诟病百出,确实令人啼笑皆非,但是混蛋的逻辑必有混蛋的伎俩!设圈下套,不言自明!

3、李建中所打巨款似乎与这份合同扯不上毛线关系,仅是一些口头承诺,4年后的今天,等到李建中准备状告杨王之时,则就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现象,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这不就是人家杨志红王建西的圆滑之处吗?人家太有眼光、太有远见了!!人家知道你李建中将来即便走法律途径,我们也吃不了官司!!

总而言之,杨志红王建西明知自己没有办理工业用地手续的能力和条件、明知本村土地是事业用地,却故意虚构为工业用地属性、接手178万元款项并没有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工业用地手续,而是相互配合将该款项私分,最终给李建中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让李建中经受精神物质多重磨难三年多!

4、李建中在公安不立案得不到支持的情况下,只好通过12389公安部信箱举报,做法高明,然而结果令人失望!基层公安方面造次几个文书,基本就是在糊弄李建中!这个道理基本上小学生都能明白!问题是有个细节:杨志红王建西在李建中接到公安下发不予立案通知书的前夜,竟然大摆庆功宴!假如是巧合或者不属实的话,说明李建中是为了制造气氛,假如真的属实,这个公安办案人员黑锅肯定是背上了!

5、这时候再补上一个细节,就是说这笔款项究竟属于什么款?举报材料上说2014年7月(下半年)杨志红要竞选村支书,王建西趁机拿过来李建中的178万给杨志红递上当枕头,这个绝非偶然巧合!真假问题,当然要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有无贿选之风行,如有的话,当另案处理!不管怎么说,这笔巨款肯定给杨志红王建西等人在困难时期帮了大忙!但是坏人有坏人的本事,人家用了你的钱,最后还让你说不清楚,是借款吗?没有借条!是赞助费吗?简直瞎扯淡!至于说是不是协调费,协调什么,达到什么目的,究竟有多少人证物证?这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启动正常的程序!然而,本应直接立案的事情,基层公安方面竟然开始打太极推诿扯皮了!!

6、最后还有一个典型问题,网络举报反映涉及杨志红恶势力材料非常多,而且最近有个针对杨志红的举报就是直接实名提交给洛阳副市长、公安局长李保兴的。如此典型问题,基层公安(洛阳偃师)方面几乎嗅觉失灵,甚至其办案作风险些麻木不仁!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的职责究竟是什么呢?有关精神指出,公安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要将侦查力量、侦查资源向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倾斜,从组织领导、警力调配、技术手段、后勤保障、政策宣传、民警保护等各方面给予有力支撑。

我们不妨再来分析一下在当前举国上下扫黑除恶大环境下,基层公安方面的“打太极式”风范!我们不知道洛阳基层公安方面在当前扫黑除恶工作方面是个怎样的思路,且不说基层(洛阳偃师)公安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战绩如何,笔者通过网络查询印证,个人感觉是“雷声大雨点小”,“有钢使不到刀刃上”!甚至我们对公安办案人员的作为表示极大质疑!

1、洛阳基层公安的视野太狭隘了!作为一名普通网民,我们都能深切感受到受害人、实名举报人李建中的急切寻求帮助之心情,以及不遗余力的提供大量事实证据,请求办案人员立案调查,通过信投12389渠道请求上级督查案件,甚至通过网络渠道呼吁关注等强硬手段,以尽快解决自己的巨额损失!然而,办案人员的视野太狭隘了,以至于将目光仅仅放在几片可有可无的证据上,做出一些打太极的动作,让被举报人王建西和李建中见见面,既然没有更多证据,那就尽量和解吧,意思是你们自己商量解决吧!既然涉及刑事案件,侦查机关竟然不去尽职尽责,尽快行使侦查权限,而是想办法把这个案子尽可能推到民事环节中,一屁股做到了被举报人、涉黑涉恶人员的立场上,施行选择性调查,这多像幼儿园里做游戏,反正就是怕麻烦,不愿多管闲事!

从李建中的详情描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基层公安在群众利益与人情办案方面孰轻孰重避重就轻的蛛丝马迹!一副十足的霸爷架势,构不成立案,你复议吧!在李建中复议的时候,温柔刚式的、太极式的连贯动作一气呵成!李建中只好到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这期间,有好心人提醒李建中,实名举报小心被抓!李建中怒火中烧:难道扫黑除恶反要被黑扫吗?

