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群聊中质疑南京大屠杀真假,被拘10天。。

2021-12-18 13:26 81014人阅读 13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群聊中质疑南京大屠杀真假,被拘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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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 发表于 2021-12-18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12月14日,衡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通过日常网络巡查发现,12月13日国家公祭日,QQ 网民“刘天长”(QQ号101777XXXX)在QQ群内发表质疑南京大屠杀真假等不当言论,引发网友愤怒。




经查,QQ号101777XXXX实际使用人是刘某文(男,20岁,衡阳县石市镇观山村人)。12月16日,衡阳县公安局石市派出所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文抓获归案。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并表示反省、道歉和悔过。




鉴于刘某文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祖国荣誉,伤害了民族感情,其言论极其错误,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衡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文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9438863300498129&wfr=spider&for=pc



 楼主| 过客~~~ 发表于 2021-12-18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底,在这儿的初衷都是扯个闲篇儿,争个脸红脖子粗的真没劲,一不留神再上纲上线了,老不值顾。

但是,有些很有欠摆治潜质的最好还是悠着点,别太“高谈阔论”了,网友只会争论,摆治你的另有人。
沙发 2021-12-18 13:34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过客~~~ 发表于 2021-12-18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酷爱置疑的,诸葛亮之类毕竟已被雨打风吹去,你可以随便装、随便浪;有些你既没资格乱弹、又见识浅薄的话题和人物还是悠着点吧。。

友情提示
板凳 2021-12-18 13:42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1-12-18 13: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地板 2021-12-18 13:43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过客~~~ 发表于 2021-12-19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内容如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主旨

本条是关于寻衅滋事行为及其处罚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所谓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打群架,破坏公共秩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类行为表现为行为人公然藐视国家法纪、社会公德,破坏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企图通过寻衅滋事行为的实施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是为了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或者为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或是为了在某一地区称王称霸、显示威风,为了哥们儿义气进行报复等。寻衅滋事行为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行为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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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奇搜了下,寻衅滋事行为的定义还是相当宽泛的。



5# 2021-12-19 12:40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1-12-19 19: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客~~~ 发表于 2021-12-19 18:45
就像前不久还理直气壮的把自己在上海提供违章车辆影像资料的事迹当做正义良知,这会儿又在抨击“告密成风 ...

透彻!
6# 2021-12-19 19:01 评论 收起评论
 楼主| 过客~~~ 发表于 2021-12-19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理处、遇上是非人,就当人来疯,还是随他去吧。。

7# 2021-12-19 19:05 评论 收起评论
逍遥顽童 发表于 2021-12-19 19: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客~~~ 发表于 2021-12-19 19:05
不是说理地、遇上是非人,就当人来疯,还是随他去吧。。


高见
8# 2021-12-19 19:12 评论 收起评论
helysan 发表于 2021-12-19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一次警告你!
9# 2021-12-19 20:04 评论 收起评论
劳力2019 发表于 2021-12-19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客~~~ 发表于 2021-12-18 13:34
说到底,在这儿的初衷都是扯个闲篇儿,争个脸红脖子粗的真没劲,一不留神再上纲上线了,老不值顾。

但是 ...

高!实在是高!
10# 2021-12-19 20:39 评论 收起评论
高级版主 发表于 2021-12-19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过客~~~ 发表于 2021-12-19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helysan 发表于 2021-12-19 20:04
最后一次警告你!

别装了,出门右拐吧。。

在这儿只是争论一下看法,真有机会现实中跟我打交道你可要加点小心,别惹我,我还没那么老
12# 2021-12-19 20:52 评论 收起评论
helysan 发表于 2021-12-19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客~~~ 发表于 2021-12-19 20:52
别装了,出门右拐吧。。

在这儿只是争论一下看法,真有机会现实中跟我打交道你可要加点小心,别惹我, ...

现实中,我正眼看你一眼,算我输。
13# 2021-12-19 21:34 评论 收起评论
孤风 发表于 2021-12-20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累了吧,来站务喝杯茶吧
14# 2021-12-20 18:58 评论 收起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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