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将程序全部删除

2024-10-31 11:48 30086人阅读 20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洛阳] 员工离职后将程序全部删除

[复制链接]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10-3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有个新闻挺火的,一男子离职后,他把自己编的程序全部删除掉了,公司老板娘质问他:你都离职了,怎么能把程序删了?那我的车间怎么生产?我的货怎么办?男子理直气壮地反驳:这都是我自己编的,现在我没在这里干了,凭什么留给你?……(来源:济南交通进行时)

242dd42a2834349b896abf0bd1c1dbc037d3be8e.webp.png 960a304e251f95ca72c488e5d13cb1306709526d.webp.png 0d338744ebf81a4c995c4720cf01ae57242da6a3.webp.png


事件的主人公是一名男子,他在一家公司的车间工作,负责程序的编写与维护。男子认为车间的正常运转全部靠他编写的程序维持,于是向公司提出升职加薪的要求。然而,老板娘考虑到公司的效益不是非常好,没有答应男子的请求。


失望之下,男子决定另谋高就,向公司提出了离职。老板娘虽极力挽留,但最终未能改变男子的决定。本以为事情会就此平息,可万万没想到,男子前脚刚办完离职手续,后脚就来到机器旁边开始狂删程序。老板娘看到这一幕惊呆了,立刻质问男子:“你怎么能够删程序呢?你都已经离职了!”


男子却不以为然地回应道:“就是因为我不在这里干了,我才要把程序删了,我为什么要留下来给你呢?你又没有再给我工资!”老板娘急忙说道:“你…你你…这些程序你编辑了都是有报酬的,是属于公司的!”男子却坚持认为:“这程序是我吃饭的筹码,你给我工资,我已经用心为公司服务了。现在我走了,我自然要把我的程序删掉了,你就另请高明!”

男子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洛邑神都 发表于 2024-10-31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合同里怎么写,是属于个人知识产权还是公司的,如果著作权归公司,那除了工资以外是要给相应报酬的。
沙发 2024-10-31 11:49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0-31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的,已经完成的工作,对应已经支付的工资。你把编了一半的程序删了,那你应该把已经领的工资退了。

如果删程序造成单位的重大损失,一告一个准。
板凳 2024-10-31 11:50 评论 收起评论
寻梦拉萨710702 发表于 2024-10-31 11: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0-31 11:50
违法的,已经完成的工作,对应已经支付的工资。你把编了一半的程序删了,那你应该把已经领的工资退了。

如 ...

发的是程序使用权的费用,公司并没有花钱买下所有权啊!想让他给程序装回去很简单,只要钱到位就行
地板 2024-10-31 11:58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0-31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寻梦拉萨710702 发表于 2024-10-31 11:58
发的是程序使用权的费用,公司并没有花钱买下所有权啊!想让他给程序装回去很简单,只要钱到位就行 ...

职务发明专利,单位都有份的,而且占的大头,更不用说编的程序了。你去看看那些设计院,难道员工离职的时候,有权利把他画的图纸全部从档案馆拉出来烧了?

你编程序的时候,要用到公司的生产环境,要去了解生产环境的操作条件和控制要求,这也都算是单位给你提供的编程素材,在新程序运行的初期,可能还会因为程序员考虑不周,误操作造成单位设备的损坏,单位出钱把设备修好,再去共同研究怎么修改完善,所以程序并不是你独有的知识产权。如果单位确实应该额外给予专门的劳务补偿,你可以提出来,但是你不去交涉劳务费用的问题,而是直接把程序删了,造成停产停工,损失就大了,这损失你能负责吗?可能顶上几十倍的编程劳务费,所以我说一告一个准。
5# 2024-10-31 11:59 评论 收起评论
武阳 发表于 2024-10-31 12: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机械加工的程序,谁用谁输入。
6# 2024-10-31 12:01 评论 收起评论
sootaa 发表于 2024-10-3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还是蛮有道理的
7# 2024-10-31 12:02 评论 收起评论
专扯J∞蛋 发表于 2024-10-31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不违法,专业人士说。不过老板娘处理欠妥,公司现在效益不好,不能大幅涨工资,如果情况属实,且同等待遇该人不可替代,完全可以用期权解决,把该人由打工者变成将来的合作者,这就叫发展共享。
8# 2024-10-31 12:08 收起评论
快乐的老汉子 2024-10-31 13:21
评论
格局大,但是基本效益不好,都是负债累累。逍遥说的有道理的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0-31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扯J∞蛋 发表于 2024-10-31 12:08
违法不违法,专业人士说。不过老板娘处理欠妥,公司现在效益不好,不能大幅涨工资,如果情况属实, ...

