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河南)申诉案件办理进度查询平台 http://36.156.139.208:8002/workflow/webPage03/pages/step1.html
申诉受理条件:
(一)申诉事项为河南省电信用户在接受电信服务的过程中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的争议;
(二)用户是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三)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已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投诉,并对其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其未在5日内答复。
申诉不受理范围:
(一)不符合申诉受理条件的;
(二)属于收费争议的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十二个月的。其他申诉,申诉事项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两年的;
(三)用户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的;
(四)申诉受理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五)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
申诉应采用书面形式,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诉人姓名(名称)、身份证号、地址、电话、邮编;
(二)被申诉人名称;
(三)申诉要求、理由、事实依据;
(四)申诉日期;
(五)如您有相关证据(详单、协议、宣传资料等),请提供给申诉中心。
申诉方式:
(一)网上申诉: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中“公众参与”栏目的“电信用户申诉”页面中提交;
(二)邮箱:hn12300@163.com;
(三)传真:拨打0371-65975525;
(四)信件:收信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8号河南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邮编为“450008”;
(五)来访: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8号河南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需要填写申诉书面材料。
申诉处理时间:
(一)受理: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诉人;
(二)答复:收到全部申诉材料之日起15日内答复申诉人,告知申诉处理情况;
(三)调解:争议双方同意调解之日起30日内调解完毕。
其他事项:
申诉中心调解无效的,争议双方可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就申诉事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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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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