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 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山东省财政厅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决议,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1-10 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86亿元,占预算的86%,相同口径比去年同期增长8.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820 亿元,占预算的86.8%,增长9.1%。针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减收增支等突出矛盾,我们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新增我省政府债务限额,进一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资金投入,相应需要对年初预算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受省政府委托,现将2017 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2017 年政府债券分配意见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2017 年政府债务限额11216.8 亿元(比上年增加978 亿元)。不包括青岛市,全省政府债务限额为9862.2 亿元,比上年增加827 亿元。具体情况已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报告。今年国家批复我省的新增政府债务额度,比年初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省级预算安排数增加563.6 亿元,按规定专项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并优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分配意见如下: 1.省级留用增加30 亿元。其中:(1)一般债券15 亿元。 具体包括:黄河滩区居民脱贫迁建省级补助5.1 亿元,监狱退危等政法基础设施项目补助3.61 亿元,省肿瘤防治研究院放射肿瘤学科医疗及科研基地建设5500 万元,省通讯信息诈骗技术防范平台建设5000 万元,省防震减灾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400 万元,山东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保障工程建设1000 万元。同时,按照国家取消和调整部分基金收费有关政策要求,我省自2017 年6 月1 日起,对社会主体缴纳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实行减半征收,为弥补上述政策性减收资金缺口,安排债券资金5 亿元,用于保障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并相应调减省级专项收入预算5 亿元。(2)专项债券15 亿元。支持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搞好投资运营,重点用于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投资,在支持发展的同时,壮大基金自身实力。 2.转贷市县增加533.6 亿元。其中:(1)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02.6 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减43.4 亿元,主要是中央创新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着力推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发行试点,大幅增加了新增专项债券分配额度,相应调减新增一般债券规模;(2)专项债券增加572 亿元;(3)中央财政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增加5 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我省地下水漏斗区域综合治理、生态造林和绿色无轨电车公交等项目,这部分外债转贷资金按规定应通过财政专户管理,计入债务限额。剔除外债转贷资金后,2017 年省级转贷市县的债券资金共计674.6 亿元。在额度分配上,主要参照财政部分配办法,统筹考虑各市财力状况、债务风险水平、重点项目建设投资需求以及绩效管理等因素测算确定;在资金使用上,由市县结合本地实际,重点用于棚户区改造、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扶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中央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等分配意见 今年以来,财政部对我省反映的财政困难给予了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在年初已下达我省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资金491.44 亿元的基础上,预算执行中又新增转移支付资金48.25 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32.28 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增加9.34 亿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增加4.63 亿元(不含青岛的0.45 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革命老区、资源枯竭城市等转移支付增加2 亿元。此外,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预算执行中通过清理收回各类存量资金和调整优化原有资金投向筹措21.61 亿元。以上可统筹安排的资金共计69.86 亿元。按照“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补基层”的原则,资金安排着力向重大民生项目倾斜,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倾斜。具体安排情况是: 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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