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平乐镇新庄村村民 关于第九届村委换届选举若干问题的 申诉书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正式选举于2018年5月18日举行,当日下午15:40左右,监计票最后汇总结果为:村委主任王少杰得844票,村委委员王占锋得789票,妇女委员张卫兵得765票。我村登记选民总数为2300余人,当天选举有效票总数为1441,选举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相关规定,以上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当日应将选举结果张榜公布,结果我村选委会成员将票箱、选举结果等材料带走,当日并未张榜公布选举结果。我村选委会于次日以王占锋是王少杰的堂弟为由,不认可王占锋的村委委员当选事实,并以8号公告形式向新庄村民张榜公告,此公告张贴后,新庄村大多数村民深感震惊,当天由1441名村民参加的选举结果还能改变?村选委会竟有如此大的权利?民意何在?人心何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效力何在?村选委会的信誉何在? 针对村选委会提出的“王占锋是王少杰的堂弟,王少杰当选村委主任,他的堂弟王占锋应该遵守回避制度,不能成为村委委员”,充满正义的广大村民通过查阅资料、咨询律师,因为村选委会提出的理由不合法律规定不能成立,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一、《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内不包含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二、村委会不是党的基层组织,《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不适用于村民委员会 三、《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内不包括村民委员会的任职回避 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综合以上几点法律依据可以得出结论:国家、省、市、县、镇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需要执行任职回避。 请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我村本届选举中出现的以上问题,新庄村广大村民定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逐级上访,直至法律的尊严得以维护!换届的公正得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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