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将新增两种供地途径
1、农村集体土地经过政府允许,直接建设住宅,这类房子相当于“被政府许可的小产权房”,一般用来对外出租。这就是新闻稿里说的“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2、企业获得的产业用地,本来不允许建设住宅,现在经过政府核准后给企业员工建设住宅,或者出租、或者有条件出售。也就是新闻稿里说的“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
近日有报道说,华为在东莞松山湖将给员工建设3万套住宅,每平米售价8500元,相当于松山湖商品房价的三分之一。这种房子,就是上面
第二条里所说的“非房地产企业建房”。这种房子一般会设定员工完全取得产权的期限,以及政府允许出售的期限。
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应当注意区别住宅用地多元化供应,和商品房住宅土地多元化供应之间的区别。后者目前的唯一来源仍然是国有土地的招拍挂。而此次会议更多鼓励集体土地权属不变前提下的租赁土地供应,这将对集体土地价值有非常大的提升作用,同时也会对城市租赁市场带来巨大影响。(中国经营报)
>>影响
哪些人和机构受益最大?
1、被地方政府认可的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企、上市公司、发展态势良好的创新企业等,他们可以获得定向转让的产业用地,在上面给员工建设住宅。由此,企业竞争力增强,运营成本下降。
2、上述企业的核心员工、中高层,他们将优先获得房子,甚至可能不只一套。
3、大城市近郊的农民,他们将通过集体组织获得“合法建设小产权房”(一般只能出租)的机会,获得大量的土地红利,至少够几代人享用;
4、高学历、有技术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他们可以跳槽到“有建房权”的企业分享红利;
5、大城市及其周边城市。只有这类城市才有持续的人口吸引力,而且越是一线城市、强二线城市(及其附近城市),实施上述新政之后,对优秀企业的吸引力越强。
总之,当政府不垄断住宅供地之后,大城市及其周边城市的吸引力将大增,大企业的人才竞争力将大增。远离中心城市的中小城市,将面临优秀企业、人才的双重流失;大城市里的小企业也会更苦逼,因为它们没有“建房权”,留住核心人才只能拼股权和年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