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年来,高中学生跳楼自杀事件层出不穷,每起事件发生后,校方面对公众的回应都是含糊其辞,总是以尽量的封锁消息自行解决,不想面对社会舆论,更不愿意接受媒体的评论。2019年3月11日,河南省伊川县滨河高级中学高三年级学生在校外一住宅小区坠楼身亡,死亡原因目前不详。 2019年3月12日,接群众反映后媒体赶往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凯地城住宅小区了解情况。据悉:该坠楼学生是滨河高中三年级十班的学生“葛丹浩”,其父亲是国家某机关的公职人员。3月10日夜间离校外出。第二天有人发现“葛丹浩”在凯地城小区16号楼坠楼身亡。在凯地城小区问及物业人员,均表现出不愿意回答问题的态度,都说不知道。据居民反映,3月11上午,听说有人坠楼,是个高三学生,这个学生也不是本小区的人,至于来这个小区干什么、找谁、坠楼原因,没有人知道。当时16号楼下停放一辆电动三轮车,该学生坠楼时正好落在三轮车上,其他的情况没人知道。 记者随后赶往滨河高中想了解情况,但学校门岗表示得请示校办方可进入校园,最后门卫提供校办张姓主任的电话,但拨打该号码被机主挂断。离开学校后,记者致电伊川县教体局办公室,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问及此事,她回答,现在领导正在调查处理此事,其他情况一概不知,问有哪位主管领导能说明一下情况,对方称:不知道,你们可以去学校了解情况。在凯地城小区附近,记者遇见了请假出来的滨河高中学生宋某,据宋某说:他和死者“葛丹浩”曾经是同学,“葛丹浩”平常没什么朋友,很少说话,性格有点内向,都不太了解他,周一上午听说“葛丹浩”坠楼身亡,挺可惜的。问及“葛丹浩”是什么时间离开校园的、怎么出去的,该学生说:听说是11点以后自己翻过学校围墙出去的,但是也有其他说法,“比如说我们外出需要拿“请假条”交给门卫这件事情就是个例子,只要你有“请假条”就能出去,没人管你是真的假的”。 据了解:伊川县高级中学的管理模式都是按教体局统一部署的,不是周末期间不准外出离校,有事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并持有请假条,每天要查好多次,晚上上课完毕也要查寝,每个寝室有学生兼任的寝室长,11点以后都熄灯休息,休息前要查看有没有哪个学生不在,如有情况会立即汇报班主任及校方值班人员。“葛丹浩”是在11点钟以后离校的,有没有人知道他离校外出就不得而知了。 本次发生的伊川县高中学生坠楼事件反应出历年来校园学生意外身亡的背后应该得到社会及主管部门是重视,不能再掉以轻心。全社会极其学生家长都要随时防范。高三学生面临高考压力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心理变化,作为家长与学校老师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以免意外发生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据悉:伊川县各个高级中学均都设有学校心理咨询室,一般是针对高三学生,咨询室的老师基本都是心理学专业出身。本次事件暴露了学校心理咨询室的老师在学生心理变化期间是否能真正了解到学生的心理状况?校方是怎样规定心理咨询老师的工作职责及范围?是心理咨询老师主观意义上去发现问题、还是客观地等待每个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登门造访?这些问题都值得人们去深思。像“葛丹浩”同学性格内向、基本不与其他同学接触、不爱说话的表现,同学们都清楚的知道,作为老师或者班主任怎么可能会毫不知情呢?试想校方如果能在及早发现问题的同时及时与家长沟通,让心理咨询老师及时了解与其沟通,那么会不会避免该事件的发生?。伊川滨河高级中学管理严格,统一住校学习,但在管理上究竟有没有做到足够的监管责任。笔者就此提出几个问题: 1、在一个配套设施齐全的教学园区宿舍是否有严格的宿管制度?学生夜间外出未归是否有相应的监管人员? 2、学生葛丹浩是如何在正常课时到校期间从学校到出事小区的?如果是翻墙外出,那么校方的监控设施是否到位?监控室工作人员是否按照严格的监控制度工作? 3、寄宿式学校管理如何出现了学生外出的漏洞,直接责任属于校方哪个部门? 4、学校是否允许学生在住校期夜间外出以及时间规定?监管措施是否到位?监管制度是否明确到位? 本次事件的发生又给我们的家长和老师们上了一堂沉重的课,希望家长和老师们相互都多一点时间来关注压力过大的高三学生,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状况,不要让悲剧重演。截止发稿,校方回应说:死亡原因暂不确定,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 媒体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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