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压骑行孩童司机以过失致死罪被捕 本人不认可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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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洛阳] 碾压骑行孩童司机以过失致死罪被捕 本人不认可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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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7 发表于 2024-9-4 06: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碾压骑行孩童司机以过失致死罪被捕 本人不认可罪名
来源:
大河报
2024-09-04 01:02
9月3日消息,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身亡案司机姜某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记者从该案代理律师周兆成处获悉,涉案司机姜某某对于被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感到不解,他对于自己被认定的罪名表示不认可。周兆成告诉记者:“案发时,根本无法预见到会从对向车道冲过来这个骑行的小孩,他说自己在案发后没有逃跑,而是积极地承担责任,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并想办法去救孩子。对于案发后,孩子的亲属逼迫其下跪,他也表示理解。

芳华-刹那 发表于 2024-9-4 0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事发路段系南拒马河右堤,位于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附近。由于事发路段是未交工验收路段,没有通车,此起事故转由刑警处理。
事发路段未交付通车,所以不能算交通事故!
受害人未成年,个人行为应收到家长监管并承担相应责任!
由此可见机动车驾驶员,受害人家长,路政都有责任
沙发 2024-9-4 07:18 评论 收起评论
star84151 发表于 2024-9-4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事故三年,这过失致死,3-7年,真冤啊
板凳 2024-9-4 08:37 评论 收起评论
洛邑神都 发表于 2024-9-4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带这么小的孩子超速骑行,还骑在中间,家长责任更大
地板 2024-9-4 08:46 评论 收起评论
360安全浏览器 发表于 2024-9-4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弱就向谁
5# 2024-9-4 09:28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WIN7 发表于 2024-9-4 09: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虎拘留10天,罚1000。
6# 2024-9-4 09:29 评论 收起评论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9-4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赔偿到位,取得家属的谅解就可以免予处罚,可以参照一个女学生骑车逆行将老人撞到死亡后,积极主动赔偿并取得家属的谅解,免于处罚。
7# 2024-9-4 09:54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9-4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9-4 09:54
只要赔偿到位,取得家属的谅解就可以免予处罚,可以参照一个女学生骑车逆行将老人撞到死亡后,积极主动赔偿 ...

小孩家人拒绝接受赔偿,只要求追责
8# 2024-9-4 10:00 收起评论
tk9219 2024-9-4 11:58
评论
在有些地区,这事儿家长入刑的。有家长当街打骂孩子,警察介入取消家长的监护权。就是说这孩子不用你管了。
黄河水清 发表于 2024-9-4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监护人和组织者应入刑

9# 2024-9-4 11:19 评论 收起评论
tk9219 发表于 2024-9-4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不应入刑,只是经济赔尝,监护人和组织者60%责任,道路施工及车辆驾驶人各20%.
10# 2024-9-4 11:24 评论 收起评论
武阳 发表于 2024-9-4 11: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长真没法说,只能说这孩子投胎换个人家吧。
11# 2024-9-4 11:24 评论 收起评论
风无形 发表于 2024-9-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咋说呢,司机真是倒了大霉了
12# 2024-9-4 11:28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WIN7 发表于 2024-9-4 11: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涉事司机妻子发声称不能把孩子死亡的责任全归结到我家,质问“当时别倒孩子的骑行者去哪了”。


2、司机本人不认可罪名,其亲属表示涉事司机一家想尽办法凑到了20万元,希望给死者家属做出补偿,但最终钱被退回。

3、案件代理律师表示本案的核心有3点值得思考,关于本案的管辖权问题、关于责任划分与证据收集、介入因素与因果关系。

4、对于事发路段不允许通行的情况,家属表示姜某根本不知情。“那是姜某上班经过的路,直接从村里开车就能拐到该路段,在他们村子的那段路上并没有什么标识。”家属说该路段已经修好2、3年了,平常也有很多小汽车在该路段通行。

【资料来源于红星新闻、大河报、大皖新闻、新闻晨报】
13# 2024-9-4 11:50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WIN7 发表于 2024-9-4 1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IN7 发表于 2024-9-4 11:50
1、涉事司机妻子发声称不能把孩子死亡的责任全归结到我家,质问“当时别倒孩子的骑行者去哪了”。



孩子谁给绊倒的?
14# 2024-9-4 11:51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9-4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WIN7 发表于 2024-9-4 11:51
孩子谁给绊倒的?

一起骑行的其他人
15# 2024-9-4 11:56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WIN7 发表于 2024-9-4 12: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骑行组织者没有责任?绊倒孩子的没有责任?小孩父亲没有责任?骑行速度超过非机动车没有责任?不到年龄违规上路没有责任?摔到对向车道没有责任?道路管理方没有责任?责任都被正常行驶没有违规的司机担了?
16# 2024-9-4 12:07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4-9-4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tk9219 发表于 2024-9-4 11:24
个人感觉不应入刑,只是经济赔尝,监护人和组织者60%责任,道路施工及车辆驾驶人各20%. ...

