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次会(1952-1994),河南省汝州市人,1971年参加公安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历任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西工二队民警、科员、交警支队二大队副主任科员,三级警督。
1994年2月12日,姚次会从孟津返回洛阳途中,发现一伙歹徒殴打一名过路司机,立即上前制止,疯狂的歹徒向他围攻过来,他不畏强暴,用身体保护被打倒的司机,同歹徒进行英勇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被穷凶极恶的歹徒打成重伤,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姚次会同志自1971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22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忠于职守,埋头苦干,忘我工作,先后7次不顾个人生命安危,制止滋扰事件。姚次会严于律己,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一尘不染,经他处理的车辆违章上万起,从未收过一次礼,从未吃过一次请,令受处理的违章者心服口服。姚次会热爱人民,文明执勤,时刻关心群众疾苦,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被群众誉为“解民之急、警风高尚”的好卫士,先后5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9次被评为优秀民警。
1994年3月7日,姚次会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姚次会同志为革命烈士。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姚次会同志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舍生忘死、不惧牺牲,用一腔热血守护社会安宁,谱写了交警队伍尽职尽责、恪守忠诚的赞歌。这是洛阳交警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激励着广大民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再立新功。”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申晓伟说。
“父亲已经去世25年了,他生前总是早出晚归,执勤没有固定的时间,比较严肃,不爱说话,但为人本分,对待工作尽职尽责,同事们都很认可他。”姚次会牺牲时,他的大儿子姚俊峰才16岁,小儿子姚俊杰刚满10岁。“在父亲的影响下,我和弟弟都报考了警校,毕业后当了警察。”姚俊峰说。
每年清明节,姚俊峰都会带着一家老小到洛阳市烈士陵园为父亲扫墓,既缅怀父亲,也是对下一代的教育,让他们感受“人民警察”四个字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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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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