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bbs里常爱骂人爱挑事的看过来,不然你麻烦大了

2018-05-04 12:45 113278人阅读 12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本bbs里常爱骂人爱挑事的看过来,不然你麻烦大了

[复制链接]
新伊宁师津 发表于 2018-5-4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侵犯名誉权 网上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形式,是在网站的主页、聊天室、网络公告牌上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散布、传播虚假的某种事实,或对某种事实随意评论,败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的行为。 在这样一个开放的空间随意发表言论,在网上大放厥词,不但违背网络规范,而且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非正常行使批评、评论的权利,也会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侵害。
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均不得利用各种形式侮辱、毁损他人的名誉。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六条第二款中规定:“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步骤:
1.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图片或者网页.(最好是一段时间内的,拷贝同时要注意时间的连 续性)
2.提供侵权者的真实资料,法理不受理网络名字.被侵权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此人.
3.掌握一段时间的证据后,向公安机关出示证据查出此人,并到侵权者住所处法院起诉.
4.补充一点:被侵权者在两年内都有对侵权者提出上诉的权利.



就问你怕不怕???????????
怂了就好好做人好好说话,不然的话,你懂的




611304888f42.jpg
 楼主| 新伊宁师津 发表于 2018-5-4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问你怕不怕???????????
怂了就好好做人好好说话,不然的话,你懂的
沙发 2018-5-4 12:51 评论 收起评论
@wozihengdao 发表于 2018-5-4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
板凳 2018-5-4 12:52 评论 收起评论
三缄其口 发表于 2018-5-4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板 2018-5-4 13:50 评论 收起评论
风云雷电暴 发表于 2018-5-4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的帖子,那一小撮人应该知道该怎么做了,希望论坛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干净
5# 2018-5-4 18:34 评论 收起评论
岭上人家 发表于 2018-5-4 20: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只看好人帖 发表于 2018-5-5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问你怕不怕???????????
怂了就好好做人好好说话,不然的话,你懂的
7# 2018-5-5 15:30 评论 收起评论
20183789 发表于 2018-5-6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岭上人家 发表于 2018-5-4 20:47
吓唬谁呢?你是谁呢?靠!

不是吓唬,是震慑那些自以为是自做聪明的小小小小小部分捣乱者,要不你试试?
8# 2018-5-6 16:17 评论 收起评论
20183789 发表于 2018-5-6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六条第二款中规定:“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步骤:
1.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图片或者网页.(最好是一段时间内的,拷贝同时要注意时间的连 续性)
2.提供侵权者的真实资料,法理不受理网络名字.被侵权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此人.
3.掌握一段时间的证据后,向公安机关出示证据查出此人,并到侵权者住所处法院起诉.
4.补充一点:被侵权者在两年内都有对侵权者提出上诉的权利.
9# 2018-5-6 16:18 评论 收起评论
非同寻常 发表于 2018-5-7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83789 发表于 2018-5-6 16:17
不是吓唬,是震慑那些自以为是自做聪明的小小小小小部分捣乱者,要不你试试?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六条第二款中规定:“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步骤:
1.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图片或者网页.(最好是一段时间内的,拷贝同时要注意时间的连 续性)
2.提供侵权者的真实资料,法理不受理网络名字.被侵权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此人.
3.掌握一段时间的证据后,向公安机关出示证据查出此人,并到侵权者住所处法院起诉.
4.补充一点:被侵权者在两年内都有对侵权者提出上诉的权利.
10# 2018-5-7 09:32 评论 收起评论
110111112119 发表于 2018-5-8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到了那帮小丑的颤抖和恐惧,哈哈
11# 2018-5-8 18:26 评论 收起评论
撼树蚍蜉 发表于 2018-5-8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跟帖创造和谐社会
12# 2018-5-8 23:56 评论 收起评论
老城青年宫 发表于 2018-5-9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要知恩。我插过队,下乡算工龄就是胡耀邦给的。那帮人很有可能就是那个年代的利益获得者,现在利益没了,当然要怀旧,情有可原谅之处。
13# 2018-5-9 02:06 评论 收起评论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回顶部 发新帖 找站务
投诉与建议快速响应
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
登录更方便
移动端
微信扫一扫到手机
随时看帖,分享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