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项重大土地政策改革让村干部的土地权力更大了,监督必须加强 村干部是农民致富的带头人,也是村务管理者。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村委会代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之责。因此,村干部在农村土地管理上负有重要责任,同时也有着很大的权力。 当前,农用地已经分配承包到各家各户并确权登记,宅基地也大多已经确权,村干部在土地管理上的权力主要表现在,承包地的个别收回和小调整,宅基地的分配和转让以及村集体预留机动地、荒山、荒坡等土地的对外承包,等等。
近年来,农村土地政策一直处于大调整、大变革之中,土地增值收益不断向农民农村倾斜,农民也从土地改革中获得更多实惠。同时,村干部作为农村土地管理者,在土地的使用、合作开发等方面拥有更多权力,需要不断加强监督监管,起码有以下5点。 (1)农村土地可直接建设租赁住房。这项政策是今年年初提出来的一项重大土地政策改革,在房地产建设上,国家和政府不再是唯一的土地供应者,非房产开发企业可与农村集体对接,利用农村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房产建设可是一块大蛋糕,这方面必须加强监督监管。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项政策已经进行了多年的试点,目前已在很多地方实行并探索了不少可推广的经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入市交易。如何保证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如何搞好土地收入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村干部都需要好好补补这一课。 (3)宅基地可以开发民俗民宿、乡村旅游等场所。宅基地开发民俗民宿、乡村旅游等场所,一般都是开发者与村委会对接,或者是村集体自行开发,如何制定发展规划?如何保证村民收入的增长和利益不受损害,村干部在这方面能不能为全体村民考虑,会不会优亲厚友、谋求私利,也需要群众睁大双眼。
(4)宅基地有偿退出和有偿转让。宅基地有偿退出和有偿转让经过多年的试点,当前已经在很多地方实行,这虽然是村民个人的事,但村干部也有着很多的权力,比如说村民之间转让时必须经村委会同意,有偿退出赔偿数额的评估等等,都需要村干部的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5)土地大规模流转。农民之间的土地流转,只需村委会备案即可,但如果是与大的农业企业合作,进行整村大规模土地流转,一般都是与村干部对接,也需要村干部秉持公心,从长远发展和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既要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又要照顾到村民的土地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