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号上午九点左右我在九都东路与新街交汇处的洛阳古都天玺看到这样一个怪事,新老物业保安一同站岗乱哄哄!受到了很多群众的围观,不由使我走进小区,看到小区内也是一片混乱。
在小区不少业主在围观观看几张告知书。从告知书上我看到事情的基本来陇去脉,于是我就把它拍了下来,请大家发表各自的观点和看法。
致业主的公开信
尊敬的古都天玺小区广大业主:
我们是为大家服务的恒腾物业公司,现我们接到业主举报,说业委会有到处煽动业主于2022年6月11日当天上午9点到小区南门口聚集,要求物业公司退费、撤场等涉嫌违法行为,现煽动人数据说已超过百人,欲寻衅滋事。这是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我公司已向老城区人民法院、老城区政法委、老城区住建局、物业办、老城区南关办事处报告,政府部门回复对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将依法严惩。望广大业主不要上当受骗,不要被不良居心的个别人利用,业委会违法解聘我公司根本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决议,而是仅召集35名所谓的楼栋代表私下内定的,且这些所谓的代表中有多名都不是小区业主,也没有获得全体业主的授权,他们的决议违法且无效,根本不能代表广大业主,已经严重损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权益。并且业委会事先与悦宸公司私下勾结,串通投标,内定黑标让悦宸公司中标,业委会的行为均违法且无效,并且他们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程序违法,属无效合同。业委会向我公司发出的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通知以及6月11日撤场通知也因违法而不生效。
目前我司已经采取司法途径提起诉讼,希望业主不要轻易相信业委会的说法,不要在2022年6月11日当天到物业公司聚集,更不要参与支持业委会和悦宸公司的违法行为,这样势必会造成小区混乱,最终受害的还是小区的广大业主。况且,在疫情防控期间,大规模人群聚集也违反了市、区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的防疫规定,如因人群聚集造成疫情传播危险,势必会影响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望各位业主一定要谨慎对待,待司法结论作出后,业主们自会明了。我公司一定以最优质的服务理念,在6月11号以后继续为广大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感谢各位业主的支持!
深圳市恒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2022年6月8日
告知函
洛阳市老城区古都天玺业委会:
从业主投诉中得知,你们正在古都天玺全小区煽动业主到物业公司办理退缴物业费等一系列的违法活动。这种行为直接影响小区的安定与团结,侵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侵害我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现郑重告知如下:
一、你们违法内定挑选的楼栋长、单元作为业主代表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你们违反法定程序、违反《招标投标法》选择悦宸公司中标的行为,已经违法,应立即停止进行所有侵害古都天玺全小区业主和恒腾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
二、悦宸公司没有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下,你们煽动业主拒交物业费或退交物业费,这是严重的侵权违法行为;且你们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情况下,私会内定让悦宸公司违法中标,你们的行为直接侵害全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你们在没有和悦宸公司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已严重侵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直接影响到全小区的安定与团结,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侵害我公司的正常经营权。已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我公司将采取一切手段依法维权,依法追究你们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求你们承担给我们公司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现郑重告知你委,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以保护古都天玺全小区业主的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深圳市恒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2022年5月27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深圳市恒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统-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472YD15J,住所地:河南省洛阳
市老城区洛浦街道柳林街37号古都天玺10栋二单元二楼。
被告:南关街道办事处浦东社区古都天玺小区业主委员会,住所地:洛阳市老城区洛浦街道柳林街37号古都天玺10栋二负责人:刘丰硕单元二楼,
主任:卢江海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南关街道办事处浦东社区古都天玺小区业主代表做出的“选聘新物业公司”的决议无效。请求确认南关街道办事处浦东社区古都天玺小区业主委员会招标程序违法,洛阳悦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无效
3请求确认南关街道办事处浦东社区古都天玺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洛阳悦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无效。
4、请求确认南关街道办事处浦东社区古都天玺小区业主委员会做出的终止前期物业合同的通知和撤场通知》无效。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洛阳海晨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至2024年12月9日,原告一直为古都天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尚在有效期内。被告在2022年3月28日,以业委会主任卢江海亲友等人员内定组成的所谓35名“业主代表”投票决定选聘物业公司,既不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形成所谓的“选聘优秀物业企业”决议,而投票数量却有40份,选票数量竟然超过了代表人数,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该选举应为无效选举,应重新投票。不仅如此,小区大部分业主对要撤换物业公司的事还根本不知情,有些知情的业主表示希望参与投票支持现有物业公司,却被直接阻拦。《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由业主共同决定,是业主的专属权利,
“业主共同决定”系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依法共同作出决定,通过决议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方为有效。并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决议。显然,被告的做法剥夺了业主参与小区事务的权利,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故,该选聘优秀物业公司的决议是无效的,不仅如此,小区各种公示的信息均显示该决议明显系造假。
首先,业主委员会在2022年1月7日公示了35名小区楼栋单元长候选人名单,并于2022年1月23日以“业主调查表”的形式获得了部分业主的签字,确认了这35名候选人将作为本单元楼栋业主代表,而很多楼栋根本没有选举代表。从业主代表名单可以看出,当选本小区各楼栋单元长的候选人只有1、2、3、8、9、10号楼的业主
12号楼居然无人当选业主代表候选人。根据原告公司物业费统计情况显示,当选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的成员全部是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通过这样的业主代表投票决议,如何能体现出全体小区业主的意愿,如何能做出真正代表全体小区利益的决定?对于如此不符合程序的,严重侵害小区业主权益的决议,为应当认定为无效,业主委员会无权解聘现有物业公司,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另外,被告在2022年5月14日发布通知,称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企业为洛阳悦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6月11日终止与原告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要求原告在6月11日上午9时撤场。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中包括“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新的物业公司应当由业主大会选聘,而不是被告选聘,而被告公开招标选聘新物业根本没有业主的授权,并且没有通过业主大会进行投票评议,径行发布通知终止与原告的合同,确定悦宸公司中标,严重违反了选聘物业的程序。
另外根据原告掌握的证据在2022年3月27日的决定,社区书记主持召开的会议中就已经确定了“私下公关,悦宸公司入此时“业主代表”的投票结果甚至还未公开。被告如此不符合招标程序,事先内定,串通投标,也没有让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参与评标或定标,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此次招标应为无效。所以,业委会发布的终止前期物业合同的通知及《撤场通知应为无效,被告无权终止合同,无权要求原告撤场。
综上,被告通过不合法的程序决议解聘物业公司,选聘悦宸物业公司又通过违法的手段招标定标,干扰了原告的正常经营,侵犯了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依法维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深圳市恒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2022年6月1日
我们希望街道和社区介入调解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更好地服务小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