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9月5日入职迦兰广告喷绘,入职的时候说好一个月4000.有房补。话补。但是到10月10日发工资的时候工资违规被克扣到2700了。询问负责人。负责人说入职不满足月是没有休息日的。也就是说哪怕你是2号入职干到30号。那也是一天休息日都没有。如果想休息。就要扣当天工资。这些在入职的当天负责人从未和我说起过。而且我正常休息的时候。负责人也没有提醒我这个条款。我想问问这是哪条劳动法规定的新人入职地一个月未满足月不能带薪休息??其次在工作期间多次让负责人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负责人以各种理由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入职的时候负责人并没有告知我一天工作12个小时。结果我工作这一个多月来几乎每天都是工作12个小时,且没有任何加班费。甚至有时候还要超过12个小时。负责人含糊其词的说入职的时候已经给我说过了。但是我保证没有。试想一下。如果应聘的时候你说一天工作12个小时且没有加班费。那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去做。因为这不符合逻辑。发工资的时候我对工资有质疑。去问负责人。我问为什么不签订劳动合同。负责人含糊其辞。多次打断我的话。说试岗期1年左右(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有录音)。加班费这个问题单位负责人竟然说全国都是这样的。言外之意是你随便去告无所谓。然后就告知我不用来上班了。被辞退了。现在私企都这么嚣张了么???而且之前应聘的时候说的房补饭补统统没有。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我一个月大概加班80多个小时。加班费能要回来吗?去劳动部门咨询。劳动部门负责人竟然说你上班一个多月就已经和公司成立了事实雇佣关系。有没有劳动合同不重要。劳动合同就是一个流程。他们竟然说这样的话。我想问一下是这样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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