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市纪委对2018年上半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进行了通报。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4起,处理327人,党政纪处分284人,查处问题数、处理人数、党政纪处分人数排名均在全省前列,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66%、51%和88%。 通报显示,从问题类型看,主要集中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分别为85起、55起、28起,占查处问题总数的38%、25%、13%,这三类问题共占查处问题总数的76%。从违纪主体看,2018年以来,受到党政纪处分人数中,乡科级以下干部为242人,占85%;乡科级干部为35人,占12%,与去年相比上升了17%;县处级干部7人,占3%,与去年相比上升了40%。从区域分布看,9个县(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248人,占全市比例87%;6个城市区查处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占全市比例7%;3个管委会(园区)查处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占全市比例3%。 通报显示,上半年各县(市)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党政纪处分人数较多的偃师、伊川、嵩县,分别是79人、30人、28人,处分人数较少的栾川、宜阳、洛宁,分别是16人、15人、11人;城市区和管委会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党政纪处分人数较多的高新、涧西、洛龙,分别是7人、6人、5人,处分人数较少的老城、龙门,处分人数为0。 此外,我市上半年分46批对112起195人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其中,市纪委分6期通报了16起典型案例,共涉及33人。 通报指出,从上半年情况看,一些突出问题仍不容乐观: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水流不到头”的现象;个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动性不强,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精神要求还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还依然高发,并呈现隐形变异的趋势等。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关键人群,既严肃查处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又注意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始终保持查纠“四风”高压态势。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上“晒”出来,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成为“铁八条”、硬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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