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午派出所副所长刘艳峰:选择从警,选择无悔“刘所,凹里社区因噪音问题引发纠纷报警”“刘所,之前入室盗窃那个嫌疑人有线索了”“刘所,有人到所开具证明”......一大早,刘艳峰的办公室里人来人往,桌上堆满了等待处理的文件、案件。
今年36岁的刘艳峰,2010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宜阳县公安局张午派出所副所长。工作中,刘艳峰给辖区群众的印象是:工作严谨认真、为民排忧解难、说话谦和亲切。辖区内,无论见到谁,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刘艳峰都会热情打招呼。群众们提起他的名字,都纷纷竖起大拇指。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刘艳峰始终把这句话作为人生信条,“虽然我们从事的都是基层工作,但为民服务没小事儿。”工作中,刘艳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践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 勤勤恳恳履职工作岗位
刘艳峰既是社区民警、办案民警,也是随时可以替补坐阵的户籍民警,只要是派出所的事,大到大案要案侦办,小到户籍业务和鸡毛纠纷,刘艳峰都条理清晰、办理完成的有板有眼。张午辖区4万人口,近三年来,每年刘艳峰参与办理的案件依法移送起诉的人数都在50人以上,每个月的接警量都在40起以上,每天除了办理案件外,刘艳峰还要开展日常巡逻防控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入警之前刘艳峰是一名退伍军人,养成了雷厉风行、不怕苦、不怕累的战斗作风。2020年11月9日,已连续加班办案两天两夜的刘艳峰正在值班室休息,当听同事们说捕获一条涉毒逃犯线索,急需抓捕却人手不够时。刘艳峰顾不上休息,主动请缨参与行动。之后,在刘艳峰积极配合下,参战民警经过长达5天昼夜蹲守,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当嫌疑人被押上警车时,刘艳峰已经满眼通红,连续七天没有合眼。
尽职尽责调解矛盾纠纷
社区矛盾纠纷,看似简单,调解起来却十分麻烦,但是为了辖区安全,刘艳峰知难而进,从不嫌烦。2020年 7月29日,张午镇上龙村胡某(女,65岁)与霍某(男,66岁)在田中摘花椒时发生纠纷,胡某挨霍某两记耳光,村干部及时介入但调解无果。8月6日,胡某到派出所报案,要求对霍某严厉处罚。由于案发时间长,现场又只有双方当事人,民警几经努力也无法获取有价值的人证物证,案件调查一度陷入僵局。为使双方当事人日后和睦相处,避免引发更大矛盾纠纷,刘艳峰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讲法律,说道理。经过刘艳峰数十次宣传教育、开导说服,霍某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愿意赔偿胡某经济损失,双方握手言和,一场疑难治安纠纷被圆满化解。三年来,经刘艳峰调解的矛盾纠纷达21起,群众满意率达100%。工作成效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好评肯定。
全心全意帮助人民群众
“我也是农村的孩子,让百姓满意,就是很了不起的事。在我眼里,只要是为了群众,就没有无小事……”刘艳峰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喂,刘警官?我们村口有位老人,找不到家啦!”2020年6月的一天,正值班的刘艳峰接到一名村干部打来的求助电话。刘艳峰立即驾车将91岁的老人接到派出所。他和老人耐心地沟通,并通过公安信息平台系统查询到老人家人的联系方式。等待家人来接的时,老人突然轻声说:“孩子,我的脚有些麻,袜子太勒,鞋带太紧!”“大爷,您别动,我给您脱袜子松鞋带”之后,为了让老人舒服,刘艳峰还轻轻为老人按摩起小腿。这一幕,被周围的群众看在眼里,暖在心中。
双警家庭的双倍奉献
刘艳峰同志的妻子彭亚迪也是宜阳县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对于一个双警家庭来说,聚少离多是常态。因为工作繁忙,刘艳峰常常以所为家,把家中的两个孩子托给妻子照顾。面对这一切,妻子彭亚迪从没怨言,因为同为警察的她深知丈夫的责任。对于他们的两个孩子来说,最大的愿望不是买玩具、礼物,而是希望能跟父母在一起过一个完整的节假日,可是越到节假日刘艳峰和妻子就越忙。年幼的女儿开始不理解爸爸:“警察要打仗的吗?不打仗爸爸妈妈怎么会这么忙?”听着孩子的俏皮话,刘艳峰和妻子感觉劳累的身体瞬间轻松了许多。2020年1月刘艳峰之家被洛阳市公安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评为“文明家庭”,在全市公安系统中起到了“家庭小和谐”促进“社会大和谐”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从警十年,刘艳峰和所有基层民警一样,立足本职工作,用自己的赤胆忠心和一腔热血,诠释着“选择从警,选择无悔”的铮铮誓言,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奋斗者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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