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所谓白蚂蚁,并不是指昆虫中的白色蚂蚁或者白蚁,而是指一类人。
清人褚人获(公元1635年~公元1682年)所纂辑《坚瓠集·坚瓠十集》卷之一《人以虫名》中有云:
“元未。吴人呼秀才为米虫。近呼执丧事者为桑虫。以丧桑同音也。文易居闲者为白蚂蚁。差人为饿皮虱。仓夫为仓老鼠。惯预外事者为酱里虫。帮闲者为蛀虫。”
由此可知,吴(苏州)人有将“文易居闲者”称为白蚂蚁的现象。
清人龚炜《巢林笔谈》卷四《瘦马家和白蚂蚁》一节云:
“郡人有收取妇女,涂饰卖人作婢妾者,谓之瘦马家,盖以娇养得名。居间谓之白蚂蚁,言其无缝不栖也。此辈相为表里,于是买妾者辄往拣择,中意则昂其价,否则犒以零星,谓之看钱。”
龚炜是江苏昆山人,根据他的记载,昆山人当时将那些为买卖妇人牵线的中间人叫做白蚂蚁。据其所述,这一称呼,是取白蚂蚁无孔不入、无缝不栖的活动特点。
清人徐珂所编的《清稗类钞·方言类》中,上海方言有:
“白蚂蚁,地皮房屋之掮客也,倚此营生,犹白蚁之惯喜蛀屋耳。”
看来,白蚂蚁到了上海,又指那些以地皮房屋为营生的掮客。
关于白蚂蚁,清人李渔所撰的《十二楼》(又名《觉世名言》)中,就是采用了上海方言中的意思,《归正楼》第三回《显神机字添一画 施妙术殿起双层》:
“到了次日,央些房产中人,俗名叫做“白蚂蚁”,惯替人卖房买屋,趁些居间钱过活的,叫他各处抓寻,要买所极大的房子,改造庵堂,其价不拘多少。”
清人陆士谔所著的《十尾龟》中,对于白蚂蚁,则采用的是买卖妇人的中间人的意涵。
第十二回《梅心泉发起国货会 袁福生空娶粉桃花》
“福生上有一兄,名叫寿生,现在仍旧在做白蚂蚁,贩卖人口度日。”
第二十四回《骗珍饰征帆赴粤水 报捕房侦探闹申江》:
“来的客人,刚刚要找老鸨,瞧光景好似白蚂蚁样子。”
关于白蚂蚁,相关资料大体如上。
说到黑蚂蚁、出押、出捆等词,相关记载较少,无法引述资料,可参照下文的记述。
话说,那个时代,苏州城乡之间,有一班媒婆,专门弄些罪恶的营生,以赚取昧心的钱财。
这些媒婆,经常出入于各种人家,只要是看见寡居的妇人、丈夫不在家的妇人、丈夫丑陋的妇人、丈夫愚憨的妇人,她们就会发动攻势,用甜言蜜语、富贵荣华哄骗利诱,以淫嫚之词、猥亵之语挑唆逗引,拨动妇人的心弦,劝导她们再嫁他人。
等到其中一些妇人被媒婆们攻陷,这些妇人再嫁时,迎娶一方所给的迎娶钱,一般会有银元二三百,全都被媒婆门瓜分。当然,妇人的家中,也可得一些迎娶费用,不过仅是媒婆们所得的十分之一,约银元二三十而已。
被媒婆们诱拐的妇人之中,因为种种情况,是无法再嫁的。这其中,还有一些人,愿意跟着媒婆们私自逃离所在之家。媒婆们当然也很乐意带着她们私逃。不过,媒婆们并没有那么好心,会将私逃的妇人嫁出,而是将她们带到其他地方卖掉。私逃的妇人姿色越好,媒婆们得到的钱财就越多。
这种媒婆,被称之为“白蚂蚁”。
媒婆而外,又有一班无赖,专门以谋划买卖妇人为职事。这种无赖,城中还算比较少;乡村之间,就特别多。
无赖们买卖妇人的事情,最开始,也是让媒婆引诱拨动的。
所以,自古以来,媒婆的恶劣,多为人厌弃,也并非没有道理。
媒婆们帮无赖诱动妇人时,如果诱哄不动妇人,她们就会劝妇人进庙烧香。其间,无赖们会安排自己的同党作轿夫,等到妇人上轿之后,就将其抬到一二百里之外卖掉。
这类无赖,被称之为“黑蚂蚁”。
白蚂蚁、黑蚂蚁在城乡之间的蹿动,进行罪恶的谋财。她们所祸害的妇人、家庭不在少数。
此外,还有一些人,妻子被人拐走之后,他们会到县衙控诉。十多天之后,拐骗者被找见了,他会给被拐者的丈夫数十串、或者数百串钱之后,案子也就无声无息地解决了,最后,被拐者就成了拐骗者的妻子。没过多久,拐骗者的妻子也会被其他人拐走,拐骗者又去县衙控诉,没过多久,新的拐骗者也会被找见,他会给拐骗者数十串、或者数百串钱,案子也会悄无声息地了结,最后,拐骗者的妻子就成了新的拐骗者的妻子。这样的辗转拐骗,要经历四五拐,而且是屡次控诉屡次结案。末了,妇人又回到了原配丈夫的身边。就这样辗转捞钱。
笔记作者欧阳昱在元和县(是清代江苏省苏州府所辖的一个县。)官署之中时,这样的案子,他曾数次亲见。
另外,又有贫苦人家的女孩子,长到十三四岁时,她们的父母,会因为家中困厄,将自家的女儿出押或者出捆。
普通人家一般不会接受女孩子的出押、出捆。
女孩子的出押、出捆,大多是在娼家。
出押的女孩子,即使姿色姣好,容貌娇美,才能得银元一百左右。
出押时,双方议定,四五年之后,父母会将女孩子从娼家赎回。
出押之后,女孩子卖笑所得的钱财,全部归鸨母所有。
鸨母可以对出押的女孩子进行谩骂,但是不能对其鞭挞捶楚。
出捆稍有不同。
出捆的女孩子,容颜秀丽的,可得银元二三百上下。
女孩子的父母要亲自签订出捆的字据。
必须等到六七年之后,父母才可将女孩子从娼家赎回。
出捆之后,鞭打捶楚,任由鸨母。当然,侮辱谩骂,就更不必说了。即使鞭打捶楚出了人命,鸨母也不需要偿命。
女孩子出捆之后,鸨母会请人,专门教授她们识字、度曲、弹琵琶等。女孩子如果不愿意学、或者过程中学不好,都要被捶楚。当然,逼着女孩子卖笑,也是是必须的,这是鸨母的主要收项。曾经有一些女孩子,因为忍受不了其中的羞辱与折磨,而命丧黄泉,其数量,算来不少。
出押、出捆,以女孩子为主。当然,与此类似,出押、出捆的妇人,也不少见。
以上种种伤风败俗的事情,除了姑苏而外,金陵、维扬、申江等处,也不鲜见。
世风之衰,令人感叹啊!
上文内容,依据清人欧阳昱《见闻琐录》中的《黑白蚂蚁》一节而成。
行文至此,掩卷而思,社会在进步,以妇人谋财的事情,似乎并没有减少,只不过,一直都在变换形式而已。
这些年,乡间媒婆的聚敛,似乎不让古人。
这些年,为了钱财,竟闻有公公带领儿媳,以与人相亲为幌子,骗取钱财的。
其他种种,不说也罢!
呜呼!
哀哉!
(全文结束)