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打还手致人死亡获刑8年

2025-07-05 10:32 46073人阅读 10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洛阳] 男子被打还手致人死亡获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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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宠屋 发表于 2025-7-5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生在山东济宁一起案 件的判决在互殴法改实行后再度引发热议。42 岁的马某某酒后跟人发生冲突,被打得晕头转向之时还了一拳,对方两天后死亡。法 院以故意伤害罪判了他8年。明明挨打在先,却成了故意伤人,这就是典型的互殴判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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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最开始是被打的,被踢得一身是伤,还手打了一拳,没想到会出人命……”山东济宁的钟女士(化姓)至今无法接受,42岁的儿子马某某因一场酒后冲突,被判故意伤害罪,获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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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关键争议在于:被打后还手致人死亡,算不算“故意伤害”?死者本身有高血压、事发前大量饮酒,是否影响定罪?


一场酒局冲突,一拳改变两个家庭


2024年1月31日凌晨,马某某和朋友在饭店吃饭时,遇到熟人王伟(化名)一家。原本两桌拼桌喝酒,但马某某想提前离开,被王伟阻拦,双方发生口角。


冲突升级过程:


- 王伟的儿子王宇(化名)先动手,推搡马某某并踹其胯部、击打头部;


- 双方被劝出店外后继续厮打,马某某被朋友拉开;


- 马某某突然挥拳击中王伟左脸,王伟倒地,两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尸检报告显示,王伟因脑血管畸形破裂导致脑出血死亡,而饮酒、高血压、情绪激动、轻微暴力均可成为诱因。

法 院为何认定“故意伤害”而非“正当防卫”?


马某某的辩护律 师主张,王伟的死亡是“意外事件”,理由包括:


- 王伟本身有高血压,事发前已饮酒6小时;


- 尸检未显示脸部有明显外伤,无法证明马某某的一拳直接致死。


但从判 决结果来看一审法 院未采纳这一辩护意见,判 决依据可能包括:


- 马某某有主动攻击行为,并非单纯自卫;


- 王伟虽先动手,但马某某的还击超出必要限度等。


法 律解读:


- 正当防卫需符合“必要性”和“紧迫性”,若对方已停止攻击或威胁降低,继续还手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


- 特殊体质不影响定罪,只要伤害行为与死亡有因果关系,施暴者就需担责。


家属已赔13万,为何仍判8年?


马某某一家向死者家属赔偿13万元并达成和解,但未取得谅解


法 院量刑时可能考虑因素: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基准刑一般为10年以上;


- 或因部分赔偿、被害人过错(先动手),酌情减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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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全 国人 大常 委 会第十六次会 议就表决通过了治 安管 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治 安管 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 法规定,公 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有权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保护自身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行为,免除其治 安管 理处罚责任,保障公 民行使防卫权的合 法性。


这就意味着“被打还手即互殴”的执 法思路将彻底成为历史。时隔20年重新修订的治 安管 理处罚法,不是一次简单的法 条更改,而是法 治进步的生动体现,更是社 会对正义的有力托举。


法 律终于不允许再“和稀泥”判“互殴”了。治 安管 理处 罚法首次“大修”后增加了正当防卫条款,在互殴与正当防卫的认定上,实现了重大突破。


新增第19条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 安管 理行为”。

明确了公 民对不法侵害行为,有权采取防卫性措施,也强调了防卫行为,应当在合理限度内,避免过度防卫,导致不必要的损害。鼓励公民在他人遭受不法侵害时,挺身而出。


新条款体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原则,明确正当防卫不构成违法,明确防卫行为与互殴的本质区别。


被打终于能还手了,合理范围内反击,不能再算互殴了,这个法改得太好了。


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实施后,这个案件悄然冒头,也让网友大为惋惜:马某某明明已经属于已被废弃的互殴范围,他可为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法院仍然还是按照原来的法律缺陷,判其故意伤害,面临8年牢狱之灾,令人唏嘘。

互殴就是一个流氓逻辑!谁先动手打人就是谁的错,后动手的是正当防卫,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5-7-5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又出奇葩事
沙发 2025-7-5 16:01 回复 收起回复
专扯J∞蛋 发表于 2025-7-5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互殴”并不是量刑依据,只说明一种打架的状态,具体还要细分,其中是预谋发生,还是随机发生很重要。
        预谋发生就要看动机与目的,谁先动手并不是很重要,毕竟一个人要言语激怒一个人先动手,然后其他人加入予以痛击并不是啥难事。正当防卫法律上有严格条件的,不是后动手的就是正当防卫,不然构陷杀死一个人太容易了。
       随机发生先动手责任要大些,但不是全责,毕竟很多人面对恶毒语言、诬陷、诈骗等先动手属于人性。随机打架致人受伤、死亡的负刑责不应该么?除非对手持械或徒手攻击你要害,严重威胁你的生命安全,这时正当防卫才成立。
      
板凳 2025-7-5 17:04 回复 收起回复
soot 发表于 2025-7-5 17: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最多是防卫过当,根本不是故意伤害
地板 2025-7-5 17:28 收起回复
smdbd 2025-7-6 07:52
回复
司法不公,枉法裁判
smdbd 发表于 2025-7-6 0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枉法判决,司法耻辱
5# 2025-7-6 07:53 回复 收起回复
佳珊杠12 发表于 2025-7-6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始作俑者,至少负有80%的责任。此判决太重,太忽略了“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必然性。
6# 2025-7-6 10:02 回复 收起回复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25-7-6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法院判的是故意伤害不是防卫过当,就说明有些细节外人不知道,所以不好评论,
   赔偿的只是民事部分,不影响刑事部分,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赔偿不赔偿不影响判决
7# 2025-7-6 11:10 回复 收起回复
smdbd 发表于 2025-7-7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所谓:王伟虽先动手,但马某某的还击超出必要限度等。试问:正当防卫导致死亡,也是“超出必要限度”?这个限度是什么?纯粹就是一场和稀泥式判决
8# 2025-7-7 10:37 回复 收起回复
专扯J∞蛋 发表于 2025-7-7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伟如果持刀,马某随手操起一块板砖拍死了他就是正当防卫。本案关键点是马某拳击了王伟头部,致使其摔倒诱发脑出血死亡。王伟有基础性疾病,但基础性疾病的人很多,自控得好活到八九十的也不少,马某在王伟死亡中要付多大责任,这个得医学专家加现场监控才能判断,付刑责是一定的,八年多不多,旁人不能只依靠家属叙述判定。
       两者是熟人,王伟一家子除了儿子还有谁?熟人在一起喝酒,就因为一个人要早走就言语冲突发展为打架?熟人赌桌上赢钱要走,也不一定打架,本案还有很多大家不知道的事。
9# 2025-7-7 11:05 回复 收起回复
y328059270 发表于 2025-7-7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山东今年上分不少啊
10# 2025-7-7 16:19 回复 收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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