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贤返乡创业”还是“村霸下套圈钱”
从画大饼,拉投资,风险保障金,种子入股到强买强卖,压价回收,天价种子,占地为王...就这么一步步我掉进了“乡贤”王兴闪的陷阱。 情况反映书本人李珂珂,男,36岁,伊川鸣皋镇马良寨人。目前乡村振兴发展形式一片良好,国家鼓励有志青年返乡创业,思前想后,本人决定返乡。机缘巧合下,通过县商务局唐澄介绍得知润一商贸公司的王兴闪王总要种植2000亩地,本想着跟随王总一起振兴乡村,但每次实际推进的时候她却屡屡退缩,后经了解,由于王总公司运营期间资金短缺,项目无法按实际推进。后经唐澄多次协调下,王总拿出3万元作为风险保障金,并且王总满口承当“种子我来提供,你种吧,这个品种的萝卜成品率高,损耗低,亩投资不到2000元,但亩产不低于5000斤,我做生意最讲诚信,不让种地人吃亏,我负责包销,萝卜一旦成熟,最低0.5元/斤,我全部收购完。”在她的几番游说之下,我也是满怀信心。以本人为实际出资方,王总缴纳总投资10%作为风险保障金,这个事情才算能够落地(王总以资金压力为由,最终缴纳3万元)。 我本着将心比心的态度与她进行合作,并且搞农业本身就不简单,我抱着肯吃苦、肯下力的心态,第一季的不管结果是赔是赚,最起码我收获了志同道合的伙伴,以后可以一起奋斗。但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口口声声本着“真诚至上”的合伙人——王总,到现在却成为了我做成项目最大的不确定因素。 6月16日、19日,本人所经营的公司先后两次向鸣皋村大队分别缴纳土地流转金共计303000元,6月底已完成土地流转并赔青完毕。按原计划,王总提供的种子应与7月底开始播种,期间王兴闪以订购种子为由与村委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可因为种子迟迟不到位,导致种植期往后延续至8月中旬,错过最佳种植期20多天。并且在种子到货前两天,种子提供方刘总以最新种植技术为由,将原本说好的双粒播种更改为单粒播种,由于我是种植新手,并不清楚种子中间的差距,考虑到对方是以种子入股,我首先想到的是以对方意见为中心,就当跟着带头人学学种植经验。8月种植伊始,由种子提供方提供技术人员两名,我方负责人员工资,6000元/人/月,经过11天的加班抢种,终于将我方所承包的221亩土地全部种完(其中:鸣皋167亩,酒后54亩)。在这期间,王总多次和我们沟通,让我们将快道旁边的26亩大棚地也种上萝卜,由于该土地没有灌溉条件,并且石头很多,十分不适合萝卜的生长,考虑到时间上已过播种期,我方一直没有同意。8月28日,王总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委托其技术人员铁东,组织人员一天内将其自行联系的26亩大棚地播种完毕。我到地后与王总联系,王总表示,你不种的话算我的,你把耕种成本算一下,这块地我负责。后期我方按照技术人员要求,对该土地做好日常施肥及打药工作。 天不遂人愿,由于今年雨水多、地温低,萝卜种子发芽率低,减产十分严重。10月初,我找技术人员询问亩产大概情况,技术人员满口承当4-5000斤保底,在我多次确认下,该人员表示今年完全没问题。虽然我没有种植经验,但眼看真的不像,后来经我多方询问,以数苗的方式进行了重估,结果每亩苗数仅有3750株左右,按大面积未能达到8两以上,多数在5两左右的标准来算,实际成果率达不到2500斤/亩。此数据出来后,技术人员以家里有事为由,回家不在照面。 在此之际,我带着诚意去找王总谈销售,谁承想她却在知情的情况下一改此前的态度,十分坚决的告诉我,她最多只能以0.5元/斤的价格收购8两以上的好果,并且一旦与她达成合作协议,萝卜就不可以卖给除她以外的任何人,多次洽谈无果后还说到,“这是我家门口的地,我卖不成谁也别想卖!”(附王总提供让我公司签的合同)。如果萝卜以她所制定的规则卖给他,每亩我方需净赔1500元(不含下半季地租),此项损失太大,我方着实接受不了。本着各退一步的原则,哪怕是我吃点亏,赔钱点也可以,希望能争取到缓和的余地。迫于无奈下,我再次找到唐澄进行协调,想着把整体投资算一下,我自愿亏损5万元,把所有权转给她,毕竟是她的家门口,想着不行我们就换个地方发展,结果就这样她还是不同意。 让我意料不到的是,我的种种退让换来的确是她更加的飞扬跋扈。非但在销售上绊住了脚,就连我公司与村委双方签署土地流转合同一事,她也要管。由于销售所需,我司于9月26日到村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各项条款都已谈妥敲定,正要盖章之际,他的叔叔(王兴闪叔叔系鸣皋村队长)找到村委办公室,当着许多同志的面,指着我说“合同现在不能签,恁把事儿说清楚了再签”,轻飘飘一句话,给我们带来的可以说是灭顶之灾。我们和山东谈好的包销协议,因为就因为这句话往后延期,直至10月底对方和我们取消合作(原本谈好按成本价2800元/亩)。 王总几次三番的挑衅和阻挠我都一再退让,是因为保住萝卜是我的底线,其他的都可以谈。