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1日,河南省鹤壁市张某全通过朋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实名举报鹤壁市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张某慧,向时任鹤壁市纪委纠风办主任艾某军行贿。举报人张某全在视频中称,“因某小区未批先建一事,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综合执法局计划按照规定对该小区进行巨额罚款。为解决此事,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张某慧向艾某军寻求帮忙,最终以罚款5万元了结此事。”
举报人张某全
张某全还称,“为表达感谢,2019年12月20日上午,张某慧安排我拿出190万现金,开车带着艾某军老婆送到某小区家中。”举报人在视频中表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视频发布仅四十分钟后,举报者就被鹤壁警方带走,随后被以涉嫌“诬告陷害”刑事拘留,48小时不到就被淇滨区检察院批捕。 针对举报,警方与纪委监委分别回应 2021年12月16日,鹤壁市纪委监委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网传鹤壁张某全实名举报开发商张某慧向公职人员艾某军行贿。对此,鹤壁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核查程序,一旦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12月17日,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针对网传“鹤壁男子实名举报开发商向公职人员行贿”一事公开通报称:2021年12月11日,张某慧、艾某军先后到公安机关报警称,其在网络上被人诬告陷害。警方接到报警后,依法开展调查。经查,张某全、杨某宾与张某慧共同开发房地产期间产生经济纠纷。为报复张某慧,张某全伙同杨某宾、牛某捏造张某慧找艾某军帮忙将行政处罚数额由500万元降为5万元、张某慧退回艾某军的190万元购房款为行贿款的事实,并制作举报视频,在多个微信群内传播,意图使张某慧、艾某军受到刑事追究。张某全等三人的行为涉嫌诬告陷害罪,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当年12月20日,鹤壁市公安局有关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案件正在侦办中,具体事宜不便透露。”鹤壁市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则在回应媒体时称,“鹤壁市纪委和公安部门分别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第一时间都已发布通报。(纪委的)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如果有结果会及时公布。” 同日,针对网上关于“调查期间就刑拘”的质疑,鹤壁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案件性质应该是确定的,具体纠纷还在调查中,警方通报表达的初衷点可能不一样。” 当地警方检方无缝连接,司法程序快到不可思议 该案发生后,全国舆论高度关注,媒体报道更是接踵而至,出现轰炸效应。 然而警方和检察院却密切配合,司法程序快到令人不可思议,堪称无缝连接:警方在举报视频发布四十分钟后即将举报人、帮助拍摄者、帮忙发布者等人抓获,当晚羁押,次日刑拘;与此同时,警方还以令人不可思议的速度向淇滨检察院报捕。而淇滨检察院接到警方逮捕申请后,分秒必争,第三天,三名当事人悉数被淇滨检察院全部批捕。 “如果没有后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层批示,河南省检察院的强力督办,三人目前肯定都在服刑期间。”该案的代理律师范辰告诉记者 就在鹤壁警方和检方密切配合,一步步以惊人速度向审判机关移交,准备以惊人速度推进司法程序时,该案忽然出现转机,当地脱缰的司法程序,也戛然而止。 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层领导关注到媒体报道和舆情强烈反弹后,对“鹤壁秒抓举报人”一案,作出及时、严厉批示。据赤焰新闻了解,最高检批示很快转到河南省。负责督办此案的河南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省检察官立即要求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到郑州汇报案情进展,并要求鹤壁市检察院“未经省检同意不准许移送起诉”。就是在此背景下,三名当事人陆续被取保。 在此期间,鹤壁市警方内部人士透露“此案之所以出现秒抓举报人的荒唐行径,并不是警方愿意看到的,警方也有自己的苦衷。”淇滨检察院某主要领导也透露称,“此案是当地市委(时任)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我们能做的并不多。” 事发两年后不起诉决定书公布:被举报人艾某军不能排除涉案嫌疑 “鹤壁秒抓举报人事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关注、河南省检察院的严格督办下,经过一年多的侦查,2023年2月21日,鹤壁市淇滨区公安局对牛某撤回审查起诉,鹤壁淇滨区检察院对张某全、杨某宾作出不起诉决定。 事发两年后,记者刚刚从相关渠道获取了鹤壁检察机关在最高检关注、河南省检察院督办之下出具的“不起诉理由说明书”。 “不起诉理由说明书”显示,直到今日,被举报人艾某军依然不能排除涉案嫌疑、张某全、杨某宾涉嫌诬告陷害罪不起诉理由如下: 关于涉案190万元的钱款性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审查起诉后,张某全等人对自认为涉案钱款系行贿款,不是购房款均作出合理辩解,关键证人改变证言、新调取的证人证言等证据,使得全案证据发生了变化。现阶段,纪委部门对190万元的钱款性质未提供结论性意见,关于涉案钱款能否完全排除是行、受贿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关于是否有捏造犯罪事实的故意不清。张某全等人是否系在明知钱款系行受贿款的情况下,仍捏造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故意不清,在案证据指向证明主观故意比较模糊,虽艾某军、刘某(艾某军妻子)等人提供了190万元的钱款来源的书证,以及对钱款性质作出解释,但因张某慧给艾某军送190 万元现金也是事实,张某全等人认为如是购房款为何不走公司账户、为何不以公司名义出具收据、190万元为何不转账全是现金等不合常理的交易习惯信息叠加在一起,对190万元的性质出现认识错误,促使张某全、杨某宾误认为“未批先建”被少量罚款与送190万元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在张某全作为两件事情的亲历者,并且其本人在有可能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拍摄视频进行实名举报,即便有捏造500万元的罚款,举报视频中所述的事实也基本属实。张某全、杨某宾作为公司股东,即便在他人对钱款进行解释后,仍不相信钱款系购房款,自认为存在行、受贿的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关于某小区未批先建一事有无人打招呼、何人打的招呼,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结合全案以及在案调取的同类行政处罚的案件来看,某小区未批先建降低罚款一事确实存在,就关于是否系艾某军打的招呼,虽在案证人李某某、杨某某矢口否认,但二人证言关于如何作出的罚款决定数额互相推诿,证言真实度不高,不能仅以二人简单说未批先建艾某军未打招呼,就完全排除艾某军过问的怀疑,而在张某慧、张某全一对一关于系艾某军打招呼的说辞不一的情况下,理性判断,不能完全排除张某全供述系虚假。 综上所述,鉴于纪检机关对190万元钱款的性质未出具结论性意见,认定张某全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的前提暂时无证据支持,现有证据也达不到主客观相一致,认定嫌疑人是否够罪,除了要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外,还要达到所有证据完全排除合理性怀疑。 被举报人和落马副省长系“担挑”关系 据公开报道显示,2021年底,鹤壁警方在侦办举报人案件中发现被举报人艾某军妻子、公职人员刘某(均系当地处级干部)等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线索后,疑两年多未向纪委监委移交。该案代理律师范辰将违法线索提交给鹤壁市纪委,近两年过去了,依然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 另据记者获悉,被举报人之一艾某军和已经落马的河南省副省长徐光系“担挑”关系(艾某妻子和徐光妻子系姐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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