这个比例合情合理,感觉也比司机全责合法。

话说现在一个这件事,一个掌掴女,司 法 系 统的判罚和人 民 群 众普遍的法 律常识已经脱节,你要么以后不要再普 法了,就让老 百 姓个个都是法盲,要么普了法以后,各级审 判人员的素 质也应该水涨船高,不能老百 姓的判断比你专业判 罚还有理有据。
17# 2024-9-4 12:12 收起评论
WIN7 2024-9-4 12:14
评论
路虎女和骑行,两个极端。
武阳 发表于 2024-9-4 12: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骑行队伍忌讳有生手和孩子。骑行是有一些潜规矩的,比如不能并排骑,不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不能超车等,生手不知道容易出事,孩子是不会把这些规矩当回事。
18# 2024-9-4 12:28 评论 收起评论
一生何求 发表于 2024-9-4 1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保险公司不赔吗?
19# 2024-9-4 13:00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WIN7 发表于 2024-9-4 15: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人闯红灯致电动车主摔倒被轧身亡,获刑两年半

澎湃新闻
09-04 12:26 来自上海


周某闯红灯过马路,碰撞到骑行电动车的林某致其摔倒,进而被轿车碾压。周某见状逃离现场,林某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

9月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普陀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



案发现场监控 上海普陀法院 供图

2024年5月某天早上7时许,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红棉路路口东侧人行横道,闯红灯穿过马路约5米处时,骑着电动自行车的林某刚好经过,发生碰撞后,林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对向机动车道内。

此时,恰逢对面路口机动车道变绿灯放行,刘某驾驶的小客车起步躲闪不及,导致林某遭车辆碾压受伤,周某见状却逃离现场。后电动车主林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当天,周某在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自行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案发经过。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通行,负主要责任;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刘某在绿灯时驾驶小客车正常通行,在本起事故中无需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周某在事发后迅速离开现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系法定加重处罚情节。其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也是倒向对向车道,机动车无责
20# 2024-9-4 15:17 评论 收起评论
Screenshot_20240904_151604_com.UCMobile.jpg
锄禾11 发表于 2024-9-4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据说没有红绿灯  就不算开通  
21# 2024-9-4 19:11 收起评论
武阳 2024-9-4 19:50
评论
你去村道看看去,乡道估计也没几个红绿灯。
WIN7 2024-9-5 09:29
评论
青海路也没红绿灯!没红绿灯的路多了
2月14 发表于 2024-9-5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那个视频。司机确实太冤了,首先自己没有违章越线或者超速行驶,小孩涉嫌被同行自行车绊倒的、并且司机还做了紧急避让,事发还让司机下跪。法律规定未满14不得骑自行车上路,并且自行车骑行在机动车道靠近中间双黄线,大人也不知道让小孩靠边骑行,速度还一路飚到47KM/H,这就是个纯粹的交通意外,说好的依法治国呢,法律能随便套用把交通意外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22# 2024-9-5 07:56 评论 收起评论
洛邑神都 发表于 2024-9-5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2月14 发表于 2024-9-5 07:56
看了那个视频。司机确实太冤了,首先自己没有违章越线或者超速行驶,小孩涉嫌被同行自行车绊倒的、并且司机 ...

青岛路虎女司机打人这事。
明明应该是寻畔滋事的刑事案件,非要定义为行车纠纷。
骑行男孩被碾压这事。
明明就是个交通意外事故,非要把司机按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逮捕。要不两边部门互相先交流下心得,来个辩论掰头。
23# 2024-9-5 08:34 评论 收起评论
Screenshot_20240904_224630.jpg
洛邑神都 发表于 2024-9-5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分析,此案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尚待探讨。事故发生地点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竣工验收移交,这可能是检方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原因。不过根据相关新闻报道,事发地已经设立了齐全的交通信号标识,也经常有车辆通行,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也就是说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特别法,应当优先于普通法适用,本案作为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可能的。

袁三慧认为,如果本案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将根据责任的划分来判定姜某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姜某只需面临民事赔偿;如果构成犯罪,那涉及的罪名则可能是交通肇事罪。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财广认为,从该案来看,道路管理方、骑行组织者、碰倒小孩的人、小孩家属在本案中都有相应的过错责任,属于民事责任或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同时,此路段的道路未验收,严格上讲,自行车也不能上路,因此,家长作为成年人,带着未成年的孩子在此道路上骑行属于自担风险,自身的责任不能免除。

杨财广认为,本案按照民事案件处理,可能更符合公众朴素的心理和认知。
24# 2024-9-5 08:41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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