我只想本本分分的种地,并不想惹事,可是最让我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10月底,冷空气突然来袭,根据天气预报所示,11月7日最低温会达到零下5℃,到时候萝卜内部会被冻结晶,将会一文不值。在此期间,我方又与王总联系,看能不能把地让出来她一部分给她销售或者是大家同步销售,结果还是没谈拢。无奈之下,11月4日我们重金组织人员先到酒后把大的萝卜出地,并预计11月5日到鸣皋先将大的采收,确保降低损失,结果4日中午又接到了王总叔叔的电话,用比上次更厉害的语气告诉我——“萝卜现在谁都不能摘,恁把事情说清楚了再摘”。迫于无奈之下,我又联系到了中间人唐澄,让他代表我去和王总再次洽谈。 11月5日,在鸣皋村办公室,村支书和王队长对此次事件进行了协调,在村委的协调下王兴闪同意以2500元/亩的价格将土地及萝卜全部回购,本着惹不起躲得起的态度,我方同意以每亩损失800元的代价退出此项目,结果第二天,王总又以下家不接手为由,否决了此次协商结果。由于萝卜上冻在即,我方确实着急,11月6日,又到王总工场内进行了二次洽谈,当晚王总和多名合伙人都在场,最后决定以2000元每亩的价格将所有萝卜全部收购并签订三日内付款协议。11月8日下午,王总再次反悔,又否决了6号协商的购销协议。 11月9日,由于前两天的急速降温,萝卜已出现部分冻伤,为降低损失,我方要进行抢救性的采收。在采收期间,上午9点半左右,王总又以种子款项未付为理由委派3名村民到我方种植基地进行阻拦并谩骂威胁,为了工人及自身的人身安全,我及时报警,后经派出所出警核实情况后,将其劝退,下午又有两人在地头阻拦,导致我方干活进度缓慢,28人一天时间才完成13亩的采收,比预期采收成本高出一倍有余。 11月9日下午,我方又到村委会进行调解,王总以种子款项问题为由阻挠我方采收,再次洽谈无果。直至晚上结束,向其叔王队长协商,村委还有我方押金,能否边将萝卜出地边继续洽谈,王总亲戚孙某叫嚣到:“萝卜一个也别想再出,这事已经交代过了,队里不同意,村里不同意,乡里领导也说过了,你想都别想。”其叔王队长也说到:“不是不让你出,怕你出着萝卜你不好好说,啥时候也说不住,你明天早上早点过来,咱们俩小时给这事说住,你可继续干活了。” 11月10日,我方早上就到村委等待,直至下午也没有见到调解人员,着实没有办法之下,我方去找到了王兴闪叔叔王队长,王队长也是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我们一番沟通,最终以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的办法回去与王总协商。 11月11日中午,我方接到通知去村委再次进行调解,经过一下午的研谈,王总要求:一是要我方承担快道边26亩大棚地的所有种植费用;二是我方要以680元/亩的价格支付种子费用;三是退还已支付的三万元风险保障金。 我实在是已经被她做的这些事情逼得走投无路了,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就因为我没有同意王总的强买强卖,所以她自己要种的地,就因为我帮忙干的活,就要由我来买单?萝卜合作不了就可以随便换个方式,以天价的种子价格来要挟我,不让萝卜出地?现如今,更是拿着一份没有缴纳任何费用的无效土地流转合同准备组织人手强行采摘我方种植的萝卜,这是什么行为? 其实,我们之间的合作关系非常明朗,我提供资金,他们提供技术及种子,结果到现在收成出了问题,他们不在别的地方找原因,为何反而是第一时间联合起来欺负我一个投资者?就因为我不是本村的人吗?真的是如她所说,她家门口就可以不讲道理吗? 相对于王总的乡贤身份,我只是广大返乡创业青年队伍中最普通的一员,我们没有背景,没有权势,有的只是一腔热血,有的只是悠悠故乡情,拳拳赤子心。我原想现在的乡村经过前期的各项整理应该会有一个优良的营商环境,我怀着一腔热情返乡创业,没曾想如今仍然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农业种植已经让我精疲力尽,我实在是无力抗拒这样的关系网,现特请示乡镇予以解决此项问题,以暖我等返乡创业的草根人员之心。 截至目前,我们最多还有十天时间,我县气温会下降至零度以下,萝卜从现在开始安排出地的话,时间刚好可以赶上,如果再往后推几天的时间,我们这次的种植将会血本无归。 在此,我方申请: 一是由王兴闪承担自己承当种植的26亩大棚地的所有种植费用,总计52000元; 二是我方愿意向镇政府缴纳二十万元作为此次萝卜种子的保证金,确保我方采收工作正常运行,建议由种子提供方向我县法院对我司提起诉讼,以实际判决结果为准结付,不管判决结果如何,我方绝无意见; 三是我方向镇政府缴纳二十万元作为此次萝卜种子的保证金,确保我方采收工作正常运行,我方现将就王兴闪和种子实际提供方刘兵两人联合诈骗我方事宜提起诉讼。
反映人:李珂珂 2021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