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书 我是洛阳市孟津县朝阳镇徐沟村1组村民徐克民家属。现向上级部门反映我村村民1组队长及6位村民代表在处理土地流转金分配时严重违纪违规的问题。并强烈要求上级领导给予纠正他们的错误行为。以使我家属土地流转金权益得到保障。 家属徐克民因脾气执拗,曾于2003年负气出走一次。并于2005年返回家中。返回后常驻三门峡其兄弟家中,2011年再次与家人发生争执,负气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从出走至今我们一直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与农村合作医疗。并且户口尚未注销。 2021年1月14日。以徐沟村徐权辉为首的6位大队代表。手写一份纸质(一组土地流转金分配方案),没有公章没有附属上级红头文件,逼迫我们签字。强制我们必须认同他们的分配方案,否则我们其余6人的土地款项不再发放。以徐权辉为首的6位大队代表。手写的纸质(一组土地流转金分配方案)文中有“依据上级政策”6个字。但未向我们提供相关材料。徐权辉口述上级政策由徐沟村驻村律师大会上口述。作为徐沟村驻村律师,村大队没有该律师公示电话。为此我们向徐权辉发出异议,他均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且徐权辉没有了解徐克民真实情况胡编乱造说其于2004年出走至今。强制剥夺他人财产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农民以土地为生,如今土地被征用,土地流转金还被他人非法侵占,农民的权益谁来保护?试问几个人签字画押就能剥夺村民合法权益麽,这种村霸行为谁来追责?徐沟村直属朝阳镇管辖,徐沟村上级且为朝阳镇政府,那么所谓的“上级政策”为朝阳镇政府几月几号第几批次红头文件?徐权辉以及6位村民代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并且剥夺离家出走村民的集体分配权。是一种“村霸”行为,他们采取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欺压残害百姓。以徐全辉为首的六人,既没有执法权、更没有剥夺他人集体分配权,单凭一张无效纸质协议就剥夺村民合法权益,非法侵占失踪人财产,这已经构成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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