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国家有关部委近日公布第三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我市成功入选,系此次全省唯一入选城市。 儿童友好就是不断为儿童成长提供适宜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和参与权。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关系着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 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 近年,我市致力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立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出发,通过把儿童友好纳入洛阳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专项规划、持续加大规范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特殊儿童群体救助制度、积极开展儿童疾病筛查工作、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优化儿童公共交通出行环境、在公园及游客服务中心等设母婴室等举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以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为契机,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加快推动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不断优化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儿童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等权利保障力度,切实维护儿童身心健康,筑牢儿童安全发展屏障,在全社会营造儿童友好浓厚氛围。 据悉,2022年和2023年,郑州市和鹤壁市曾分别入选第一批和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
河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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