都效益不好了还有啥共享的,倒是有好多债务共享不?
9# 2024-10-31 12:09 评论 收起评论
洛邑神都 发表于 2024-10-31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职期间的著作权归单位吗
  在职期间作品著作权是不归属公司而归属个人的,在职期间的作品一般是职务作品,即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职务作品同于法人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条文所说的合同,应当是书面合同。
10# 2024-10-31 12:13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0-31 12: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扯J∞蛋 发表于 2024-10-31 12:08
违法不违法,专业人士说。不过老板娘处理欠妥,公司现在效益不好,不能大幅涨工资,如果情况属实, ...

另外也不是不可替代,即使是在这里干久临时换人也没事,只是他把程序删了造成混乱,就跟物业公司的园丁离职的时候把搭的花架拆了一个道理。
11# 2024-10-31 12:30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0-31 12: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洛邑神都 发表于 2024-10-31 12:13
在职期间的著作权归单位吗
  在职期间作品著作权是不归属公司而归属个人的,在职期间的作品一般是职务作 ...

简单地说,就是在职期间,文艺作品归个人,理工科成果归单位。
12# 2024-10-31 12:36 评论 收起评论
家在四海 发表于 2024-10-31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0-31 11:59
职务发明单位都有份的,而且占的大头,更不用说编的程序了。你去看看那些设计院,难道员工离职的时候,有 ...

说的有道理。在职期间,属于职务发明,产权应归单位所有。
其实,这视频,也就是个段子。老爱总是把段子当成真事。
13# 2024-10-31 12:39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0-31 12: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在四海 发表于 2024-10-31 12:39
说的有道理。在职期间,属于职务发明,产权应归单位所有。
其实,这视频,也就是个段子。老爱总是把段子 ...

是的,老板娘那个衣服就不像
14# 2024-10-31 12:50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10-31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在四海 发表于 2024-10-31 12:39
说的有道理。在职期间,属于职务发明,产权应归单位所有。
其实,这视频,也就是个段子。老爱总是把段子 ...

也许你觉得这就是个段子,但这种事真实存在,而且这种事发生过不少,基本都是被判了刑或者罚款
15# 2024-10-31 14:06 评论 收起评论
锄禾11 发表于 2024-10-31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16# 2024-10-31 18:17 评论 收起评论
风吹过也 发表于 2024-10-31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班编的程序,和著作权专利之类有本质区别。
老板不会傻到被职工拿捏。
一般程序写完,老板那儿肯定有备份。

不过,咱G大多数私企的用人方式的确有些问题。
中小企业,老板和员工相互设防,整体缺乏诚信。
大企业好一点。

据说,日企用人,是学徒制。
一旦聘用,很少有离职,或者被辞退,
如果是好企业,据说大多数可以干到退休。
既便于管理,也有利于事业的可持续性。


17# 2024-10-31 22:05 评论 收起评论
小苦 发表于 2024-11-1 19: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员在法人或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开发的软件,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软件著作权将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的软件,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
18# 2024-11-1 19:04 评论 收起评论
山东响马 发表于 2024-11-1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删点关键的就行了
19# 2024-11-1 20:54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11-1 20: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自己编写的,用于提高自己个人工作效率的软件,比如物性查询软件,型钢规格查询软件,可以删掉,而用来协调各部门组织生产的软件,一般都已经领过软件开发奖金了,而且删了可能会造成比软件劳务费大几十倍的企业停工损失,不应该删掉。
20# 2024-11-1 20:59 评论 收起评论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回顶部 发新帖 找站务
投诉与建议快速响应
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
登录更方便
移动端
微信扫一扫到手机
随时看帖,分享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