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郾城区法 院一法 官遇害?

2024-08-10 15:56 43307人阅读 28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洛阳] 漯河郾城区法 院一法 官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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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8-10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9日,记者拨打了郾城区法 院官 方网站上所留该法 官的联系电话,接听电话者称自己为该法 官的书记员,并表示该法 官“现在接不了电话,以后也接不了电话了”。
此外,记者从郾城区法 院相关人员处获悉,确有此事发生,具体情况警 方正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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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佩服,现在的网络消息,就是快,很多事情正规渠道还没有披露,甚至永远不会披露,而网络中却往往已经有人爆料了出来,虽然这些私下爆料出来的信息有时候有些偏差,但是,一般情况下,还是有部分情况是真实发生了的事实。


八月九日,网络中就传出消息,称河南漯河市郾城区一名年仅四十左右的女法 官在地下室被人杀害了,发案时间是八月七日,该消息引发大量网友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媒 体记 者的高度重视,于是为了求证真假,拨打了该位法 官的公开电话,于是有了开文时的回复。


案件确实发生了,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身为法 官的她竟然遭遇如此厄运呢?按照正常的平民思维逻辑,法 官这样的人,在普通老百姓眼中,是极具威严和权威的,他们在普通人们的眼中是享有瞻仰和羡慕地位的,在他们的面前,没有人会轻易表现出失礼之举。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4-8-10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是真的。
沙发 2024-8-10 18:21 评论 收起评论
锄禾11 发表于 2024-8-10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 2024-8-10 18:24 评论 收起评论
sotaa 发表于 2024-8-10 1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骇人听闻的恐怖
地板 2024-8-10 18:25 收起评论
凉风习习吹 2024-8-11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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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太吓人了,连法官都敢杀,那,,,,往后那是不是那啥啥都敢杀了?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4-8-10 19: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一道防线,一定要坚守住,不仅仅是德更是国运
5# 2024-8-10 19:52 收起评论
平湖夜色 2024-8-10 21:16
评论
啥防线?
快乐的老汉子评论平湖夜色 2024-8-11 09:29
评论
维护正义的最后防线
沙里珠 发表于 2024-8-10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事出有因啊。
6# 2024-8-10 21:15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8-1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传是以60多岁的老汉杀的,这老汉骑电车被撞伤,住院花了一万八,这一万八对这老汉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出院后老汉越想越生气,他觉得应该由肇事司机全额赔偿这笔费用,然而法官的判决令老汉大失所望,双方各承担一般的责任,司机赔偿九千,老汉承担九千。9000元,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是一个月的工资,而对于这位老汉来说,却是他生活中的“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老汉心想,既然没人听得见他的愤怒,那他就用极端的方式让世界看见。

他在地下车库里伺机而动,等到王法官出现的那一刻,毫不犹豫地从背后抱住她,用极其残忍的手段结束了她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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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仅仅因为9000元。



7# 2024-8-11 09:38 评论 收起评论
客临遁 发表于 2024-8-11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法院办公区和生活区(家属院)连通,家属院不会客,法官下班直接回家,开庭时强制戴假发,看看香港电影开庭(强制法官假发有道理的),戴超大墨镜,口罩,这样掩盖面部特征,分不清谁是谁
8# 2024-8-11 13:25 评论 收起评论
盼天亮 发表于 2024-8-12 0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得不到公正,私人的报复
9# 2024-8-12 09:18 评论 收起评论
sotaa 发表于 2024-8-12 1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的公正是正义体现
10# 2024-8-12 18:19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爱宠屋0379 发表于 2024-8-12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sotaa 发表于 2024-8-12 18:19
法律的公正是正义体现

当体现不出来公平和正义的时候怎么办?
11# 2024-8-12 18:29 评论 收起评论
小苦 发表于 2024-8-12 1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王佳佳法官依法办案惨遭杀害情况的通报

2024年8月7日傍晚,我院立案庭副庭长、
一级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党某某行凶报
复,不幸遇害。
据潔河市圆城区公安机关侦查,2024年
8月7日18时26分,公安机关接报,某小区地
下停车场负二层电梯口处有人被刺伤,公安机
关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我院王佳佳法官颈部被
刀割伤,已无生命体征。经查看相关录像,行
凶者系王佳佳法官所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件的原告党某某(男,50岁,潔河市圆城区
居民,未婚)。2024年8月8日3时许,公安机
关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被抓获时党某某已
畏罪服毒,处于昏迷状态,经送医治疗已无生
命危险。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上级法院组织对党某某起诉的道路交通事
故损害赔偿案件进行评查,该案审理和判决情况
是:
2024年4月4日,党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
车(购于2021年,价格1800元)与李某某驾
驶的小型客车发生轻度碰撞,造成党某某左踝
关节处、左腕关节处轻微损伤。经交警部门事
故责任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责,党某某无责
任。因双方和解未成,2024年7月4日,党某某
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某某和李某某
投保的某财产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各种损失
18832.93元,经党某某申请,当地司法局为其
指定了援助律师。此案由王佳佳法官承办,经
公开开庭审理,根据党某某在交通事故责任认
定书上签字确认的损失范围以及双方提供的证
据,对党某某主张的医疗费、施救费等损失全
部予以支持;因其住院29天中的后14天并未实
际住院,医嘱仅开具1盒口服止痛胶囊和3盒外
用消痛贴膏,结合交警部门认定党某某伤势轻
微及被告的答辩意见,故酌定按15天计算住院
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
费;对缺乏证据证明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依法
不予支持。遂于7月23日判令某财产保险公司
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党某某各项损失
9384.89元。
判决后,党某某对王佳佳法官未全部支持
其诉讼请求心生不满,未通过法定程序寻求解
决,于8月7日18点左右持凶器进入王佳佳法官
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伺机作案,实施上述犯罪
行为。
王佳佳法官,女,37岁,中共党员,于
2011年9月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我院工作,
先后在政治处、民事审判庭等部门工作,
2021年12月任立案庭副庭长,2022年3月起在立
案庭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工作,
2023年审结428件案件,今年至遇害前已审结
271件案件。参加工作以来,王佳佳法官勤勉敬
业,公正司法,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圆城
区先进政法干警""先进个人""十佳办案能手"
等荣誉。
我们对王佳佳法官的不幸遇害表示沉痛哀
悼和无比痛惜,对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对杀
害办案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
责。我院干警将化悲痛为力量,更加勤勉工
作,恪尽职守,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
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河南省潔河市圆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2日
公众号.圆城区法院
12# 2024-8-12 19:41 评论 收起评论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4-8-13 08: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做到前,解释做到位,找有认知的亲属协助,都是可以有效避免悲剧的
13# 2024-8-13 08:13 评论 收起评论
黄河水清 发表于 2024-8-13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法院打过交道就知道
你所认为的公平
和人家的公平
不在一个认知
14# 2024-8-13 08:19 收起评论
快乐的老汉子 2024-8-13 11:43
评论
其实,该法律进步了,确实需要进步了
小苦 发表于 2024-8-13 10: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其住院29天中的后14天并未实际住院,医嘱仅开具1盒口服止痛胶囊和3盒外用消痛贴膏

