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8日,洛阳晚报就实施“热媒置换”的原因及“热媒置换”是否需要业主承担费用问题采访了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按照“谁的产权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供热单位负责对小区外的城市道路供热主管网先期进行改造。小区内的“热媒置换”改造分三类情况进行实施,均不需要业主承担费用:直供小区,“热媒置换”改造由供热企业出资;转供小区,原则上由原管理单位(物业公司)出资改造;原转供小区的管理单位(物业公司)不愿或无力出资改造的小区,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先期由供热企业出资予以改造,改造后转交供热企业直接管理。 既然职能部门在权威媒体上说暖气改造相关费用不由业主承担,那么去年洛阳市西工区某些小区暖气改造时由洛阳暖虹热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收取的5000元费用是不是可以退回?我在洛阳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询问,你们回复“尚未接到免改造费相关通知”,请问你们去年收费时接到政府相关通知了吗?老百姓挣个钱不容易,你们随随便便一个决策就薅走一个普通老百姓3个月的收入。之前小区有完好的暖气管道系统,正常使用二十余年了,从没出现过任何问题。你们改的暖气管道破坏大楼的结构,破坏了业主室内的结构,所有管道都走在墙面上,如果是你家你会同意这样破坏性的改造吗?可是你们硬着心肠逼迫软弱的老百姓屈辱的接收改造,因为洛阳的冬天阴冷潮湿,没有暖气不行,其实天冷无所谓,人心冷才是真的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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