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劳动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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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洛阳] 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劳动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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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路前行 发表于 2023-10-2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洛阳市教师发展中心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劳动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师发展中心,市直各学校: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劳动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函〔2023〕7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县区教师发展中心、市直各学校对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鼓励师生按要求积极上传作品,上传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具体要求及报送流程详见通知内容。2023年9月28日。以下为通知内容: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劳动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为提升全省中小学师生劳动素养,进一步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配合,积极探索具有河南特点、区域特色、校本品牌的劳动教育发展模式,决定开展劳动教育作品征集活动,评选一批劳动教育优秀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及对象(一)学生组活动主题: “豫劳动悦生活”+活动对象:中小学生二)教师组活动主题: “晒劳动教育”活动对象:中小学教师二、活动时间第一阶段:上传作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23年10月31日;第二阶段:网上初评。2023年11月2日-6日。第三阶段:专家评审及结果公布。2023年11月-12月三、活动形式及要求参与师生可选择短视频、绘画、主题征文三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也可一人提交多种作品,每种形式只能提交一个作品,具体报送要求见附件。四、评选方式(一)网上初评。对上传的作品在网络媒体进行公示,河南省教育厅、豫劳动等微信公众号开通点赞渠道,开展网络点赞确定入围作品,按照40%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按照60%比例计算综合得分,评分标准见附件。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网上投票结果,分别按照2:3:5比例设置,择优选择三种形式的作品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五、报送流程。(一)“豫劳动悦生活”活动,可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教师辅助,在“河南省教育厅”或“豫劳动”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豫劳动”登录后上传作品。(二)“晒劳动教育”活动,须由学校确定一名管理员,在“河南省教育厅”或“豫劳动”微信公众号菜单栏点击“豫劳动”进行注册并上传作品。(三)详细操作步骤可在“河南省教育厅”或“豫劳动”微信公众号微信对话框回复“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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