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女的离世让宏也懊悔不已。虽然他也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但死的是我的亲人,是我姐姐的女儿,这种隔代送人的悲痛使我不能原谅任何人。
平自从出事后,宏和涛把他送进了衙门要告他诈骗。一月后,平被审查无事出狱,但这个小伙子始终没放弃千里追凶,一年后,这个骗子居然在其他城市被抓,虽然公司没收回那100万,但骗子也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而平却远离家乡这块伤心地,就此奔赴深圳,再没回来........
宏通过此事自知理亏,他在平时总是对我暗示他的各种歉意。可我却铁了心一定要分家。因为公司法人是我,我可以提出解散公司。可这时,平时不吭声的股东“涛”不愿意了.......
涛开发的房地产位于北昌路,楼盘不大,只有三栋楼。但即使是小楼盘,如若要盖起来也需要大几千万的资金来运作。他从宏那里得知我要分家的消息,因为他东北人的性格,他对我便由开始的正面争吵变为最后的暴跳如雷。虽然他的经济实力在我之上,但就社会上的弄事方式来说,就是把涛和宏加起来再乘以二,他们也不是我的对手!
首先,我安排妻子“梅”管理起财务,并在公司规定只有英的签字,公司的各种业务才有呈送股东审核的制度。我这样做,一方面要撵走宏当时在省城请来的那三个业务骨干,另外就是告诉以后两位股东平时少管闲事!
涛在宏的蛊惑下,他俩在社会上花重金请了一位有名的大哥来找我说事。那位大哥找到我后,我把他约到了一个茶馆,在包间里有理有据的分析了公司的具体事情。道上的事往往很简单,凡事都讲一个“理”字。大哥听我讲完后,他表示,他既然替涛出了这个头,就不能轻易的铩羽而归,总要给他的面子做点事情,否则,他以后的招牌就很难在社会树立。其实,此大哥在约我之前,我就明白道上的规矩。于是,我对大哥表示,涛就此事给大哥的酬劳由我付给涛,并且按照公司先前入股的股份双倍返还给两位股东。大哥听罢点头应允,临走时对我表示,这次他欠我个人情,以后有事找他........
大哥第二天便找了涛和宏说明了处理方案。涛开始对此很不满意,他执意要通过衙门里的人再来说事。大哥当时就对他撂下一句话:咋了?你以后不想在这里盖楼了?大哥的这句话瞬间让涛变为霜打的茄子低下了头。可后来涛竟然瞒着大哥和我不甘心的还是找了衙门里的关系来弄事,结果很简单,涛的楼盘在那放了三年没盖起来,至今依然是黄土一片。所以,由此告诫正在弄事的朋友们,如果你找了自认为有实力的协调中间人,中间人一旦发话,无论吃亏沾光你都要认,倘若不认,那在未来,你的敌人将是整个地球!社会上的规矩就这么简单。
终于经过一年的波折,涛和宏等一干人都让我踢出了公司,我终于可以自己放开手脚的干事了。也许这是我自负的缺点,也许这是涛和宏上辈子积的德,如果我们现在不分家,他俩的结局也许比我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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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9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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