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布12字评论被行 拘

2025-08-08 09:56 34834人阅读 6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洛阳] 男子发布12字评论被行 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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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宠屋 发表于 2025-8-8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6月25日,49岁的湖南湘阴人肖新良拿到了一份期待已久的判决,这份判决撤销了他曾接受的行 政拘留处罚。
从2023年7月开始,两年来,经历2次上诉,3次判决,肖新良终于“翻案”。而这份他力求改判的行 政处罚,最初只是因为在一段30秒视频下发布的一条12字评论。
近日,肖新良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曲折经历。
2023年7月5日上午,在湖南岳阳市湘阴县经营着一家家具店的肖新良停下手头工作,刷起了短视频。一条发布于7月4日晚的30秒视频引起了肖新良的注意。
30秒未剪辑的消防车救援画面,四行醒目的白色繁体字“三井头步行街在四楼上做事的一个人,滴到二楼的一个做事的人身上两人一起受伤了”,这样一条简单的视频却把肖新良“硬控”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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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新良说,当时他自然而然地认为,有人坠楼必然是因为楼房建筑质量不达标。于是,他在评论区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这条12字的评论收到了6个点赞和1条留言,IP属地显示为湖北的网友“蒋建良”在肖新良的评论下留言“那你就不晓得吧!他好多姨妹子、舅子都是做广告公司的”。
“这个‘他’,我觉得说的就是当时的湘阴县 县 委 书 记李镇江,统一招牌的事就是他上任后才开始的。”肖新良说,这位县 委书 记2021年到任,2024年7月13日被依法“双开”。
肖新良没想到,这条仅仅12字的评论,竟给他带来了麻烦。7月7日,肖新良接到了湘阴 县公 安 局的传唤,在询问取证后,湘阴 县公 安 局以肖新良发表的12字评论为“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为由,告知肖新良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治 安管 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 定,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
对湘阴县公 安 局作出的行 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的肖新良,在被释放后便向湖南省汨罗市 人 民 法院提起了行  政诉讼。2023年12月27日,汨罗市 人 民法 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出了“驳回肖新良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汨罗市 人 民 法 院的判决书中指出,“肖新良发表的评论意见与他人的恶意诋 毁评论点赞具有延伸性、扩展性,对湘阴县 委 政  府及领 导个人产生了一致 性的负 面政 治影响”破坏了社 会公 共秩 序,构成寻衅滋事。
肖新良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湖南省岳阳市 中 级人 民 法院提起上 诉。2024年4月1日,岳阳市中 级 人 民 法 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做出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就是觉得他们不应该关我,我就是不服。”肖新良经历两次驳回之后依然没有放弃。他认为“一、二审法 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 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并在十五日内选择了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请再审改判。
3次判决 一朝“翻案”
2025年6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 民 法 院就本 案作出判决:“原一、二审判 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 律错误,应予撤销。”至此,肖新良曾接受的行 政处 罚被撤销,并获赔人身自由赔偿金。
湖南省 高 级 人 民 法院 行 政判 决书中明确指出:“肖新良发表该评论虽不当,但该评论并没有具体的指向对象,其评论下有六人点赞、一人评论,社 会不良影响轻微,可以予以批评教育,但认定为扰乱公 共秩 序或者寻衅滋事的证据不足。被申请人湘阴县 公 安 局以肖新良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对其作出行 政 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过罚明显不当。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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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新良说,两年的复议上 诉之路虽然漫长曲折,但他并不后悔,他始终觉得自己那短短12字的评论并不构成所谓的“寻衅滋事”。

网络言论自由与法 律的边界应如何裁定?刘芬宇律 师建议广大网友在互联网平台发表言论时应避免编造或传播虚假信息、恶意攻击他人或群体、煽动地 域或民 族对立、发布涉 政 敏感内容等。





 楼主| 爱宠屋 发表于 2025-8-9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8日,记 者联系到肖某良,他表示自己已收到法 院判赔的2377.6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另外,他主张湘阴 县 公 安 局支付其9.8万元精神损害抚 慰金。

历经两年三审,肖某良为案 件多地奔波,他自述工作、身心都受到较大影响,除法 院判赔的2377.6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外,他还主张湘阴县公 安 局支付其9.8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那么,做出错误行政 处 罚决定的湘阴县 公 安 机 关是否应承担责 任?当事人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得到支持?


8日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湘阴县公 安 局、湘阴县 委 宣传 部等有 关部 门,未获有效回应。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 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相关违 法行为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本起事件中,当事人被行拘5天,是否达到“严重后果”的标准尚存在疑问。依照目前的司 法实践,9.8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明显偏高的,可能不被支持。




沙发 2025-8-9 11:34 收起回复
斋庄中正 2025-8-9 20:58
回复
某些人真是胆大妄为啊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5-8-9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9.8万是高了
板凳 2025-8-9 11:38 回复 收起回复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5-8-9 1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精神抚慰金,没有法律条文约定,计算公式,主要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精神抚慰,法院在判决时,也是会根据原被告实际情况,酌情判决。一般会比主张的低
地板 2025-8-9 11:43 回复 收起回复
奔跑鐵腿 发表于 2025-8-9 12: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冤枉
5# 2025-8-9 12:37 回复 收起回复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25-8-10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民告官折腾死你,最后官一点事没有,民搭进去不少
6# 2025-8-10 10:21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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