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急了,说:“大人,这地儿离官道还有三尺宽呢,哪算侵占?而且这地一直荒着,我晒晒谷子,碍着谁了?”
田七梗着脖子:“官 道两侧三尺,皆为官地,虽未明示,但属常例!”
两人争执不下。后来这事传到晏子耳朵里,晏子就说了句话:“法者,所以示民也,非所以藏也。禁令不明,则民无所措手足。”
意思是,法 规是用来告示百姓的,不是藏起来等百姓犯错的。
禁 令不明确,老百姓就不知道该怎么办。
田七听了,才觉得脸上发烧,撤了处 罚,还在那空地边上立了个“官地勿占”的牌子。
你看,古人都明白这个道理。规 则的设立,是为了引导和规范,不是为了“钓鱼”或者让人糊里糊涂地犯错。
回到新乡这事儿,城 管 局说那地方是农田,靠近高铁隧道口,禁止停车。
这个理由,从安全角度讲,绝对站得住脚。
高铁隧道口,那是啥地方?高速运行的列车进出,任何潜在的风险都得排除,万一停车引发点啥事,后果不堪设想。
从这个层面,执 法部 门的担忧和管理,是有必要的。
但道理是这个道理,程序和方式,同样重要。
如果那片区域确实禁止停车,那么,最有效的管 理方式,难道不是在显眼位置设立清晰的“禁止停车”标志吗?
哪怕是临时手写的牌子,也能起到告知作用。
现在的情况是,车主凭直观感受,认为那是可以停车的“荒地”;而执 法部 门依据内部规 定或者区域规划,认定那是不能停车的“农田”和“禁停区”。
这中间,就存在一个信息差,一个认知的鸿沟。
罚单贴了,法 理上或许有依据(比如涉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但在情理上,在程序上,就容易引发争议。
大家关心的是:作为普通人,我怎么才能知道,这片看起来像荒地的农田,是不能停车的?
执 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秩序,保障安全,但好的执 法,应该像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让规 则深入人心,让大家自觉遵守。
如果执 法变成了“捉迷藏”,变成了信息不对等的“突袭”,那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损伤了公 信力。
古人云:“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
没有明确的“规矩”,这“圆”画得是歪是正,就难免各执一词了。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它触动的,是大家对规 则透明度的期待。
也是对执 法“温度”的考量。
更是对沟通重要性的再次提醒。
不知道后续会不会反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