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韩会孬 ,男,住汝阳县三屯镇东保村,我于2022年3月份购买了一辆大众帕萨特轿车,该车我一直开了一年多。在2023年4月20日我上班的时候,将车辆停放在厂区外面的变道被盗,随后我就拨打110报警,内埠派出所出警后让我到所里问材料,做材料后说先让我回去等调查后再联系我。
过来十多天,我多次联系办案人员晋警官,晋警官答复我说他已经调走,现在不管我的案子,让我找丁警官,丁警官答复我说,我的车辆是抵押车,让我去打官司。还说我的车辆是被两辆山东牌照轿车的人给开走了,我问是谁开走了,办案人员说,是小额贷款公司委托了一个人,那个人又委托一个人开走了,但是开走我这车的现在委托方也联系不上,小额公司也联系不上,我也不知道啥意思,就是让我去打官司也不出具任何手续。 我想请你过问一下: 1:既然是小额贷款公司委托了一个人开走,那个人为啥又委托一个人去开车,而且委托那个人开走我的车辆为啥不和委托方联系,这其中定有猫腻。 3:我的车辆现在到底在哪里,是打着委托的名义来盗我的车辆为啥不立案。 3:就是打官司,办案人员最起码的把我购买车辆的那个人材料核实一下吧,看看到底是抵押车不是。 4:办案人员说不予立案,就是真的不予立案,也得给我出不予立案的手续吧,至今我啥也没有收到。 4:我到派出所询问多次案情,派出所办案的丁警官每次不是说忙,就是不接电话,见面了就会说和对方联系联系再说或者回去让我等。还说如果我同意在给对方出二、三万元,对方就能把车辆过户给我,不理解这里面有啥隐情。 还望领导们在百忙之中,对我在汝阳县公安局内埠派出所的报案给我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