2、洛阳基层公安的嗅觉太迟钝了!作为一介草民,就凭网络举报大量的实名、电话、受害人事实,我们足可以断定这位“党籍虚假、敲诈勒索、手段残忍、势力强大”的村支书杨志红背景复杂,应当作为扫黑除恶之调查对象尽快查处,但是洛阳基层公安确实“犹抱琵琶半遮面”、“光听雷声不见雨”!而且,根据资料反映,李建中被诈骗的178万元正是村支书杨志红涉黑涉恶群体性受害事件中最典型、涉案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我们不知道基层公安在扫黑除恶方面是是否向上级部门立下了军令状,也不知道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是采用什么方式来查摆涉案对象的涉黑涉恶线索、问题的,但是就从如此典型涉黑涉恶的实名制举报中,我们足可以看出,把一方群众利益搁置一旁的基层公安是怎样的温柔式太极式扫黑之举了!你们反映归反映,有关领导不交代,我们就只当没看见!省得谁提意见谁落实!一副庸政懒政的德行跃然纸上!实际上,他们根本忘记了自身职责之所在,忘记了扫黑除恶斗争中对于“保护伞”概念的真正释义!

在这里我们再穿插一下有个反映基层干部、公安副局长李某良的一些细节:17年前涉及一起主办的凶杀案子,至今未果还坐上了副局长的宝座;20年前有本旧账中涉及拜把子弟兄私用警车酒驾直接报废不了了之事件;提拔任用期间使用小金库“跑官买官”等等。或许笔者是张冠李戴了,或许是某些知情人、举报人在混淆视听,但是当地监察委、上级反腐督查为何不能顺藤摸瓜调查清楚了?要么还这位副局长一个清白,要么给某些线索举报人一个说法,也好给反腐败墙上再贴上一块荣誉金牌!

顺便说一句:人家受害人李建中亲属因为母亲被害忍辱负重17年,如今遇到另外一起被诈骗案件,你身为父母官保一方平安的公安干部,竟然也能“忍辱负重”17年!身为人民的公安你好意思说吗?身为市局的副局长你好意思记仇吗?你怎么不想想如何弥补这位当初是受害人现在依然还是受害人的切身感情呢??个人看来,人家当初没把你直接撂倒就够意思了嘛,影响你升官了吗?这要是吃瓜群众肯定又要爆粗口了!

3、洛阳基层公安的作风太麻木了!到这里,我不得不说基层公安在扫黑除恶方面的精神麻木,形象丑恶!甚至,我们不得不引用广大网民那句一听就扔出来的断言:这不是保护伞是什么!?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这起典型的网络实名举报遇到基层公安却一直不能立案调查、广大受害人实名举报涉黑涉恶典型遇到扫黑除恶部门却未作出强烈反应的问题之所在!那就是:洛阳基层公安根本不明白国家高层这次扫黑除恶的深刻背景,某些基层干部根本认识不到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超高的政治性、超前的警觉性、超强的深层意义之所在!!

如此说来,扫黑除恶斗争之难度、扫黑除恶的任务之艰巨、扫黑除恶斗争之阻力,可想而知!!


试问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什么?那就是:有的党员干部对黑恶势力的政治警觉性不高,对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组织打击黑恶势力工作不力;有的部门担当精神不够,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有的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不到位,有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存在腐败问题,使黑恶势力得以滋生蔓延。

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到的“一案三查”,恐怕很多基层干部更是似懂非懂、“云深不知处”!所谓的“一案三查”就是: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我们不得不佩服国家高层决策的点睛之笔,然而,我们却也不得不对基层有关领导部门、监管部门思想麻痹、反应迟钝、斗争不力表示强烈质疑!

俗话说得好:话糙理不糙,自己屁股不仅要擦净,屁股位置还要摆端正。对于父母官爷们,眼睛雪亮的群众不会轻易把屎盆子随便往人头上扣的!

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反腐扫黑除恶斗争——这是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这绝非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行动,而是事关兴衰治乱的战略之举。既然扫黑除恶就像“大扫除”,那么,我们就应该同心协力、多策并举,摆正作风、规避形式,像清扫垃圾毒虫一样,扫出朗朗乾坤,扫出清风正气!但愿各层干部都能够在扫黑除恶道路上摆正位置,踏入正道,牢牢把握好手中权力,坚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要丢失人民授予你的权利,真正站到广大群众的立场!同时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相关部门能够上下一条心、全国一盘棋,多向兄弟省市学习斗争经验,拿出一点像网络实名举报人一样的胆略,同涉黑涉恶现象鸣枪,向保黑护恶的“保护伞”们开火!


反腐鹰眼 发表于 2018-9-25 22: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扫黑除恶,别变成了形式,官僚!
沙发 2018-9-25 22:05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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