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住建局、城管局等单位不作为问题的举报信 尊敬的李保国书记,市纪委监委领导: 11月1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保国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整治不作为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强调向不作为“开刀”宣战,让“庸官懒官”头皮发紧、背后出汗。 这是市纪委监委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进人民福祉作出的重大实践,释放了强烈的从严执纪信号,体现了深沉的为民情怀和宗旨意识。为洛阳人民之幸! 在此背景下,个别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尸位素裹,懒政怠政,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百般推诿,对违规建筑、不法现象视而不见、默许纵容。特别是在与市纪委监委一墙之隔的洛龙区美景城小区,区政府住建、城管和街道办工作人员,漠视群众利益,拒不执行市政府决策,现就违反群众纪律的5个方面问题反映如下: 1、太康路办事处工作人员违法群众纪律,对群众拍桌子、耍官威,不履行指导小区成立业委会职责,阻挠业委会成立。 2022年初开始,美景城业主在前期准备基础上,筹备成立业委会。但是街道、社区消极应付,使得此项工作迟迟没有进展。 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并在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2022年6月,小区群众自发组织,集中到街道办事处反映问题。但是由于太康路街道办多次食言,欺骗群众。在群众要求对会议现场决策事项进行现场录像的时候,一女性工作人员,采取拍桌子、合本走人等极端方式,与广大群众对立(现场有群众用手机拍摄视频为证)。 试想,如果办事处工作人员以此种方式对开发商和物业施压,也许业委会早就成立了。 时至今日,当时达成的一些小区内基础设施修缮、违章建筑拆除等决议,彻底沦为空谈,并以多种理由搪塞业主成立业委会。 2、太康路办事处失职渎职,纵容支持违规建筑存在,拒不执行上级决策。 今年3月,市政府发文,要求对全市商品房小区私搭乱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3月4日,洛龙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认定书,将美景城小区开发公司和物业在地下车位上私建的房屋和1号楼外侧(也称6号楼)加装的4层电梯认定为违规建筑,并进行公示。但在2020年6月,群众在网上针对该问题进行投诉时,太康东路办事处居然称“该项目有房产证,不属于违法建筑”。 按照市政府要求,这些建筑要在3月底前进行全面整改拆除。根据《洛阳日报》公开报道,市纪委监委当时也成立了监督工作专班和监督检查组,以强有力监督加压推进私搭乱建专项整治。 当时,小区群众多次通过“百姓呼声”网络平台、电话等向街道办和洛龙区相关委局反映此问题,工作人员均表示已要求限期拆除并整改到位。实际上,2021年,就有业主就此违规建筑问题进行过投诉,当时太康路办事处回复“已约谈该处业主,待其到住建部门办理完手续后方可施工”。 事实证明,太康路办事处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就没有打算对违规建筑进行拆除,而是和开发商一起玩边拖延边报批的把戏,糊弄、欺骗美景城600余名业主。同时,变本加厉! 2022年8月,1号楼外侧的违规电梯建成使用,上边的装修公司和美容院如期开业! 11月初,在洛阳全市疫情防控最吃紧的关键时期,美景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又组织工人到该小区地下,继续在车位上违规建房。小区业主向办事处多次反映未果,直至新的违规建筑建成!愤怒的业主,只好自发将违规建筑推倒,险些酿成群体性事件!!! 3、太康路办事处懒政怠政,对违规广告牌摘而复挂问题漠视不管。 美景城小区交房后,开发商老板在外侧门面房建成一家洗浴中心“美嘉公馆”,并在小区4号楼东西两侧违规悬挂“住宿、洗浴”红色霓虹广告灯。 自2018年3月开始,小区住户多次通过网络、电话等投诉(至今仍能查到当时贴文),直到2019年1月,进对东侧广告进行拆除,并以西侧不扰民为由进行保留。2020年处,东侧又再次悬挂上大幅“洗浴住宿”霓虹广告。 尽管我市没有出台专门的户外广告管理制度法规,但是按照上级法规和现有规定,可以认定美嘉公馆的建筑就是违规。一是按照《物权法》规定,小区外墙作为小区的一部分,应视为小区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只有全体业主才有权处分或利用。二是2016年10月11日,市政府曾下发《洛阳市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洛政办2016【105】号),其中第二项“门店招牌治理”第二款“治理的基本标准”规定,“沿街建筑物二层至楼顶不得设置招牌”“不得标注经营服务种类、范围、价格等内容”“不得破坏建筑物立面效果”。 4、对侵占公共资源、破坏乐道等行为提供便利。 美景城4号楼外侧区域属于美景城全体业主公共区域,如今被美嘉公馆圈占用作私有停车场。群众多次投诉,太康路街道反馈,已办理登记证件。但是,办理备案停车场需要“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在全体业主未许可情况下,洛龙区城管局存在审核不严、违规办理问题。 同时,美嘉公馆门前乐道上违规建“水系景观”,占用城市乐道。 针对群众投诉,2019年4月26日,洛龙区住建局回复“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统一提升改造”。5月初改造完成后,发现违规“景观”岿然不动。再次投诉后,2019年7月1日,太康东路办事处回复“目前正向区城管局递交审批手续”,2021年12月3日,回复“该处建筑虽然在红线内,但不影响道路通行,且符合整体美化绿化要求,经研判予以保留”。 至此,太康路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一句“经研判予以保留”,使得违法建筑长期存在,过往群众到此纷纷绕道。 5、对消防隐患放任不管。南门长期锁闭,地下车库后门长期闭锁,消防通道堆放大量杂物、电动车,小区物业不履行责任,街道办事处充耳不闻、放任不管。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李保国书记强调,治理不作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值此市纪委监委全面向不作为“开刀”宣战之际,希望各位领导重视关注美景城问题背后折射出的洛龙区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漠视群众利益问题,让清风正气充盈河洛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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