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两建”该清清西工区杨冢村赵耐婵的占地补偿款究竟被谁占有了?

2021-12-01 10:11 57288人阅读 7人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呼声] “三清两建”该清清西工区杨冢村赵耐婵的占地补偿款究竟被谁占有了?

[复制链接]
赵耐婵 发表于 2021-12-1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清两建”该清清西工区杨冢村赵耐婵的占地补偿款究竟被谁占有了?
       我叫赵耐婵,家住洛阳市西工区红山办事处杨冢村。我在媒体上看到,当前,洛阳市在所有行政村(社区)开展以“清资产、清‘村霸’、清矛盾,建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强村民自治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两建”专项行动工作。可是,我多次向上级反映的占地补偿款和房屋漏水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事实缘由:2018525日因上级扩宽310国道,涉及征收我家的2,04亩林地,我主动配合支持,该林地早在2001年就承包给了我,退耕还林补偿款从2001年至2016年都是我领取的,然而土地被征收后,村委会在没有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地上的附属物,价值数万元的已成才的大杨树给砍伐卖掉,只是象征性给了3000元就算完事,土地补偿款项没有兑现,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曾多次到村委会、红山办事处,西工区政府反映情况,西工区政府相关领导也为此问题给红山办事处做了大量工作。可是,主办该事的红山办事处纪委书记周长虹,杨冢村支书杨成勋对待这一问题持消极态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问题长达三年多得不到解决。在通过红山办事处干部刘清明积极协调,杨冢村支书杨成勋,会计崔留喜、赵耐婵、杨利民、杨和平、李会玲在一起说解决我的问题,最终同意补偿给20万土地补偿款、并且已经办理手续、我也在该手续上签字,按了指印,杨成勋承诺说;2019820日给我10万元、到当年年底再给10万元。可是不到一个星期,村支书杨成勋就出尔反尔又变卦,并且利用特权还开据了盖有支部公章、居民委员会公章、监督委员会公章的关于这两亩四分地不是我的书面回复,给红山办事处和我复印件,结果解决的土地补偿问题又被搁浅。2020616日西工区红山办事处,给杨冢村下发了关于我反映问题的督办函,内容是,杨冢社区八组居民赵耐婵长期向上级反映,其家中的204亩土地纠纷问题,请你们在2020816日前召集相关人员成立专班,以事实为依据,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明确该204亩土地补偿款归属权问题,逾期不解决将严肃问责。我承诺2020816日前,不在向上级部门上访,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杨冢社区支书杨成勋和我都在督办函上签字同意。结果几个月过去了我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近年来,为维权我费尽周折,由于办事处和杨冢村一些领导干部,推诿扯皮,欺上瞒下,快三年多了国家拨下来的补偿款到底被谁占有了,至今没有给我兑现,侵害了我的利益,这笔补偿款究竟补给了谁? 我的两亩四分多土地补偿和房屋漏水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三清两建”中开展“清资产、清‘村霸’、清矛盾,我的问题也该到了清清算算的时候了。希望上级纪委和“三清两建”工作组重视一下我反映的问题,讨回公道,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反映人:洛阳市西工区红山办事处杨冢村赵耐婵;电话;13213645808
                                                       20211130
 楼主| 赵耐婵 发表于 2021-12-1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上级纪委和“三清两建”工作组重视一下我反映的问题,讨回公道,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沙发 2021-12-1 10:31 回复 收起回复
 楼主| 赵耐婵 发表于 2021-12-2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引起三清两建工作组重视调查落实政策。把矛盾处理好。
板凳 2021-12-2 10:30 回复 收起回复
镜中人 发表于 2021-12-4 21: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豆腐
地板 2021-12-4 21:48 回复 收起回复
完颜洪烈 发表于 2021-12-4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流畅,有理有据,态度恳切。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起来,积极解决。
5# 2021-12-4 22:01 回复 收起回复
是牛就累不死 发表于 2021-12-7 08: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清
6# 2021-12-7 08:42 回复 收起回复
 楼主| 赵耐婵 发表于 2021-12-7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西工区红山办事处对赵耐婵反映问题回复不实的情况反映

2021年12月1日,西工区红山办事处杨冢社区八组村民赵耐婵向洛阳网百姓呼声反映土地补偿款问题和危房漏水问题,红山办事处给于回复,回复内容不属实、存在一下问题。
该2,04亩杨树地征地补偿款应归集体所有是不应该的,这快地是98年土地延包30年不动的责任田,18年修310国道占用的这2、04亩土地补偿款应该归赵耐婵所有,回复说归集体所有是站不住脚的,谷茬地本身就是赵耐婵的责任田,早在07年前就被工业园区占用,回复中所说的谷茬地根本不存在调整给赵耐婵,18年修310国道,06年调整谷茬地、时间上于事实不符。回复中说该征地补偿款应归集体所有,从来没有见集体公布过这方面的账目,这笔款哪里去了?
关于赵耐婵家危房漏水无法居住问题、回复中只字未提。
目前开展的“三清两建”工作,清资产、清村霸、清矛盾,为啥这些资产,和矛盾就清不了?

     
7# 2021-12-7 11:34 回复 收起回复
 楼主| 赵耐婵 发表于 2021-12-7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工区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2006年杨冢村八组统一调整土地,赵耐婵家原有杨树地,调整至其它地方(谷茬地),调地后赵耐婵种植了樱桃树,原有杨树地归集体所有。2018年310国道扩宽改造,将道西侧8组退耕还林地块征用。因2006年杨冢社区集体调整土地后,退耕还林地块归八组集体所有,故征地款和附属物补偿款归八组集体所有,由生产组进行统一分配。 赵耐婵每年领取的土地农业补贴为退耕还林管护费,183.6元(2.04亩)/年。此管护费从2006年应由八组集体领取,由于赵耐婵丈夫早年去世,儿子又发生过车祸,家中生活相对困难。考虑到照顾其家生活,八组集体没有收回退耕还林管护费,一直由赵耐婵领取,但并不能作为该2.04亩土地征用后补偿款的所属依据。310国道西侧地面附属物杨树为2001年通道绿化,树苗为乡政府购买分发各村进行种植,杨冢村8组验植,验收合格10.61亩,地面附属物款应归集体所有。 针对赵耐婵提出的问题,杨冢社区三委班子干部按照“4+2”工作法共同讨论研判,并广泛征求八组群众、代表意见:赵耐婵家原有杨树地早在2006年八组集体调整土地时,已经调整到310国道东侧“谷茬地”,并实际耕种至今。目前杨树地被征用,要求得到杨树地的征地款和附属物款属不合理诉求。 期间鉴于该问题,办事处两次召开由西工区信访局、红山办事处、司法所、信访办、农业服务中心、杨冢社区三委及村民组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并邀请西工区政协、人大代表共同参加,经现场陈述和当事人申辩,参会人员共同评议形成一致意见:该杨树地征地补偿款应归集体所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红山办事处
8# 2021-12-7 11:48 回复 收起回复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回顶部 发新帖 找站务
投诉与建议快速响应
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
登录更方便
移动端
微信扫一扫到手机
随时看帖,分享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