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元旦和春节临近,在辞旧迎新之际,不少人关心节日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记者注意到,近日,河南郑州市、新乡市已出台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此外,洛阳市也正在推进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
新乡禁放
郑州限放
洛阳正完善禁限方案
11月22日,新乡市发布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提到,在新乡市行政区域内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运禁燃禁放宣传活动,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本通告。
通告强调,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运输活动,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依法依规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实施方案的通知,对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燃放区域,以及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种类等作出相应规定。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腊月二十二)至2月12日(正月十五)。
烟花爆竹限定燃放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燃放。
在限定地点中,除了禁止在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学校等12种场所燃放外,郑州市人民政府还表示: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如确需在小区内燃放,必须在空旷区域划定安全燃放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官网11月20日消息,11月19日上午,洛阳市市长徐衣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 会议研究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徐衣显强调,要从严从细研究,完善禁限方案,统筹划定禁放区域,明确限放时段、地点、品种,规范流通经营,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要树牢底线思维,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源头管控、联防联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刊登了一篇名为《中华文化自信与燃放烟花爆竹传统习俗的历史选择》的文章。
文章表示,在传统习俗文化中,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长期选择、长期积累形成的重要习俗,在合适的地点适度地燃放烟花爆竹既符合中国传统,也与世界文明习俗一致,法律法规应当在规范化的前提下予以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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