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北至中州东路以南,南至马市街-吕氏街一线,东至新街以西、西至金业路以东,规划面积约113公顷。
二 规划原则 建构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与管理体系。将文化遗产保护融入城市转型与发展的大格局中,使其成为新时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展示利用的核心驱动力之一。
切实保护构成洛阳老城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特征的相关要素,延续并强化街区的历史特色,妥善处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之间的关联性,通过保护提升街区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促进洛阳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
三 保护原则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遵循以下原则 (1) 保护历史真实性的原则 文物古迹和历史环境是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的物质载体,规划延续街区的历史文化环境,突显街区历史文化的真实性内涵。
(2) 统筹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统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及其历史环境,避免街区历史氛围的丧失,为公众传达准确的历史信息。
(3) 科学研究、可持续发展原则 街区历史悠久,不同历史时期遗存叠加融合十分普遍,情况复杂,应依据街区历史文化资源特性开展科学研究,相应的保护措施应有利于后续的合理利用。 四 整体保护要求 (1)老城整体格局保护 将洛阳老城整体格局作为本街区的环境背景予以保护。
洛阳老城城墙、城河遗址基本完整,东北隅、西北隅尚存部分历史街巷及遗迹,应予保护。以南北大街为界,老城西半部为隋唐洛阳城东城范围,东半部为隋唐城里坊区范围,应对各类地下遗址予以保护。
(2)老城街巷系统保护 中州东路以北区域仍存在一些传统街巷,应予整体保护。保留老地名及古树、古迹等历史地标。对尚存的一些具有传统风貌的建筑尽量予以保护维修。
(3)控制老城空间尺度 对老城整体空间尺度予以控制,中州东路以北区域新建建筑控制在18米以下,传统街巷沿线以现状传统建筑尺度为基准予以控制。中州东路以南部分按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求予以控制。
五 主要内容 (1)整体风貌保护 严格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持原有空间尺度不得随意增高,保持街巷走向和历史界面的完整性,保护以地方性物种为主的绿化形式。
(2)文物建筑保护 严格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法相关要求予以保护维护;保护文物周边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原有空间形态审慎地予以修复整治。
(3)历史建筑保护 以保持历史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原则,保护各类历史建筑和重要传统风貌建筑。对历史建筑加以挂牌保护,对重要传统建筑以组群方式加以保护,注重传统建筑组群结构及格局的延续与利用
(4)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古树、绿化、古井、古迹、遗址、铺地等能体现街区传统特色的地标,应分类加以保护,并注意保护与其相关的周边环境,保持风貌的协调性。
(5)历史水系保护 在充分研究历史水系系统的基础上适当加以恢复再现,对不可恢复的历史河道以绿化、开敞空间、铺地、指示牌等方式予以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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