后面14天为什么不住院了?因为伤情不需要,可以轻松自由活动。为什么医生都不给开其他药了?只开点可有可无的止疼药?

结合交警部门认定党某某伤势轻微及被告的答辩意见,故酌定按15天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对缺乏证据证明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想泡病号,多得些赔偿是问题的根本。
小算盘没有得逞报复杀人是事件的核心原因。

不赔偿不公平,同样,讹人也不叫公平
15# 2024-8-13 10:03 评论 收起评论
客临遁 发表于 2024-8-13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我说的方案,根本上解决司法人员安全问题
16# 2024-8-13 12:39 评论 收起评论
不算大事 发表于 2024-8-13 1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我们认为是真相的,都不一定是真相。法官遇害也不一定奇怪,因为法官是人,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道德,虽然法官在我们感觉里有道德,没有道德的人也不一定做不上法官。因此法官遇害也许和道德有关,也许无关于道德,只能说明其他人能遇害,法官也能遇害,虽然是法官,和其他人也没啥区别。
17# 2024-8-13 13:05 评论 收起评论
客临遁 发表于 2024-8-1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大事 发表于 2024-8-13 13:05
凡是我们认为是真相的,都不一定是真相。法官遇害也不一定奇怪,因为法官是人,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道德,虽 ...

司法人员的安全必须得到保证,国家不可能给司法人员每个人配个保镖,你看看香港电影开庭,法官强制戴假发,你以为是摆酷?     不,这是照搬英国开庭,掩盖法官的面部特征,使别人分不清谁是谁,建议这点向香港法院学习        
18# 2024-8-13 13:25 评论 收起评论
行走 发表于 2024-8-13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9000就杀人?而且杀人后又服毒自杀,这世道怎么了?
19# 2024-8-13 13:34 评论 收起评论
武阳 发表于 2024-8-13 15: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庭上任何诉求都要有证据支撑,不是你说多少就是多少,如果真是你要求多少就得是多少,就不用法庭审判了。
20# 2024-8-13 15:39 评论 收起评论
黄河水清 发表于 2024-8-13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武阳 发表于 2024-8-13 15:39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庭上任何诉求都要有证据支撑,不是你说多少就是多少,如果真是你要求多少就得是多少 ...

证据也是人家认定的,人家说是就是,说不是就不是。
21# 2024-8-13 16:44 评论 收起评论
走进大自然 发表于 2024-8-13 21: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诸位细想一下,假如是你遇到这么一个办了住院手续、但不在医院住,反过来要求你赔偿包括没有实际住院时间的住院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的人,你会怎么想,是不是认为是在讹人呢?你会指望法官怎么判呢?
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合法权益,那什么是合法呢?是不是当事人的所有诉求都要支持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不一定,法院只支持合法合理的诉讼请求,对于那些不合情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法院是不支持的,如果当事人诉什么,法院就全部支持什么,那还要法院何用。
很多人不是去谴责危害社会的行凶杀人者,却毫无根据的怀疑被害的法官,只能说明缺乏起码的判断是非的常识,不懂装懂

以上为转载,觉得在理
22# 2024-8-13 21:31 评论 收起评论
大撒币 发表于 2024-8-14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的老汉子 发表于 2024-8-13 08:13
工作做到前,解释做到位,找有认知的亲属协助,都是可以有效避免悲剧的

哪用这么麻烦,不 枉 法 裁 判解决一切问题!

我是打过官司的,深深体验了“衙门口儿朝难开,有理无钱别进来”
23# 2024-8-14 09:11 评论 收起评论
大撒币 发表于 2024-8-14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客临遁 发表于 2024-8-11 13:25
建议法院办公区和生活区(家属院)连通,家属院不会客,法官下班直接回家,开庭时强制戴假发,看看香港电影 ...

这治标不治本
24# 2024-8-14 09:14 评论 收起评论
洛邑神都 发表于 2024-8-14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压倒底层人的最后一根稻草,想想50岁单身老光棍,没有收入还要养病,对方全责,误工和营养费是不是没有说?几千块钱在他眼里很重要。
25# 2024-8-14 09:19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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