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底线可以突破吗? 众所周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底线不容突破。近日洛阳市勤政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出现两个投标文件,令人议论纷纷。 勤政苑小区消防改造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是办好事,但是重大民生工程不是免除违法犯罪的金字招牌,往往是行贿受贿、串标、围标的重灾区。洛阳市领导虽然要求尽快消除火灾隐患,但是,从来没有要求业主委员会有关人员冒充专家议标,欺骗业主签字,伪造现场签证单,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犯罪和诈骗犯罪,不会容忍行贿受贿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条(一)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具备其中一项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竞标。按照这两条规定,1222万勤政苑消防改造工程必须招标、竞标。 火灾隐患不是现实发生的火灾,不是违法招标投标的法定理由。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1条(一)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还有内外勾结协商报价,一起议标,行贿受贿,也构成串通投标。 刑法第223条规定,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的,构成串通投标罪。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6条规定,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损害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造成直接损失在50万元以上,(二)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三)中标金额在400万元以上。 一个工程只能投一次标,制作一个投标文件,河南领航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等人互相串通制作两份投标文件,一份是1222万,一份是1734.5万,没有制作时间,河南领航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证实投标文件是1222万,中标通知发出以后,双方故意不签订中标合同,不约定施工范围,质量标准,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条款,为盲目施工,随意增加工程量,伪造现场签证单,套取公共维修基金作准备。随后用投标以后伪造的1734.5万投标文件,替换1222万投标文件,向洛阳市房管局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申请使用1734万元公共维修基金。为了自圆其说,招标方和投标方、监理方串通一气,制作了一份512万元的巨额签证单,512万已经超过中标金额1222万的42%,这512万中,很多项目内容与1222万工程项目重叠,涉嫌重复计算工程量,很多项目内容上没有实际施工就开始伪造现场签证。 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自愿富集,是权利寻租和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河南省纪委监察委也部署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违法乱纪专项治理。 你评论评论勤政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犯罪吗?你认为法律底线可以突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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