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浦东公安分局泥城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抓获一名使用伪造身份证的违法者。
在2月10日,泥城派出所民警来到辖区内一工地,对新年后工地上岗情况进行排摸,并对员工宿舍内的新增人员做好相应信息登记。经查证,一名叫樊某某的男子所用身份证与其本人信息有所出入。
次日,民警再次来到工地,找到樊某某问询情况。其称所用身份证就是其本人的。民警发现,在手持身份证时,他的眼神一直躲躲闪闪。之后,民警在多次比对樊某某身份证信息后,证实其使用了假证件。 将其带所审讯后,民警得知,樊某某1958年出生,实际年龄为64岁,为了方便找工作,其在老家经介绍办理了一张比实际年龄小7岁的假身份证。没想到的是,自己在工地上用假身份证上工两天,就被民警识破了。 目前,樊某某因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被处以行政处罚,警方将对办理假身份的相关线索做进一步调查。
同样的事还发生在江苏无锡 据悉,陈某某生于1958年,今年63岁,因家境拮据,2020年3月到无锡的工地上挖土方谋生。据惠山区检察院披露,刚到工地工作不久,陈某某就接到通知:年龄超过55周岁的员工不能继续在工地干活,公司即将组织人员到工地核查身份证。而陈某某已年逾六旬,超过了规定的年龄。
为保住饭碗,陈某某找到朋友张某某,托他买一张假身份证躲避公司检查。张某某帮其联系了假证贩子,陈某某提供了一个老乡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自己的一张照片,花费200元,拿到了一张假身份证。
在这张身份证上,只有照片是他自己的,其余信息均为那位老乡的。凭借这张“减龄”的假身份证,陈某某顺利通过检查,得以继续在工地上打工。没多久,他和朋友张某某就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抓获。 该案移送惠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认为陈某某、张某某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仅购买了一张身份证,刚刚达到构罪标准,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
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调取陈某某、张某某个人履历、过往犯罪记录等,查明没有前科劣迹,未将假身份证用于其他用途,仅为保住工作岗位、维持生计,社会危险性较小。两人还自愿认罪认罚。综合上述情况,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为了保住饭碗才买了假身份证,我知道错了。感谢检察院,今后一定做守法公民。”听到检察官宣布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含泪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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